赵一曼 黄埔军校最著名的女学员 也是抗日女英雄

1927年黄埔军校武汉分校决定面向全中国招收女学员,招收女学员的消息在当时的一些报纸刊登后,各地女青年报名相当踊跃,最后经过严格的审查,只录取183人组成了黄埔军校武汉分校女子学员队。加上由湖南学兵团并入的30名女生,女生队总数为213人。

这这群女学员中涌现了多个巾帼英雄,诸如赵一曼、胡兰畦、谢冰莹、宋绮云、胡筠、曾宪植、黄杰、张瑞华、危拱之等……

而赵一曼烈士则可称之为抗日第一巾帼英雄。

赵一曼原名李坤泰、李淑宁,参加革命后用名李一超,到东北化名赵一曼,宜宾县白花镇人,她1905年出生于宜宾县白花乡白杨嘴一个大地主家庭。少女时代的她“气质高雅,清纯美丽,天生喜欢朴素的生活,嗜书如命。”“五四”时期受到新思想的影响,赵一曼开始追求革命,并于1926年夏光荣的加入了中国*。

1927年赵一曼成为了黄埔军校武汉分校的学员,后又去了苏联莫斯科学习,回国后被组织安排在宜昌,上海,江西等地从事秘密工作。

九一八事变爆发后,赵一曼又受党组织的派遣,远赴东北,在沈阳工厂中领导工人斗争。

1933年,赵一曼任哈尔滨总工会代理书记。同年4月,参加领导了哈尔滨电车工人反日罢工斗争。为掩护身份,她曾同满洲总工会负责人老曹(黄维新)假扮夫妻。

1934年春,赵一曼任*珠河中心县委委员、铁北区区委书记,发动群众,建立农民游击队,配合抗日部队作战。后兼任东北人民革命军第三军第二团政治委员,率部活动于哈尔滨以东地区,给日伪以沉重的打击。7月,她赴哈尔滨以东的抗日游击区,任珠河中心县委委员,后任珠河区委书记,一度被抗联战士误认为是赵尚志总司令的妹妹。

1935年秋,赵一曼兼任东北人民革命军第三军一师二团政委,群众亲切称她“瘦李”、“李姐”,而当地战士们则称她为“我们的女政委”。日伪报纸也惊叹的这位“红枪白马”的妇女。

1935年11月,在与日军作战中,赵一曼为掩护部队腿部负伤后在昏迷中被俘。

为了从赵一曼嘴里获取到有用情报,日军被赵一曼进行了简单的治疗,可是见赵一曼不配合后,日军便开始了对她进行严刑拷问。

在酷刑下,赵一曼除了控诉日本人的侵华罪行外,从未透露出一点其他内容,日寇军见她不肯屈服,便使用马鞭狠戳她腿部的伤口。赵一曼仍坚贞不屈说:“我的目的,我的主义,我的信念,就是反满抗日。”没说出一字有关抗联的情况。

1935年12月13日,因赵一曼腿部伤势严重,生命垂危,日寇将她送到哈尔滨市立医院进行监视治疗。住院期间,她却利用各种机会向看守她的警察董宪勋与女护士韩勇义进行反日爱国主义思想教育,受到教育的两人决定帮助赵一曼逃离日军魔掌。

1936年6月28日,董宪勋与韩勇义将赵一曼背出医院送上了事先准备好的小汽车,然后将赵一曼送到了阿城县境内的金家窝棚董宪勋的叔叔家中养伤。

1936年6月30日,赵一曼在奔往抗日游击区的途中再度不幸被日寇俘虏。她被带回哈尔滨后,日寇对她进行了老虎凳、灌辣椒水,电刑等酷刑。但她始终坚贞不屈,没有吐露任何实情。最终日寇知道从赵一曼的口中得不到有用的情报,决定把她送回珠河县处死“示众”。

1936年8月2日,日寇将赵一曼绑在大车上,在珠河县城“游街示众”。此时的她高呼“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中国*万岁”的口号,深深的震撼了所有在场人的心。当赵一曼昂首走到小北门外的草坪*时,几个军警的枪口对准她。一个日军军官走到赵一曼跟前问:“你还有什么话要讲吗?”赵一曼怒视着,把手中的纸卷递过去说:“把这些话传给我家乡的儿子!” 日军官看过字条,向军警们猛一挥手,然后赵一曼就被枪决了,牺牲于珠河县(今黑龙江省尚志县)小北门外,年仅31岁。

那张纸条就是赵一曼写给家乡儿子宁儿(陈掖贤)的遗书,遗书内容就在上面的图片中。

赵一曼烈士牺牲后,聂荣臻元帅评价赵一曼:“赵一曼同志早在二十年代就参加了我党领导的轰轰烈烈的干革命斗争,并为民族解放献出最宝贵的生命!表现了中华女儿的英雄气慨和*员的高贵品质。她的伟大的英雄形象和光辉业绩永远激励着中华儿女坚毅不拔开拓前进,为全人类的解放奋斗不息!抗日民族英雄赵一曼烈士永垂不朽!”

陈毅元帅评价赵一曼道:“生为人民*,死为革命英雄。临敌大节不辱,永记人民心中。”

这是赵一曼纪念馆的一首题诗

《深切缅怀抗日巾帼英雄——赵一曼》

誓为民族求解放,白山黑水战凶狂。

国难当头赴国难,山河破碎铸铜墙。

红枪飒飒杀倭寇,白马萧萧驱豺狼。

铮铮巾帼英雄骨,熏得青史阵阵香。

(PS:有些自媒体作者及一些网站编辑为了吸引流量,故意将某被绑在椅子上被日军强奸的妇女照片,移花接木称是“赵一曼烈士”受刑照,实在是对烈士的侮辱;一些网民更对一些关于日寇对烈士做出侮辱性的情色手段酷刑,非常感兴趣,搜索赵一曼烈士时,也只在乎这些不堪入目的东西,实在是枉为中国人;当年更有三位畜生竟在东北抗联纪念馆对赵一曼烈士的塑像做出侮辱性的动作,更是万死难辞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