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孙可望为什么对李如月施行剥皮刑罚?

在中国古代的封建社会中,经常有很多惨无人道的惩罚方式来惩处那些犯了律法的人或者是惹恼了*者的人。比如说我们经常听到的“满清十大酷刑”,其中包括了腰斩,车裂,凌迟等各种令人不寒而栗的残酷刑罚。这些酷刑的主要特点应该是不会让人很快死去,而是让人在受尽痛苦和折磨之后慢慢地死去,可以说比砍头要严重得多。

这其中跟凌迟处死所受的痛苦程度相近的一个是剥皮了。剥皮这种刑罚一开始不在官方对犯人的处罚方式之中,应该是后来才加进去的。剥皮这种刑罚,处理方式应该是从脊椎开始动手,先用一刀把背部的皮肤砍成两半,然后慢慢地分开皮肤跟肌肉,剥的时候就像蝴蝶伸展双翅那样地撕开来。还有另一种剥皮的方式是把人除了脑袋之外的部分全部埋在土里,然后在头顶上用刀切成十字型的伤口,把头皮拉开之后向里面灌水银。因为水银的比重很重,这样一来皮肤跟肌肉逐渐分离,身体会从肛门处整个跳出来,而皮就留在了土里面了。

这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刑罚方式在史书中有记载。比如说明末农民起义的首领之一张献中的部下同时也是他的养子的孙可望,在投降南明政权之后就曾经对不少人使用过剥皮这种处理方式。有一次身为御史的李如月向永历皇帝弹劾孙,但是永历帝可不敢惹恼这个秦王,于是打了李四十大板。但是这件事被孙可望知道之后,他勃然大怒,马上命人剥了李的皮。李如月也是一个硬骨头,他被剥皮的时候还不屈不饶地痛骂孙是一个奸臣和反贼,至死都不曾向孙求饶。

经历了历史的千百年来的积淀,这些酷刑到现在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这是人类文明和社会的进步,但同时也要引起我们的警觉和启示。

孙可望之死

在中国古代漫长的封建社会史中,总会有一些英雄人物被我们所崇敬和称颂,他们或是戎马一生,驰骋沙场立下赫赫功勋;或是足智多谋,运筹帷幄决胜于千里之外。但是除了英雄人物之外,也会有一些奸臣逆子遗臭万年,他们或是野心勃勃,妄想推翻皇帝统治,自己成为天下之主;或是狼狈为奸,相互勾结干一些大逆不道的丑事。

而明末农民起义的主要*之一张献忠的部下同时也是他最大的养子的孙可望就是这样一个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的人。正是因为孙可望在1657年向清军投降,并向清军详尽吐露西南三省的情况,才使清军能即使调整战略,并最终一举歼灭了南明政权。而孙这个叛徒叛徒因为在剿灭南明的过程中发挥了比较大的作用,因此加官进爵,被册封为义王,成为了当时清军中显赫一时的大人物。虽然说孙可望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权势和财富,但是作为一个叛徒之身,要想得到皇帝的重用和信任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关于孙可望之死,在历史上是一件颇有争议的事情。公元1660年11月20日,孙可望死亡。而关于他的死因,官方的说法是因病去世。但是这一事却有很多疑点。在某些野史中说他其实是被乱箭射死的,还有人认为他是被清廷赐毒酒毒死的。她到底是怎么死的,现在虞姬很难确定了,但是他不是病死而是其他的原因死亡的可能性很大。

历史就是这样公平地对待每一个人,你可以因为英雄事迹而闻名,也可能因为投降卖国而臭名远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