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为秦桧所害?民族英雄岳飞死因探秘
岳飞(公元1103~1142年),字鹏举,相州汤阴人,出身贫苦农民之家。联金灭辽时应募从军,曾在张所部任统制,并与王彦一起抗金。后随宗泽守东京,任都统。宗泽死后,他投身张浚部,并逐渐成为南宋重要的抗金将领,立下赫赫战功。建炎四年,收复建康(今江苏南京);绍兴四年,大败刘豫齐军,收复襄阳等六郡,封清远军节度使,后封为武昌开国侯,联络两河义军,部署北伐。绍兴八年底,他反对高宗与秦桧的议和,并上表提出“金人不可信,和好不可恃”。
绍兴十年,郾城一战,大败兀术统率的金兵主力,收复颖昌、郑州、洛阳等重镇。在抗击金兵的战斗中,岳飞率领的“岳家军”常常以一当十,勇往直前,声威大震,甚至金军中都流传着“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悲叹。可是,就在收复中原即将实现的大好形势下,宋高宗赵构却连发十二道金牌,下令收兵。岳飞挥泪含恨退兵,不久以“莫须有”的罪名和他的儿子岳云及部将张宪被毒死于“风波亭”。
直到孝宗即位,冤案平反,岳飞墓才迁至景色秀丽的栖霞岭下。岳飞墓前,铸有两个跪着的铁人,即当时南宋的宰相秦桧夫妇。几百年来,到此悼念岳飞的人们都要唾骂奸臣秦桧。岳飞为秦桧所害,这似乎已成为不容置疑的铁案。
但是,事实上杀害岳飞的元凶并不是秦桧,秦桧只不过是这个元凶手下的一个鹰犬!
第一,秦桧没有杀岳飞的权力。有人指出,当时秦桧虽然很受高宗的信任,但还没到摆布高宗地步,因此也不能为所欲为地恣意铲除异己。绍兴九年,秦桧正积极对金议和,枢密院编修官胡铨上书反对,并请求皇帝“斩秦桧之头挂诸街衢”。秦桧对此人恨之入骨,但也不敢任意杀害他。由此可知,对战功赫赫的岳飞,他更不可能擅自处置了。
第二年,金兵违背和议,一举攻占了河南地区,秦桧惶惶不可终日,深怕高宗因此迁怒于自己的议和政策,他此时惶恐不安,正是自保不足的时候,因此,他没胆子背着高宗杀害岳飞。需要说明的是,岳飞的狱案又称作“诏狱”,程序严密,外人无法插手。这样,即便秦桧权力再大,公开“矫诏”杀人也是不合情理的。
第二,秦桧及刑部主审岳飞一案,曾上书定岳飞、张宪死罪,但并没有定岳云死罪。可上书赵构后,岳云也没能幸免于难。由此可见生杀大权还是在高宗之手。
第三,秦桧死后,赵构为秦桧制造的许多冤假错案平了反,但惟独对岳飞一案不肯昭雪。而且对许多大臣申请为岳飞平反的奏折不予理睬。
这一切都足以证明,赵构才是杀害岳飞的元凶。
赵构出于什么原因要害死自己倚为军事支柱的岳飞呢?而且宋太祖赵匡胤曾传下秘密誓约,规定后世子孙“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子孙有逾此誓者,天必殛之”。在北宋历朝,这条誓约执行得非常严格,赵构为何敢违约破例?这在认为赵构是杀害岳飞元凶的学者中存在着争议。
有的学者认为“帝之忌兄,而不欲其归”。高宗眼见岳飞一心要“迎二圣”,而徽、钦两帝一旦回来,自己的皇位就不保了。他害怕中原光复,因而杀了岳飞。
另一部分学者则认为并不是“迎二圣”。赵构杀岳飞,主要原因是怕他在外久握重兵,跋扈难制,危及自己的统治,对武将的猜忌和防范,是赵宋王朝恪守不渝的家规。只要武将功大,官高而权重,就意味着对皇权构成威胁。岳飞个性刚强,“忠愤激烈,议论不挫于人”,不容易与人合作,绍兴七年(公元1137年),他上书奏请高宗立储:“乞皇子出阁,以定臣心。”
同年,他又因守母丧,未经高宗批准便自行解职,把兵权交给张宪。这两件事犯了高宗的大忌。再加上高宗曾在金营作人质,又有从扬州南渡等惊险经历,对金兵始终心存恐惧。
对战争前景,他既怕全胜,又怕大败。胜则怕武将兵多,功高而权重,败则怕欲为临安布衣而不能。他想当个安安稳稳的太平皇帝,因此一心求和。所以,秦桧利用岳飞部下的告密来证明岳飞的跋扈,正好迎合了赵构害怕岳飞立盖世之功、挟震主之威的心理,加上岳飞又是反对和议最强烈的主战派,故而下令杀了岳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