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埃及法老为何会娶自己的女儿姐妹当老婆?
法老”一词最初意为“王宫”,在古埃及第二十二王朝时,它才成为国王的代称。法老端坐于宝座上,头戴上下埃及双重王冠,双手各执象征王权的弯钩和连枷。达官显贵们毕恭毕敬地行跪拜大礼,并以能亲吻法老的鞋子而感到荣幸。
在古埃及人心目中,法老是神的使者,是万能的神派到人间维持世间秩序平衡的,而且只有法老才能完成这一神圣使命。所有的埃及人都相信法老是太阳神的儿子,法老即是神。
每当新君登基,法老的名字便因获得了王衔而增至五个。第一个是“荷鲁斯名”,法老通过登基大典,使自己一如荷鲁斯般从先王那里继承王位。
荷鲁斯是王权的化身,法老获得荷鲁斯名,也就使自己的国王地位无可争议。法老们将自己的荷鲁斯名雕刻在方框中,方框上方站立着鹰形的荷鲁斯,寓意法老王位时刻受到荷荷鲁斯神的保护。
古埃及王室很讲究血统的纯正,他们千方百计使每一位法老身上流淌荷鲁斯的血。王位继承人通常会在幼年时与姐妹结婚,保证下一位继承人享有皇家血统。
成人后,法老可以随自己心愿娶其他女人,但这些非皇家血统的妻子的后代是不能继承大统的。有时候,有着纯正血统的妻子只为法老生下了女儿,那那么法老就可以娶他们的女儿为妻,以图生下合法的王位继承人。
这种近亲婚姻,因为有了神的榜样,也就得到了古埃及宗教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