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皇帝把“十改于”的改诏之说成立吗?

从雍正年间时,对雍正继位的谈论便不绝于耳。虽然史学界对皇位合法性尚无定论,但流传的把"十改于"的改诏之说是不成立的,因为现存于辽宁省档案馆的康熙遗诏是雍正登基后拟的并颁布天下,并非康熙真迹,所以遗诏不能说明问题。

具体的篡改内容,也有好几个版本。一种说法是在“十”字加上一横一勾,改成“于”字,变成了“传位于四子”;还有一种说法,笔画添得更多一些,把“十”字变成“第”;第三个版本是说在改掉“十”字的同时还改了名字,说遗诏的原文是“传位十四子胤祯”。“祯”是“祯”的古写,与“胤禛”的“禛”只有一笔半之差,略作改动,“胤祯”就变成了“胤禛”。

虽然篡改诏书之说甚为流行,它却是很容易被驳斥的。

首先,“于”的繁体字为“於”,虽然我们不能完全排除“传位於四子”写成“传位于四子”的可能性(古文常有用简体字的),但像发布传位诏书这样的大事,在清代中前期是不可能只写汉字而不写满文的(兴许还附有蒙文),将汉字的“十”改成“于”固然容易,但把满文和蒙文的“十”改成“于”就不那么容易了。其次,“四子”、“十四子”的称呼不够规范,清代皇子一般都称“皇某子”,也就是说,所谓“传位十四子”的规范写法应该是“传位皇十四子”,而在这种格式之下,如果将“十”字改成“于”,就成了“传位皇于四子”,根本讲不通。

主张篡位说的学者中,有的认为康熙去世过于突然,未来得及留下任何传位遗诏,而雍正和隆科多等合谋抢占了先机;有的认为康熙生前两立两废太子,对立储君一事劳心伤神,直到临终前才属意皇十四子为储君。

胤禛是靠阴谋手段夺位的,但他的夺位,只是有悖于古代帝制的纲常伦理,在当时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却在客观上有力地防止了康熙各皇子集团之间出现兵戎相见的局面,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了当时百姓相对和平安稳的生活。且胤禛在位十三年,勤于政事、励精图治,对连续“康雍乾盛世”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所以,单凭胤禛夺位一事,是无法全然否定其在中国历史上所起到的重要的积极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