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到底是不是“民族英雄”
古人无“民族”意识,何来“民族英雄”?梁启超等人相信“民族主义救中国”,遂引进、宣传近代“民族”概念先秦历史文献中没有“民族”这个词汇。先秦时代所谓的“族”,多指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氏族、部族、宗族。《左传》中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楚虽大,非吾族也”,所指乃是宗族、部族。先秦之后、晚清之前的历史文献中,“民族”一词仍极少出现,即便偶有特例,也与近代“民族”概念毫无关系,如《永乐大典鬼谷分定经》里说:“贵人皆仰,民族皆欢”,仍是宗族之意。
“民族”一词被大量使用,始于20世纪初。金观涛教授利用其容量达一亿两千万字的“中国近现代思想史专业数据库(1830-1930)”,对这段时期“民族”一词的使用频率进行了搜索统计,结果显示:“该词在19世纪文献中极少使用,……到1900年后才开始出现井喷之势”——这场“井喷”,其实是梁启超等人掀起“史界革命”的结果。“史界革命”的目的,是要将传统中国打造成新的西方式的“民族主义中国”,正如梁启超所言:“今日吾中国最急者……民族建国问题而已”,而要“民族建国”,就必须通过新的历史教育,在国民心中植下“民族主义”意识:“呜呼,史界革命不起,则吾国遂不可救。悠悠万事,惟此为大!”梁氏的倡议得到了大批学者和知识分子的响应,尤以有留日背景的革命党人最为积极——这也在情理之中,梁氏的“民族”、“民族主义”概念,本就直接舶自日本学者。
但即便从日本舶来了具有近代意义的“民族”、“民族主义”概念,当时的知识分子也未必能够准确理解其意义,将“种族”等同于“民族”者大有人在,宋教仁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为激励国人的“民族主义自豪感”,宋教仁曾写有《汉族侵略史》一书,历数“汉族”历史上侵略“外族”获得胜利的光辉事迹,按宋氏的理解,所谓“汉族”,乃是一种以黄帝为共同祖先的“血族”,如此强调血缘和血统,实是把“种族”当成了“民族”。为振奋“民族精神”,宋氏还在书中竭力论证“汉族”是从西方迁徙而来,与当时强盛的西方国家在种族上同源,证据之一是中国的六十甲子、天干地支这些名号,都是沿用了“西方文字之音”。当时许多学者与宋氏持相似论调,如章太炎公开宣扬“汉族”来自巴比伦,梁启超、刘师培等人到处讲“世界人种之开化,皆始于帕米尔高原”,从帕米尔高原东迁的一支,形成“汉族”;西迁的一支,则是当今西方强盛民族的祖先,东西同源同种,所以中国不是“劣等民族”。这种没有学术支撑,但却有现实政治意义的宣传,在清末民初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以至于1915年袁世凯制定的国歌里,还有“华胄从来昆仑颠”的歌词。
岳飞也是直到这个时候,才因现实需要被冠以“民族英雄”的头衔清末“史界革命”的直接成果,是打造出了一套自黄帝到洪秀全、传承有序的“民族英雄谱系”。岳飞自然也是这谱系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当时文章,对岳飞多冠之以“中国民族主义第一伟人”、“中国民族排外第一伟人”等尊称,说他“轰轰烈烈,手刃外种、口嚼外种、足踢外种,至死不变”,实乃“宗尚民族主义之一绝大伟人”,且“为种魂、为国魂、为中国民族之天神”,在眼下“茫茫黄帝之血裔、莽莽神州之舆图”被异种之人盘踞之际,顶礼膜拜岳飞这位“嗜杀异种如命之伟人”,乃是不可须臾稍缓的当务之急;甚至说“吾宁夭折早亡,以见我廓清胡虏、志复中原的民族伟人岳飞”。其余如文天祥、史可法、郑成功等,都是当时知识分子致力宣传的重点“民族英雄”。而在此之前,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这些历史人物的标签普遍是“忠臣义士”。
但“民族主义救中国”本是晚清知识分子病急乱投医的结果,带有强烈的现实功利色彩,加之梁启超、宋教仁等人自身对“民族”、“民族主义”的认知并不到位,故而所谓“中国民族主义第一伟人”,在知识分子们的描述下,更像是“中国种族主义第一伟人”。在当时沛然莫御的岳飞崇拜浪潮中,蒋智由算是比较理性的一个。他曾撰文指出,岳飞抗金成绩有限,“不过有数次战胜之功,而克复土地数处而已”,所谓直捣黄龙,恢复故土,不过是“一将来之空想”,后人对其战绩的崇拜,不过是“轰动于虚声,而非事实”;但即便如蒋智由这般理性之人,也误把“种族”等同成了“民族”,他在文章中说,国人之所以崇拜岳飞,正说明国人天然存在一种“种族之见”,只要激发出这种“种族之见”,则“我种人必有恢复神州之一日,而东亚大陆必归于我种人为之主”。上段所引资料中频繁出现的“外种”、“血裔”、“异种”、“ 胡虏”等字眼,无疑也很能说明这一点。
综上所述,1、古代中国没有“民族”、“民族主义”概念,古人也没有“民族”意识,自然也不可能存在什么“民族英雄”;2、我们今天熟知的“民族英雄谱系”,是晚清知识分子出于现实政治需要新造出来的,且多臆断,缺乏学术根据;3、晚清知识分子对“民族主义”的理解更近于“种族主义”,对岳飞“民族英雄”光环的描述,也更近似“种族英雄”。4、中国可以有“民族英雄”,但须在“民族主义”意识普及的近代寻找。02即便以“国家英雄”来审视岳飞,也尚有可议之处岳家军的战绩,正史中存在太多夸张,譬如“朱仙镇大捷”就并不存在岳飞不是“民族英雄”,也不是晚清知识分子所误解的“种族英雄”,至多可为“国家英雄”。但即便是“国家英雄”,也尚有可议之处。岳飞毕生从军,其岳家军固然是南宋政权一支极重要的国防力量,但同时,因其“家军”性质,也长期是对南宋政权的一种潜在威胁。
毋庸置疑,岳家军在对外抵抗金人入侵,对内平息武装动乱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但这作用,正史中即已有太多夸张——据宋史学家、《岳飞传》作者邓广铭先生考证结论,《宋史·岳飞传》所载岳家军最辉煌的“朱仙镇大捷”——大破“拐子马”,击溃金兀术10万大军,其实根本不存在,实属岳飞之孙岳珂杜撰,元代编纂《宋史》,直接照抄了岳珂的说法。事实上,“岳飞和岳家军中的任何一支部队全不曾到过朱仙镇”。《宋史·岳飞传》还说,“朱仙镇大捷”后,朝廷一日之内用“十二道金牌”命岳飞班师,导致伐金大业功败垂成。
“十二道金牌”之说,也已被邓广铭先生的详细考证所否定。(具体见《〈鄂王行实编年〉中所记朱仙镇之捷及有关岳飞奉诏班师诸事考辨》,收录于《邓广铭治史丛稿》)赫赫有名的“朱仙镇大捷”尚且子虚乌有,其他抗金事迹,更未必全然属实,譬如八字军统帅王彦攻拔新乡城的战功,就被岳珂移花接木算在了岳飞名下,《宋史·岳飞传》亦照抄不误。
正史既已如此夸张而难尽信,《说岳全传》一类文艺作品,自然更无讨论的价值。但最关键的问题还不在此,而在于:虽然后世不少人坚持认为若岳飞不死,则伐金大业可成——《宋史·岳飞传》的撰写者最为典型,他的观点是:“飞与桧势不两立,使飞得志,则金仇可复,宋耻可雪;桧得志,则飞有死而已……高宗忍自弃其中原,故忍杀飞”——但若回到南宋初年真实的历史情境之中,岳家军的解散,实可谓朝野内外的一致愿望。
包括岳家军在内的“家军”*严重威胁到了南宋政权的军事和财政安全南宋自北宋的瓦砾间重建的过程中,形成了以张俊、刘光世、韩世忠、岳飞、吴玠吴璘兄弟为统帅的“五大家军”。“五大家军”与高宗的禁*一起,组成了南宋政权的基本国防力量。宋高宗四处流亡之时,家军*对抵抗金军入侵,确实自主发挥了不少的作用。但随着高宗新政权日趋正规和稳定,家军*的负面作用越来越显著,最要害者有二:1、家军之间严格划分界限,彼此猜忌,联合作战时往往互拖后腿,主战派宰相赵鼎将家军之间的关系形容为“相视如仇雠,相防如盗贼”,实际上削弱了南宋的整体国防力量;2、家军垄断了其辖地内的税赋乃至酿酒等商业活动,妨害了南宋政权的财政统一。
无论是传统帝制国家,还是现代*国家,在军队国家化这个问题上,立场其实都一样;在军队须由国家财政供养、而不能由军队自行征税或经商解决这个问题上,立场也相差无几。具体到南宋政权,要想解决这两个问题,就必须改革家军*。但难度也可想而知——傅庆是岳飞麾下的一员猛将,屡立战功,但因与岳飞个人关系不睦,曾流露出想要转调到刘光世麾下的意思,岳飞获悉后,即毫不犹豫地设计斩杀了傅庆。此例可见赵鼎所谓家军与家军之间“相视如仇雠,相防如盗贼”,绝非虚言。家军与朝廷之间的关系,也相当紧张。绍兴六年,主战派宰相张浚曾希望组织各家军在淮北发动攻势,结果,张俊非但拒绝派兵前来,而且四处宣扬韩世忠要趁机吞并他;稍后,张浚又计划在淮南组织一次由张家军、刘家军和御营杨沂中军的三军联合出击,结果刘光世拒不合作,先以粮草不足搪塞,张浚迁就送去粮草后,刘光世又不遵号令,当杨沂中军抵达指定位置时,他却已早早从前线撤了下来,所谓三军联合出击,也就成了空谈。
岳家军也同样被当时的主流舆论认为不愿意与朝廷合作。绍兴七年,张浚曾打算征讨伪齐收复中原,因此与四大家军统帅——张俊、韩世忠、刘光世、岳飞,在龟山举行高级军事会议。统帅们的态度迥异,“刘光世请守,韩世忠请进兵,张俊曰都督欲战则战,欲守则守。惟岳飞独以为不可用兵,浚再三问之,飞坚执不可之说。浚以飞为玩寇,议不协而罢”——诚如日本学者寺地遵所言:“张浚揭大义名分,主张恢复中原,然而不论他如何鼓舞,四大将仍各怀异志,岳飞明白表示反对,刘光世、张俊则消极抵制,都不愿与张浚合作。”
河南汤阴岳飞庙,“忠孝”二字是岳飞帝制时代的身后形象。但在生前,高宗及士大夫多指责岳飞“跋扈”。
解散岳家军,不但是主和派秦桧的意见,也是主战派张浚、赵鼎等人的意见了解到上述背景,即不难发现,把岳飞与秦桧之间的矛盾,当成主战派和主和派之间的矛盾,是对南宋初年历史的最大误解。解决包括岳飞和岳家军在内的“家军问题”,早在秦桧当政之前就已展开。动第一刀的,正是主战派宰相张浚。龟山高级军事会议后,张浚决定拿最为消极避战的刘光世军开刀,但刘家军甫一解散,半数以上的部队就叛逃到了敌国。这场变故虽然暂时中止了朝廷解散家军的步伐,但却无疑更坚定了朝廷军队国家化的决心。继任的另一位主战派宰相赵鼎,有鉴于直接炒掉家军领袖的教训,采取了更为隐蔽的手段——“抚循偏裨”,即奖掖家军中的偏将,鼓励他们从家军中独立出来,进而使整个家军解体。但这一手段效果甚微,张俊等家军统帅有所防备,并提出*,使得朝廷“终不能得其柄”;家军统帅们继续我行我素,张俊在绍兴八年擅自将军队从前线撤回皇帝所在的后方,各方震动,几乎酿成兵变,但“朝廷亦不能诘”;同年,岳飞向高宗要求增兵时,高宗的回答很明确:现在家军规模过大,已是尾大不掉,与其增兵给大将们,不如另设直属**的新部队。
继赵鼎之后出任宰相的秦桧,终于在绍兴十一年成功解散了三大家军。秦桧赖以取得成功的手段有三:1、借战事大捷之机,加授各家军统帅*最高军事长官(枢密使、枢密副使)头衔;2、继续推行“抚循偏裨”政策;3、也是最重要的一招,秦桧以独掌兵权为诱饵贿赂张俊,麻痹张俊戒心的同时,也离间了家军之间的统一战线,秦桧后来拒绝兑现承诺,已失兵权的张俊也无可奈何。具体到岳家军,之所以能够被和平解散,所依赖的并非岳飞个人的克制或者深明大义,而在于军中将校不堪重压,期待独立已久,正如南宋人周密所言:家军中诸将校苦战多年,许多人已做到按察使这样的高官,但他们出自行伍,必须父事家军大将,见家军大将常不敢抬头,这种严厉的等级关系甚至影响到他们的家庭。其中尤以岳家军等级纪律最严,将校犯错,大则诛杀,小则挞鞭痛毒。朝廷解散家军、将其全部统属御林军的诏令下达后,“诸校新免所隶事,或许自结知天子,人人便宽喜共命”,将校们既能够免除家军统帅的压迫,更能由家臣升格为天子之臣,喜而从命,是很自然的事情。
张浚和赵鼎,是南宋初年著名的主战派宰相,自张浚到赵鼎到秦桧,他们任期内最重要的工作,即解散家军使之国家化。也就是说,岳飞与主和派秦桧之间的矛盾,同时也存在于岳飞与主战派张浚、赵鼎之间。解散岳家军,在当日实乃众望所归之事。即如金人,也承认解散家军之后,南宋的国防力量整体上了一个台阶,再难采取利用家军嫌隙各个击破的战术。岳家军的资产也很值得一提。高宗曾透露其总资产高达2000万贯,而据派去处理岳家军资产的鲍琚的统计,岳家军的主要财源有三:每年可收160多万贯钱的14个酒库;每年可收41万多贯的博易场等,以及每年可收稻谷18万石的田产——而在高宗初年,每年财政收入尚不足1000万贯。高宗末年,年财政收入激增至6400万贯,其中很大一部分来自对家军的接收。不解散家军,则南宋政权也无法建立起自己完整的财政体系。
综上所述:1、岳家军的对金战绩颇多夸张,其主战态度也并非始终如一;2、从南宋的国家利益考虑,岳家军应该被解散,其解散也是众望所归;3、岳飞本人并无主动促成家军国家化的任何意愿,考虑到战争是家军存在的必要前提,岳飞的主战立场多少与此有关;4、岳飞之死,不是岳飞与秦桧之间矛盾的结果,更不是主战派与主和派之间矛盾的结果,而是家军私有化和国有化之间矛盾的结果。
结语廓清岳飞的历史本相,应该会有助于修正我们某些简单粗暴的历史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