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处理天津教案不当 成曾国藩政治命运转折点
弱国无外交。曾氏处理此案的苦衷,就因当时的清王朝实际上只有一个空架子。以曾氏的为人,能不知其后果?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实属无奈。
1870年6月21日发生的“天津教案”是中国近代史上最大的“教案”之一,它涉及法国、英国、美国、俄国、比利时和意大利等多个国家。清*对此非常重视,指派直隶总督曾国藩赶往天津进行处理。由于他采取了委曲求全的方针处理教案,导致民怨沸腾,一时间成为千夫所指的罪人,甚至连他自己也大有“外惭清议,内疚神明”之感。曾国藩后来调任两江总督,不久便撒手人寰。可以说办理“天津教案”的苦果导致曾国藩名声大跌,给曾国藩蒙上了无法洗刷的耻辱。
一
早在1860年英法联军侵占天津时,法国侵略者就将作为英法联军议约总部的望海楼行宫强占为领事馆。1862年,法国传教士在与望海楼隔河相望的天津城东关小洋货街建造仁慈堂一所,专门收养中国孤儿。1869年又在望海楼旁强占土地建造望海楼教堂。不久,法国驻津领事丰大业又拆毁了望海楼行宫,盖起了法国领事馆。1870年夏,仁慈堂疫病流行,数十婴孩相继染病死亡。教会便将几具尸体装入一个洋货箱中夜间埋于坟地。不料却被野狗扒出,“死人皆由内先腐,此独由外先腐,胸腹皆烂,肠肚外露”。人们又挖出不少货箱,均一棺数尸,胸腹皆烂,肠肚外露。与此同时,天津不断发生有人用药迷拐幼孩事件,乡民拿获用药迷拐幼童之匪犯三人,其中一人为法国天主堂教徒,被天主堂经三口通商大臣崇厚要去。此时民众愤怒,怀疑教堂虐杀儿童,“挖眼剖心”,而且与迷拐儿童有关。同月18日,民众又抓获一名迷拐儿童的案犯武兰珍,其供认系受教堂门丁王三指使,“令其出外迷拐男女。前在穆庄子拐得行路一人,曾得洋银五元”。消息传开,民情汹汹,士绅集会,书院停课,反洋教情绪高涨,全城笼罩在仇教的激愤之中。
6月21日,天津道员周家勋率知府张光藻、知县刘杰带疑犯武兰珍赴教堂指认王三。群众也涌向教堂,结果一无所获,只得带犯人到三口通商大臣衙门,与崇厚“议以不了为了,即可完案”,“拟即出示晓谕,并将武兰珍先行正法”。午后,群众与教堂中人发生口角,教士谢福音向崇厚求援,崇厚急令刘杰与巡捕二人前往弹压。此时丰大业携手枪冲入三口通商大臣崇厚衙门,秘书西蒙执刀随行。丰大业一见崇厚就出言不逊,崇厚“告以有话细谈,该领事置若罔闻,随取洋枪当面施放,幸未打中”。崇厚退入后堂暂避,“该领事进屋,将什物信手打破,咆哮不止”。此时衙门外群众越来越多,崇厚复出相见,告以民情汹涌,暂不可出。丰大业不屑一顾:“尔怕百姓,我不怕尔中国百姓。”“既而飞奔出署,行抵浮桥,适逢知县在彼弹压,当面劝阻”。丰大业“又向其放枪,未中,误将刘杰之家人打伤”。群众怒不可遏,当场将丰大业、西蒙殴毙,投尸河中。随后群众鸣锣聚众,奔赴望海楼等处焚毁法领事馆、天主堂、仁慈堂,并从仁慈堂地下室查出幼孩百五十余人。英国四处礼拜堂、美国两处礼拜堂被毁。混乱中,群众先后打死外国职官、教士和修女,连同丰大业和西蒙在内共计20人。其中包括法国人13名,比利时人2名,俄国人3名,意大利人和英国人各1名。这就是“天津教案”,或称“火烧望海楼事件”。
教堂二
教案发生后,中外震惊。英、美、法、德、俄、比、西七国驻京公使联合向总理衙门提出*,要求惩办教案人犯,随即调派军舰到天津海口和烟台进行武力恫吓。6月23日,清*急派直隶总督曾国藩前往查办。曾国藩此刻正在病假期间,尚未痊愈。临行前,“阻者、劝者、上言者、条陈者纷起沓进”,多数主张不可前往,幕僚史念祖甚至认为赴天津办案“略一失足,千古无底”。曾国藩涉足政治多年,对其中的利害关系不会不知。然而他并没有犹豫,一方面在于朝廷倚重,职责所在;另一方面他也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将事态以最稳妥的方式得到解决。他给两个儿子留下了带有遗嘱性质的书信:“余此行反复筹思,殊无良策。余自咸丰三年募勇以来,即自誓效命疆场,今老年病躯,危难之际,断不肯吝于一死,以自负其初心。”
曾国藩到天津后,知道此案曲在洋人。丰大业率先寻衅,数次开枪,激起众怒,理应持平办理。然而他也深知外国强盛如故,津案又涉及法、俄、英、美、意等列强,“万一牵动各国同时推波助澜”,“中国此时之力何能遽与开衅”?权衡再三,终于决定“不欲以百姓一朝之忿,启国家无穷之祸”,遂奏明“立意不开兵端”。至于结案之法,“终不外诛凶手以雪其冤,赔巨款以餍其欲”。首先,对于最为关键的拐骗犯的罪行和证据,他予以忽略。
他在给朝廷的奏疏中写道:“教民迷拐人口一节,王三虽经供认授药武兰珍,然尚时供时翻……亦无教堂主使之证据。至仁慈堂查出男女一百五十余名口,逐一讯供,均称习教已久,其家送至堂中豢养,并无拐骗情事。”而天津知府张光藻给曾国藩的密禀称:“从天主教救出的幼孩,其中有供系迷拐而来者。”烧毁教堂之日,“众人搜获教民王三送县,提犯指从对质,供明伊以利诱武兰珍迷拐人口,先拐一人,给大洋五元。每早在天主堂外交武兰珍药一包,令其出外拐人”。至于王三向他和武兰珍所提供的迷药,据供是由谢神父(谢福音)所授。由此看来,迷拐之事似乎言之凿凿。
其次,对于教堂“挖眼剖心”的传言,认为全系谣言,毫无实据,必无其事。“大约挖眼剖心之谣,近来各省皆有,民间习闻此说,各怀猜疑。而天主教堂又过于秘密,平民莫能窥其底里,用是愈疑愈真,遂成牢不可破之见。及确寻证据,皆影响含糊。其初入津郡,绅民拦舆递禀百数十人,细加研求,终难指实。经此番推问士庶之心,似已稍知挖眼剖心等事空言不尽可靠”。
其次,“严拿凶手,以惩煽乱之徒;弹压士民,以慰各国之意”。曾国藩“坚嘱拿混星子及水火会”,至八月初四日“拿犯已八十余人”。因教案中洋人伤毙二十一人,曾国藩决定查拿二十一名之数,“足与相抵”。面对“棘手甚多,愈办愈窘”的局面,他即“激励承审各员严切研讯,商定变通办法”。其变通办法之一为“常例群殴毙命,以最后下手伤重者当其重罪”;此案则“但求确系下手正凶,不复究其殴伤何处”。
再次,处理天津地方官员。法国公使罗淑亚抵达天津后与曾国藩会晤,提出四项要求:赔修教堂,埋葬丰大业,查办地方官,惩究凶手。7月20日,罗淑亚照会曾国藩,词气凶悍,谓如“不将天津府县及提督陈国瑞抵命,即便宜行事”。虽然曾国藩认为“欲令府县抵命,坚持不允”,但还是以天津知府张光藻、知县刘杰办理民教启衅一案事前疏于防范,事后又不能迅速获犯,即行革职,交刑部治罪,陈国瑞交总理衙门查办。
曾国藩这种强人就案,杀民以谢敌的委曲求全做法,引起民众的愤慨和一些官吏的谴责。消息传开,举国哗然。“京师湖南同乡尤引为乡人之大耻”,“物论沸腾,至使人不忍闻”。旅居北京的湖南同乡宣布把他从同乡会中除名,并且砸毁了曾国藩手书的“湖南会馆”匾额。后来清*改派李鸿章为直隶总督负责处理此案,曾国藩调任两江总督处理“张文祥刺马案”,但仍暂时留驻天津。和曾国藩一样,李鸿章仍坚持判处十六人死罪,另四人因属误杀俄人暂缓执行,后来改判斩监候和杖流。二十五人充军,天津知府张光藻、知县刘杰发配黑龙江充军,陈国瑞免于处分,赔偿法、俄、英、美等国白银五十余万两,并特派崇厚赴法国道歉,始得结案。
三
“天津教案”的处理不当,导致曾国藩名毁津门。所谓“中兴名臣”曾国藩,“积年清望几于扫地以尽”。从总体上来看,曾国藩忠实地执行了“委曲求全”的方针,对外国教人一味偏袒,对涉案人员以命相抵伤毙洋人,自然是处理不公,为“时论所弃”亦是自然。然而就当时的局势而言,其处理结果也是必然。天津教案发生当时,正是西方列强加紧侵略中国之日,清朝的国家主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对于清朝与西方列强之间的冲突和争端,在两国国力明显不对等的情况下,要求平等地按规则处理涉外案件,简直是一句空话。这也就为“天津教案”的处理不当奠定了基础。况且当时各国军舰到天津海口和烟台进行武力恫吓,以“即行开战”为要挟,清廷不会不屈服,只能答应法方提出的苛刻条件。清廷的主和态度,曾国藩自然不能违背。可以说,换作当时任何一人来处理此案,都不可能做到完全的公平公正,甚至连代替曾国藩处理教案的李鸿章也是按照曾国藩的方针进行的。
曾国藩在收到处理教案的圣旨后首先想到的就是“此去津门,有去无回”。为此,他写下了遗嘱,决心宁牺牲“衰朽之身”,也要履实君命。在坚持自己的办案主张,维护国家尊严和民族利益还是为“使国家和民族免遭战火”而向法方屈服的两难抉择中,曾国藩左右为难。然而最终公正、人情、国法只能向“形势”屈服。这就注定了曾国藩处理“天津教案”只能以悲剧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