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刘备抛弃的哪位手下后来成了曹魏三朝元老?
陈群出身名门,幼负才名,后与孔融相交,孔融素来高才倨傲,对陈群却极为敬重。孔融何等样人,由此可知陈群德才兼备(当然,绝对不是弥衡那一路,汗)。正史还有颇多事例,如后来皇女曹淑(?应该是吧)死去,皇帝异常哀痛,丧仪过奢不合礼制,他便上书劝谏,由此可见是正直敢言,极重礼法。其后他制定的九品中正制,也可见他对礼法的重视。另外,其父陈纪任大鸿胪时,曾议司法典刑之事,陈群也深通于此,从后来阻谏曹公恢复肉刑可见一斑。
在三国前期,刘备一直如丧家之犬,奔走于四方诸侯,虽有匡扶汉室的决心,却没有与之相称的实力。究其原因,人们普遍认为是因为他身边少了一位经天纬地的*谋士。在新野得到徐庶后,刘备相见恨晚,后来又不辞辛劳请诸葛亮出山,都体现了刘备对谋士的器重。但是早在刘备做豫州刺史的时候,他就曾得到过一位不世出的奇才。
陈群,字长文,颍川许昌人。他出身名门,祖父任东汉太丘长,父亲任大鸿胪。他创立的九品中正制是科举制之前最重要的选官制度。刘备为豫州刺史时,陈群为别驾。当时徐州刺史陶谦病重,将徐州让予刘备,当时陈群就劝阻他不要接受。因为刘备的实力还很弱,现在生存在群雄的夹缝中,一旦接过徐州,就会与当时实力非常强大的袁术正面交锋,而后方的吕布也蠢蠢欲动,不会让他独吞这块肥肉。这样一来刘备就会成为众矢之的,腹背受敌。
但是刘备建功立业的心情非常迫切,没有接受陈群的建议。果然刘备陷入了与袁术的争战,吕布趁机袭取下邳,又与袁术兵合一处。刘备兵败,这才痛悔没有听从陈群的劝告。陈群自感未遇明主,心灰意冷之下离开了刘备,随父亲居于徐州避难。
公元198年,曹操入主徐州,看中了陈群,并任其为司空西曹掾属,后又转任参丞相军事。公元213年,曹操封魏公,陈群为魏国的御史中丞。当时天下大乱,犯罪行为日益频繁,陈群的父亲等人主张恢复肉刑。曹操也有恢复肉刑的打算。他对陈群说:“昔日陈鸿胪(陈群之父陈纪,曾任大鸿胪)以为死刑有可加于仁恩的用途,正是在说这方面的事。你可以给我讲讲你父亲的理论吗?”陈群说道:“我的父亲认为汉代废除肉刑而增加笞刑,这本来是出于仁心恻隐,结果却使更多的人受刑而死,这就是所谓的名轻实重。表面上看起来废除了残酷的肉刑,但人民却由于不畏惧犯罪而轻易犯罪,结果反而死的人更多了。罪名轻,人就容易犯法,实际处罚很重则伤害了百姓。如今以笞死之法去代替所有不杀生之刑罚,这是怜惜人的肢体而轻视人的性命啊!”钟繇也对陈群的说法表示赞同,而王朗及其他大臣则多认为不可恢复肉刑。曹操虽然认同陈群之言,但因为军事未罢的缘故,所以先搁置这一政议。
三国时期,魏、蜀、政权均各自立法,其中最有影响、最具代表性的律是《魏律》。魏明帝太和三年(公元229年),鉴于汉代律例烦乱,命陈群、刘劭等人制定新的律法。陈群等在汉《九章律》的基础上增加九篇,制定《魏律》十八篇,由于它是对汉律的改革,故当时称为《新律》;为了同北朝的魏律相区别,通常称作《曹魏律》。
秦汉早期法律的突出特点是繁多庞杂。《魏律》在继承的基础上,对秦汉法律进行了较大改革。体例上,将《法经》中“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具律”是《法经》的总则和序列,即总论性的律文。“具律”在汉《九章律》中处于中间的位置,说明汉代并不将其视为具有总则性质的篇目,与后来的《刑名》比较,缺少高度的概括性和抽象性。《魏律》把其位置由原来的中间提到律首的位置,突出其重要性,这开历代法典首列名例篇的先例。
《魏律》十八篇篇名分别是:刑名、盗律、劫略、贼律、诈律、毁亡、告劾、系讯、断狱、请赇、兴擅、乏留、惊事、偿赃、户律、捕律、杂律、免坐。魏律新增篇目,是因为注意到此前法律的缺陷,“篇少则文荒,文荒则事寡,事寡则罪露”,因此“今制《新律》,宜都总事类,多其篇条”。将汉律中不同篇目中内容相近的法律条文重新整合,另立新目。通过这种方式,《魏律》与汉律比较,在篇目和内容上做到名实相符,解决了两汉法律名实不相一致的混乱现象。《魏律》还将维护官僚贵族特权的“八议”制度正式列入法典,取消了汉律中的宫刑,缩小族刑连坐范围将法定刑分为死、髡、完、作、赎、罚金、杂抵罪七种。
青龙三年(公元235年),皇帝征发百姓营建宫室,百姓因而错失农耕时机。陈群上疏奏说:“大禹继承了唐、虞的盛世,却仍然不看重修建宫室,厌恶豪华的衣服,何况当今自汉灵帝死后,天下大乱,老百姓所剩不多,比起汉文帝、汉景帝时,现在户口超不过那时的一个大郡。再加上边境战事频繁,将士劳苦,如果再遇到旱涝灾害,国家的忧患可就深重了。况且吴国、蜀国尚未消失,国家还很不安定,陛下应该趁他们还没有兴师进攻,加紧训练军队,鼓励农耕,做好准备,严阵以待。现在陛下舍弃这些当务之急,反而先建宫室,臣恐怕老百姓会日渐困乏,将来拿什么来抵抗敌兵呢?当初刘备从成都来到白水,驿站内建造了许多接待来往过客的房舍,征用耗费了不少劳役,太祖就认为他在劳民。如今,中原地区像这样耗费劳力,正是吴国和蜀国所希望的,这可是关系到国家安危的大事,希望陛下能好好考虑这件事。”魏明帝曹叡答道:“灭吴蜀与建宫室,也可以一起进行,一起完成。灭吴蜀后,罢兵守城,怎么可以再征用劳役呢?你是司空,和当年建未央宫的萧何一样,自然有建造宫室的职责呀。”陈群又说:“从前汉高祖刘邦只和项羽争夺天下,项羽灭亡后,宫室都被大火烧毁了,因此萧何才修建了武库和谷仓,这些都是急切需要的设施,可汉高祖看到这些建筑造得很壮丽,仍然气冲冲地责备萧何不该把它们造得过分豪华。如今吴、蜀尚未平定,实在不应该大兴土木。当年汉明帝想盖德阳殿,钟离意劝谏,就停止了修建,许多年后才又盖成,殿成之日,他对群臣说‘假如钟离尚书在,这座殿是盖不起来的’。其实作为皇上哪是怕一个大臣呢?实在是为天下的百姓啊!”曹叡听了,有所顿悟,把营建宫殿的规模大大缩小了。
陈群就是这样,从不在大庭广众之下讲皇帝的错误,有问题直接上书,照顾皇帝的颜面。他前后上了几十个奏疏,每次上奏都不跟任何人提起,并且销毁文件的草稿,连家里子弟都不知他上书的事。当时人都讥笑他尸位素餐,后来朝廷编撰名臣奏议,大家从宫中看到陈群进谏的奏书,无不感慨称赞。
陈群一生历仕曹魏三朝,是曹魏政权的股肱之臣,是曹魏文帝、明帝时期最重要的谋士。陈群还是魏晋南北朝选官制度“九品中正制”的创始人,九品中正制是我国古代三大用人选官制度之一,它是曹魏政权为了拉拢士族而建立的,在一定程度上巩固了曹魏政权。陈群处于秦汉早期律法向封建成熟律法的转折时期,其以出众的才华,为曹魏法律制度建设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其中不乏开创性贡献,对后世影响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