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至今为何中国的文人都有二奶的心态?
董仲舒说:“凡物必有合。……阴者阳之合,妻者夫之合,子者父之合,臣者君之合。物莫无合,而合各有阴阳。……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为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君与臣、夫与妻皆为阳与阴的关系,而“阴道无所独行……阴兼功于阳”,故“臣妾受命于君,妻受命于夫”,也就是说,阴是为阳服务的,须顺从于阳。故《白虎通·三纲六纪》曰:“君臣者,何谓也?君者,群也,群下之所归心也;臣者,坚也,厉志自坚固也。……夫妇者,何谓也?夫者,扶,以道扶接也;妇者,服,以礼屈服也。”
对于臣子来说,最重要的准则是“忠”;故武王伐纣,虽是吊民伐罪,而不食周粟的夷、齐却受到儒士们的颂扬。对于妇女来说,最重要的准则是“节”,正史中的《列女传》记载的多就是节烈之女。“忠”与“节”本质是一致的,都是要求对自己的主与君忠贞不二;差别只在于主与君的不同。当然,中国文化对妇女另有所谓的“三从四德”说。然而“三从”中的“在家从父”一条并非女性所独有:儿子也当从父;且“夫死从子”与孝道相悖,所以也没什么实际意义,真正有意义的就只有“出嫁从夫”这一条了。“四德”即所谓“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对于士大夫虽无所谓“士德、士言、士容、士功”之类的明确说法,然而翻开《世说新语》,所见却也是“德行第一,言语第二……容止第十四……术解第二十,巧艺第二十一”,与女性四德之序正相暗合。古谚云:“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所谓“知己者”无非是愿意服务自己的主子而已,“士”与“女”所充当的角色本质上并无二至。
陈微尘在为姚灵犀的《采菲录》所做序中曾说:“中国人最贻笑世界,被人称为半开化民族,缠足一事实为厉阶,几令人无辞以自解。”的确,一个心态正常的人是不大容易理解为什么女人的脚要弄成畸形才算美的;然而这种丑恶的风俗竟在这个辽阔的帝国境内持续了近千年之久。这种风俗虽然丑恶,但它既能历久不衰,甚至*亦无法禁止,则必有促其发生的深层原因。
关于缠足的起源,争议颇多。在这里,考证起源并非本文主旨,所以姑从一般说法,即缠足滥觞于五代;至北宋中后期,缠足之妇渐众;宋室南迁后,此风渐长,且由北及南流布四方;元立,此风益遍;至明,缠足之风已极盛;明鼎革后,清廷颁令禁止汉妇缠足而卒无功,缠足之风并未消减,而竟终于一直持续到新文明的引进。
关于缠足的原因,人们的解释通常有以下几种:男女有别;区分贵贱;保持种族遗风;取悦男子;约束女性;易守贞操。我们倘若仔细分析一下,便会发现,其实后五个理由都有些似是而非。“区分贵贱”也许的确是缠足的功能之一,但功能分析不能代替因果分析,因为可以用来区分贵贱的方法很多,问题是为什么产生了缠足这种方法。缠足的产生远在金元以前,“保持种族遗风”最多只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决不是缠足产生的深层原因。“取悦男子”并不能算什么原因,只有在盛行以缠足为美观念的社会,女子才能以缠足来取悦男子——倘在现在,恐怕就没人愿娶小脚婆娘了;而我们要解释的正是缠足为美的观念是如何形成的。缠足之风是由上层阶级兴起的,一般来说,上层阶级礼法森严,女性即便不缠足,深宅大院里的行动也是少有*的;而下层妇女由于不能脱离劳动,足也不能缠到严重妨碍行动的地步,因此,“约束女性”之说理由也不充分。至于“维护贞操”说也过于表面化,儒家伦理虽然看重贞操,却也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一条孝道准则。宣扬“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的程颐就反对女子缠足〔11〕。缠足不过是脚上裹布,靠缠足何尝就能保证女子的贞节。所以,缠足的最根本的原因恐怕是为了“男女有别”——男人不能和女人一个样,没有差别也要创造差别。
毫无疑问,缠足是性别压迫的典型表现,是男权社会的产物。然而,在迈入现代社会之前,在几乎所有“文明”民族的文化中,女性都是第二性,都是依附于、屈从于男性世界的;但别的民族却并未如我们一般发明缠足。这说明我们的文化的确有不同于其他各种文化的特性。由于男权社会的文化主要是由男性建构的,因此,缠足的虽是女人,根子却在男人身上。一个特别欣赏缠足的民族,其男性必有不同于其他民族男性的独特秉性,才能使这种缠足文化持续近千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