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史上一代当红名媛周璇:倾国倾城却难倾情

周璇在一篇文章中写道:“6岁以前我是谁家的女孩子,我不知道,这已经成为永远不能知道的渺茫的事了!”她一生都没有放弃过寻找自己的父母,但临终也没能和生母见上一面。她把这种遗憾,也留给了她的两个孩子,两人同母异父,几十年来一直不和,他们对于母亲的了解恐怕还不及母亲的朋友和热爱周璇的观众。大儿子周民说,他对母亲作品的印象是“靡靡之音”,对母亲,他没有特别漂亮的印象,倒是觉得她是个很麻烦的人。小儿子周伟说,他与他那同母异父的哥哥的情意仅止于“见面了我会让他保重身体”而已。

周璇,出生于常州一户苏姓书香门第,原名苏璞,幼年时苏璞被抽大烟的舅舅偷偷拐骗到了金坛县的王家,由此改名王小红。王家夫妇离异后,小红又被送给了上海的一家周姓人家,更名周小红。周小红长至七八岁时,周家家境日益贫困。根据周璇自己的回忆:“养母*去帮佣度日,那个被鸦片熏黑了肚肠的养父竟丧心病狂要把我卖去妓院当妓女,幸亏养母及时搭救,才免去我一场更大的灾难……那时,日子越来越苦,往往饿着肚子呆呆地坐着,口水直往肚里咽……”

她在给《万象》杂志写的文章中这样说:“我自幼爱听人家唱歌,耳音也好,常常跟着哼,一遍两遍,三遍四遍就能上口了,在学校里,我唱歌的成绩总是第一名。”她常常独自在家,以唱歌来释放自己内心的哀愁。周璇成年后,内心的阴影也许就来自于苍凉的童年。童年的苦难深深烙在她的心间,使她的性格变得抑郁、内向、多愁善感。12岁的她经人介绍加入黎锦晖创办的明月歌舞团习艺。周璇和伙伴们在舞台上演出救国进步歌剧《野玫瑰》,在终场时,高唱主题曲《民族之光》,黎锦晖笑着鼓励她:“红,你这一句‘与敌人周旋于沙场之上’唱得真好,是你进剧社以来唱得最好的一句。你正好姓周,以后就改名叫周璇吧!”

周璇是随着《马路天使》一举成名的,她用甜润柔和的歌喉,唱红了影坛,周璇每片必歌,用歌喉打动观众,达到了很好的市场效果。上世纪40年代,周璇几乎达到了个人事业的顶峰,但她的情感生活却不如她的演艺生涯那么一片坦途。周璇的第一任丈夫严华,也是歌舞演员出身,1938年结婚,1941年就因为他人的挑拨发生了婚变,这成为当时上海“孤岛”的“特大新闻”。

周璇和严华分手后不久,结识了一名绸布商朱怀德。周璇禁不住他的花言巧语,在香港和他同居,并将全部积蓄交给朱,朱带着钱回到上海后,就如黄鹤般杳无音讯。1950年,周璇带着朱怀德走后产下的他们的孩子回到上海,找到朱怀德。谁知朱怀德面对周璇怀中的孩子,竟问:“这孩子,恐怕和你自己一样,是领来的吧?”

周璇和朱怀德脱离关系后结识了唐棣,在他们准备结婚的时候,唐棣却被指控为犯有“诈骗罪和强奸罪”,判刑三年。一年后,法院又撤销原判,予以释放,当他回到家里,才知道周璇早已发病住进医院去了。其实早年周璇就有精神衰弱的痼疾,在上海拍戏时就在虹桥疗养院住过。后来她被送进医院治疗了六年,本来已经好转了,但是1957年的夏天很热,她因为突发性脑炎被送进医院,病发得很厉害,没能救过来,就此去世,年仅37岁。

当周璇生母顾美珍从报刊上得悉周璇患病住院,她匆匆办了提前退休的手续,来到上海认亲。但考虑到她的精神疾患,为避免过度刺激只是相会而未相见,最终擦肩而过,从年幼被拐走起直至临终都没能再亲眼见上一面。作为一个演员,周璇的成功是毋庸置疑的。但她的身世多少让人唏嘘。作为女儿,她从来不曾见过自己的亲生父母;作为母亲,她从来也不曾进入过儿子们的现实生活,留给他们的是模糊而遥远的印象;作为女人,她享受过感情生活的甜美,但幸福总是那么短暂,她从来不曾拥有真正的家庭温暖。她的一生从来不曾享受过真正的和美与宁静,在去世之后,关于她的死因和财产,又起过不小的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