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宫廷中的怪象 宫女无太监“对食”会遭取笑
看过《后宫甄嬛传》第五十三、五十四两集的朋友们,一定会注意到下面的情节:槿汐为促成甄嬛回宫,甘愿自我牺牲,入宫找到皇帝身边大太监苏培盛,作其“对食”妻子。这里,就有个问题:对食,是什么意思?
宦官无妻而宫女无夫,两者由此而结成临时伴侣,以慰深宫之寂寞,这种关系称为“对食”。对食最早见于汉代,从这一称呼本身来分析,可能是宦官、宫女在一起吃饭,还不含有共寝之意。隋唐五代时期的《宫词》有云:莫怪宫人夸对食,尚衣多半状元郎。这大致反映出此时宫中也有对食的现象。迨至明代,宦官与宫女因相互抚慰而结为对食的情形已相当普遍,甚至于一个宫女入宫很久而无对食,会遭同伴取笑为“弃物”。一旦宦官与宫女两情相悦,还有热心而甘当媒妁的人为之撮合。究其缘由,则在于宫中低级宦官无力娶妻纳妾,宫女又很少有机会被皇上临幸,宦官和宫女便只有自己寻求安慰,所谓“宫掖之中,怨旷无聊,解馋止渴,出此下策耳。”
明代宦官与宫女之间的伴侣关系,又有“菜户”之称。从史料分析,菜户与对食应是有区别的。对食可以是宦官、宫女之间,也可以是同性之间,且大多具有临时性;而可称为“菜户”的宫女与宦官,多共同生活,如同夫妻,具有相当的稳定性。明朝初年,朱元璋对宦官与宫女之间的这种行为深恶痛绝并严加取缔,对娶妻成家的宦官更处以十分残酷的剥皮之刑。但自永乐而后,宦官地位上升,这一禁令随之烟消云散,史载:“宫人无子者,各择内监为侣,谓菜户。其财产相通如一家,相爱如夫妇。
既而嫔妃以下,亦颇有之,虽天子亦不之禁,以其宦者,不之嫌也。”大致类似的史料也见于野史。据《万历野获编》所载,最初因值房宦官和司房宫女接触较多,便逐渐产生感情。宦官以此为基础,往往主动替宫女采办衣食、首饰及日用杂物,以表达追慕之情。宫女若相中此宦官,即可结成伴侣,称为菜户。菜户在明代宫中是公然允许的,即使是皇帝、皇后有时也会问宦官“汝菜户为谁?”宦官只据实回答即可。宦官与宫女成为“菜户”后,唱随往还,形如夫妻。宦官对所爱的宫女固然是任劳任怨,听凭驱使,宫女也会心疼宦官,不让他干太多的活儿,而是支使别的宦官去干。宫中有些地位低贱、相貌丑陋且又年岁较大的宦官自知不可能被宫女看上,便甘心做菜户之仆役,为其执炊、搬运、浆洗,宫女每月付给他们一定的银两。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善烹饪的宦官便成为追逐的对象,所得的报酬也较多,最多的一月可赚到四五两银子。这些宦官身着沾满尘土和油渍的衣服,背着菜筐,出入宫廷,购买一应所需杂物。
结为“菜户”的宫女、宦官,多在花前月下彼此盟誓,终生彼此相爱,不再与别人发生感情。宦官如果发现他所爱的宫女移情别恋,往往万分痛苦,但不会对宫女如何,却常常与其情敌发生尖锐的冲突。万历年间郑贵妃宫中的宫女吴氏,曾和宦官宋保相爱,后来又移情于宦官张进朝。宋保不胜愤怒,终至万念俱灰,出宫削发为僧,一去不返。宫中的宦官对宋保评价极高。如吴氏移情别恋的情形在明宫中较为少见,宫女和宦官结为“菜户”后大多能终身相守,并且彼此都以守节相尚。如果其中一方死去,另一方则终身不再选配。《万历野获编》曾记载,有一个读书人寓居于城外寺庙中,见寺中有一室平日紧锁,甚觉奇怪。趁寺庙中人打扫的机会,他进去看了一下,竟发现里面全是宫中宦官奉祀的已亡宫女的牌位。牌位上都写有宫女的姓名。寺庙中人告诉这位读书人,每逢宫女的忌日,与其结为菜户的宦官便会前来致祭,其悲伤号恸,情逾寻常夫妻。
当然,我们也应该知道,宫女和太监“对食”在明朝有,而在清朝则是被禁止的,个别偷着干,也可能有。但公然“对食”,则显然是不可能的。清朝皇宫的内务府有很多机构,其中就有慎刑司。宫中的太监、宫女如若违规、犯法,不会被交给刑部处理,而是由宫廷内部“司法”解决。其实,这些事都要报告皇帝,皇帝决定了再由具体部门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