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袁崇焕之死的罪名争议 三条罪名均属牵强

冤案主角

袁崇焕(1584~1630年),字元素,号自如,广东东莞人,明末著名军事家、抗清(后金)名将。他曾多次以少敌多击败强敌,被皇太极称为15年来从未有过的劲敌。崇祯三年(1630年),崇祯帝被后金的反间计迷惑,以通敌谋叛罪将袁崇焕凌迟处死。

冤案特点

袁崇焕一生在保卫明朝、抗击后金的战场上无一败绩,先后取得宁远大捷、宁锦大捷、广渠门大捷、左安门大捷等胜利,却因后金忌惮被施以反间计,加上本已因袁崇焕自恃尚方宝剑擅杀毛文龙而隐忍在心的崇祯帝也对其有所忌惮,最终被判凌迟,死于北京甘石桥。

起伏抗敌路

明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后金首领努尔哈赤起兵攻明,逼近山海关。天启二年(1622年),明军广宁大败,13万大军全军覆没,40多座城池失守,明朝边关岌岌可危。在国家危难之时,袁崇焕挺身而出,镇守辽东。天启六年(1626年)正月,努尔哈赤率兵13万,攻打孤立无援的宁远,却被袁崇焕的1万守军打得大败而归。努尔哈赤在战斗中被打伤,不久郁郁而死。

当袁崇焕在辽东带兵与后金大战时,明朝廷内部却被阉党魏忠贤控制,百官对其阿谀奉承,各地巡抚官员为其修建生祠。宁锦之战告捷,朝廷论功行赏,廷臣纷纷赞许此战功劳为魏忠贤调度有方,魏忠贤的义子也因此封侯,而袁崇焕却只升一级。当时,兵部尚书霍维华认为不公,上疏请求让荫。魏忠贤拒绝其请求,并派其党羽以袁崇焕不救锦州为由弹劾他。袁崇焕不得已请求辞职还乡。

天启七年(1627年),明熹宗去世,思宗崇祯帝即位,建立东林党内阁,魏忠贤被诛,朝臣纷纷请召袁崇焕还朝。崇祯元年(1628年),袁崇焕被任命为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督师蓟、辽,兼督登、莱、天津军务。袁崇焕在皇帝召见时慷慨陈词,计划以五年复辽,并疏陈方略,但也表示自己在边关立功,唯恐朝廷人士妒功中伤。崇祯皇帝告其无须疑虑并赐其尚方宝剑,允其在复辽前提下方便行事。此外,皇帝再加奖勉,赐他蟒袍、玉带和银币。袁崇焕领了银币,但以未立功勋为由,不敢受蟒袍、玉带之赐,上疏辞谢。

擅杀毛文龙

袁崇焕还未到任,宁远已因欠饷发生兵变。袁崇焕到达辽东后,迅速平定兵变,稳定边疆。崇祯二年(1629年),崇祯帝加封其为太子太保,并赏赐蟒袍、银币。袁崇焕在辽东大力整顿军务,但在做准备事宜时与其他将领发生矛盾。其中,级别最高的是毛文龙。毛文龙也是明朝抵抗后金的名将,历仕万历、泰昌、天启、崇祯四朝,官至左都督平辽总兵官,曾收复皮岛(今属朝鲜)、长山岛等沿海岛屿,战功卓著。但有人指责毛文龙有贪功、冒饷、不肯受节制、难以调遣等问题。崇祯二年(1629年)五月二十九日,袁崇焕以阅兵为名检阅毛文龙部,宣布毛文龙十二条当斩之罪,如不受管控、谎报军功、私通外夷等罪名。说完之后,袁崇焕抽出尚方宝剑斩毛文龙于帐前,众将痛哭。袁崇焕恐怕兵变,把其部队分为四份,分别管理。

对袁崇焕矫诏擅杀毛文龙的做法,崇祯帝极为不满,史载“帝骤闻,意殊骇”。因为,毛文龙本人也有一把尚方宝剑,为崇祯帝之兄天启帝所赐。袁崇焕无旨杀毛文龙,有大不敬之责。但崇祯帝想到毛文龙已死,而当时正倚重袁崇焕,所以,隐忍不发,反而对袁崇焕加以表扬,并宣布毛文龙的罪状,以安抚袁崇焕。虽然如此,袁崇焕还是为日后自己的惨死种下远因。

袁崇焕在辽东整顿军务,部队迅速壮大,成为后金的劲敌和大明东北的屏障。崇祯二年(1629年)十月二十七日,皇太极领兵绕过袁崇焕的防区,从蒙古朵颜部地盘破长城喜峰口入关,威胁京城。

十月二十八日,袁崇焕在宁远得警,马上率军求援,在危急之际接到崇祯圣旨,获得调度指挥各镇援兵之权。十一月十四日,袁崇焕获报,后金军已经由蓟州穿越而过,袁崇焕被动急追。十一月十六日夜,袁崇焕赶在后金部队前到达北京左安门,在广渠门外驻营。十一月二十日,袁崇焕、祖大寿领关宁兵九千人和莽古尔泰、阿巴泰、阿济格、多尔衮、多铎、豪格带领的后金左翼大军、护军及蒙古兵大战于广渠门,双方互有死伤,后金军伤亡数百退去。

忠臣被冤杀

当时,后金所入隘口乃蓟州太守刘策所辖,而袁崇焕却能在第一时间千里赴救,遂谣言纷起,称都城突遇兵灾乃袁崇焕纵敌拥兵所致。而大臣也因为从前和议之事,称其引敌胁和。此外,清军又设反间计,传闻袁崇焕与清军定有密约,并令捉获的宦官听闻后遣返回去。宦官将之告诉崇祯帝,使得崇祯帝大起疑心。

崇祯二年(1629年)十二月,崇祯帝召袁崇焕、满桂、祖大寿入殿质证,袁崇焕不能对证。于是,崇祯帝下诏逮捕袁崇焕入锦衣狱。在一旁的祖大寿战栗失措,出殿后即刻带兵返回山海关,直到后来接到崇祯要求袁崇焕写的信才返回。之后,满桂被拜为武经略,赐尚方剑,指挥来援各部。而当时已经退到良乡的皇太极听闻袁崇焕下狱后,亲帅大军再次进逼京城。崇祯帝要求满桂出兵对敌,满桂则以“敌劲援寡,未可轻战”为由,坚持防守。终在多次催促下,满桂不得已于十二月十五日领黑云龙、麻登云、孙祖寿诸大将,移营永定门外二里;十六日,被后金军以精骑四面包围,大败,满桂及孙祖寿战死,黑云龙、麻登云被擒。这时,距离袁崇焕下狱才半个月。

祖大寿被袁崇焕修书召回后,欲立战功救袁崇焕。他收复了水平、遵化一带,迫使皇太极退回辽东。然而,崇祯三年(1630年),经过半年多的审判,袁崇焕仍以“通虏谋叛”、“擅主和议”、“专戮大帅”的罪名被判凌迟,死于北京甘石桥,并流放其妻妾、子女、兄弟等人2000里。

袁崇焕死后,佘氏义仆为其收敛骸骨,葬于北京广渠门内广东义园,并从此世代为其守墓。清乾隆四十九年(1772年),清高宗下诏为袁崇焕平反。

袁崇焕被杀后,明朝的北部疆域一直处于清兵威胁之下,内忧外患,崇祯帝焦头烂额。公元1644年1月,李自成率军攻破北京后,崇祯于煤山自缢身亡,终年35岁。同年4月,清兵攻入北京,建立了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

案件评析

袁崇焕在辽东为国守边,功勋卓著。作为敌对政权的清朝*也对袁崇焕赞赏有加。清乾隆皇帝表示,虽然袁崇焕与清朝为难,但是,其忠于职守,只是因为明朝皇帝昏庸,以至于被斩杀,值得怜悯。

袁崇焕被判处死刑的三条罪名,颇值怀疑。

第一条罪名“通虏谋叛”,明显证据不足。因为崇祯皇帝中了皇太极的反间计,听信的太监之言只是传闻,而且仅为一人证言,不可用作证据。在3000多年前摩西为以色列人制定的约法中就规定:“人无论犯什么罪、作什么恶,都不可仅凭一人口证定案。对于凶恶的见证人,审判官要细细地查究,剔除见证人作假见证之嫌。”

第二条罪名“擅主和议”,也颇值怀疑。因为皇帝在重用袁崇焕时曾授于他尚方宝剑,让他便宜行事。而至于袁崇焕在前线出于战略、战术考虑,与后金将领有所交往,甚至进行某种谈判,只要没有损害国家利益,也并无大罪。

第三条罪名“专戮大帅”,是指袁崇焕杀毛文龙。袁崇焕作为国防前线总负责人,虽然级别与毛文龙同等,但职权比他大。虽然袁崇焕杀毛文龙确有不妥之处,但他在事前有皇帝的尚方宝剑,事后又向皇帝回报并得到皇帝的认可,则不能再以此定他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