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4.7平方公里土地划入中国是怎么要来的?
从昨晚开始,有条新闻在长安君的朋友圈里热传:俄罗斯4.7平方公里土地划入中国!
11月4日,中俄边境地名碑树立仪式在吉林省珲春市春化镇中俄边境线举行,俄罗斯4.7平方公里土地划入中国。珲春市版图上新增了一条唯一向北流淌的河流——瑚布图河。此次共有5处全新的实体界碑、地名碑正式落成。
了解中国近代史的小伙伴都知道,在中俄两国的划界历史上,国耻深重。
1860年,清*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战败。英、法、美、俄等国家相继与清*签订不平等条约。俄国声称之前对英、法调停战争有功,逼迫清*签署条约。1860年11月4日,清*全权议和大臣奕与俄国驻华公使伊格那提也夫在北京签订了中俄《北京条约》,承认了此前一直拒绝批准的中俄《瑷珲条约》。在《北京条约》中,将原先规定为中俄“共管”的乌苏里江以东至海之地,包括库页岛以及不冻港海参崴在内约40万平方公里归俄国所属。
1886年,中俄签订《重勘珲春东界约记》。清*沿中俄边界设立了“土、萨、啦、帕”4个界牌和16个记号,将中俄边界固定下来。
各位小伙伴可能要感到奇怪了,咱们是*,为毛腐败昏庸的晚清*,跟其他国家签订的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划定的不平等边界,咱们都要接受下来呢?咱们直接宣称不承认一切不平等条约不就完了吗?
这里就涉及到一个国际法上的概念——*继承,请听历史君给你细说。
*继承,是指同一国家继续存在的情况下,由于革命或者政变导致政权更迭,代表该国的旧*为新*所取代,而导致前*在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转移给新*。
*继承有几项基本原则:
1、对旧*签订的条约视其性质而定,平等互利条约应继承,对违反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条约一律不继承;
2、对财产、档案一律予以继承;
3、新*自动接受旧*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设定的权利义务,以及国家财产和国家债务,对“恶债”(违反国际法基本原则或违背继承国根本利益所负之债,如征服债务或战争债务等)原则上不予继承,对合法债务可与有关国家友好协商,公平合理地解决。
这三点的意思就是说,前任*承诺的,只要不是不平等条约,新*都应承认、继承、履行。但是,这几条原则也经常争议很大。两国缔结条约,有时会有一方认为自己是兵临城下、*签订的“城下之盟”,是不平等条约,而另一方则坚称是公平合理的双边条约,是应受到两国历届*认可和遵照执行的生效法律。
就拿中俄两国签订的第一份边界条约——《尼布楚条约》来说,中国主流历史学家认为,《尼布楚条约》是平等条约。
清史专家戴逸先生说:“《尼布楚条约》保障了中国东北边境一百多年的安定和平,为清王朝后来平定西北、西南地区的*提供了稳定富饶的大后方,对于清朝的发展和繁荣、康乾盛世局面的出现,具有非常关键的作用和非常重要的历史意义。”
而俄方通常认为《尼布楚条约》不利于俄国,对俄而言是不平等条约。他们认为后来的《瑷珲条约》和《北京条约》是对俄真正平等的条约。
说句大实话,咱们*今天的版图,基本上是康熙爷打下来的(这句话据说是毛爷爷的名言)。《尼布楚条约》就是康熙皇帝派遣钦差大臣索额图,在1689年跟沙皇俄国签订的。对老祖宗的英明神武,长安君深表钦佩!
咱们当今中国的*习大大,更是气魄万千。最近,习大大访英前接受路透社采访时说:“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这是老祖宗留下的。任何人要侵犯中国的主权和相关权益,中国人民都不会答应。”
看!习大大多么珍视老祖宗留下来的每一寸土地!
**一直在同接壤诸国进行着艰苦卓绝的边界法律谈判:1991年签订《*和苏维埃**联盟关于中苏国界东段的协定》,1994年签订《*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中俄国界西段的协定》,2004年签订《*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中俄国界东段的补充协定》,2006年签订《**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中俄国界管理制度的协定》,2008年签订《**和俄罗斯联邦*关于合理利用和保护跨界水的协定》,等等。
1993年,中俄两国重新勘定东部边界,在吉林省珲春市春化镇东北部瑚布图河畔,从俄罗斯划入中国4.7平方公里土地。根据两国协议,界桩、界碑等界标陆续设立,中俄边界自此进入常规管理阶段,沿用了107年的“土、萨、啦、帕”4个界牌和16个记号成为历史。2014年,经国务院批准,在新划归的土地上新确定了“界牌岭、托伦岗、吉龙沟、红漆桩、蓝香坪”五处地名。
昨天,吉林省珲春市的代表为新树立的界碑、地名碑揭牌,并就拟开设的瑚布河中俄口岸有关事项进行了讨论。这块土地划归中国后,瑚布图河对岸毗邻俄罗斯滨海边疆区的乌苏里斯克地区,距俄罗斯远东地区最大的中国商品集散城市乌苏里斯克市仅有60公里。中俄边贸发展迎来崭新一页。
盛世华章,消息传到康熙爷那里,他也会颇感欣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