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如何管控北京人口 京官卸任必须返乡

据《古代北京城市管理》记载:明初,北京城市人口只有9.6万,到洪武八年,即公元1375年为14.3万人。永乐十九年,即公元1421年,朱棣自南京迁都北京后,依南京之例,将北京城按方位划分为东、西、南、北、中五城,各城置兵马指挥司,隶属都察院,为稽察京师地方治安的机构,户籍人口也属该机构管理。

随着移民政策的不断推进,明朝北京的城市人口不断增加。据《北京晚报》有关文章:到嘉靖年间后期至万历年间初,北京城市居民计约13.4万户,其中内城8.46万户,外城4.94万户,以每户5口人计,则明代中后期北京城总人口约68万人,如果加上驻京的军人及家眷以及居于皇城内外直接服务于宫廷的人员,到了明朝后期,京城人口已达18万户,85万人,城市人口密度大大增加。为此,明代朝廷从弘治年间开始逐步疏解京城人口,隆庆、万历年间仍继续了调控北京人口的各项措施。

一、明代疏解京城城市人口的三大政策:整治关厢,遣散游民。

一是外迁京畿卫所军士去边戍屯居。永乐至宣德年间,大量卫所军士迁居京师,导致北京城市人口剧增。为疏解城市人口和加强防御,弘治年间便开始外迁京城及京畿卫所军士,实行边戍屯居。朝廷在长城沿线设置九个军事重镇(也称“九边”),后又在北京西北增设了昌平镇和真保镇,统领大批卫、所的官兵保卫边防。他们大多亦兵亦农,战时打仗,平时从事种植和畜牧业生产。如今京郊及周边地区以“营”、“堡”、“卫”、“房”而称的地名,相当一部分与当年的卫所军士迁离京师、戍边屯居有关。

二是将当初从外省移民到北京的部分人口劝返回原籍。朱棣称帝初期,为巩固自己的政权,曾实行移民政策,大量屯兵、屯民、屯商于北京,仅永乐初期就迁移了两万多户,达数万人,充实了京城及京畿的人口。但随着人口膨胀,那些外来移民就成了疏解对象。为了鼓励移民返乡,朝廷实行了较为优惠的政策,其中之一就是根据每户的人口数量及路程的远近,给予一定的路费和安置费等,所以不少人愿意返乡,短短的几年时间就有不少人返回故乡,其中以来自山西的移民居多。据记载,城西有杨氏大户,自山东济宁移民进京70余年,家中尚有百岁老母,为此主动率全家20多口人返乡。顺天府尹闻之上报朝廷,万历皇帝特赐金匾一块,上书“仁孝”两个大字,并赐银千两,予以褒扬,实为鼓励移民返乡。

三是整治关厢,遣散游民。何谓“关厢”?据《明史·食货志》记载:“在地曰坊,近城曰厢。”即城门外大街及其附近地区为“关厢”,也就是泛指城门外两三里之内的居民聚集地。早年间老北京城的城门外都有关厢,也是大量商贩和无业游民聚集地。从隆庆年间开始,朝廷令顺天府会同五城兵马指挥司整治关厢内外,并令所辖大兴、宛平二县配合。将整治重点锁定于永定门、德胜门、西直门、朝阳门关厢,因这四个城门处于京城的东南西北方向,城门内外聚集的人员最多。特别是德外关厢元大都时在城内,明朝建城时将大都北城墙往南移了五里,于是北边原本城内的五里地被划到了城外。因此,德外关厢区域最大,居住人口最多。顺天府制定了三条整治政策:其一,没有“京籍”,即北京户口者,须搬至离京百里外的地方;其二,房子可以拆走,如愿意空手出门,可以领到一些补偿款。其三,有“纳户执照”者,“营业者不得超过五人,超者裁之。”经过几年的整治,到万历初期,各关厢内外居民大为减少。

二、清朝采取多项措施疏解北京人口:严格控制外省驻京的官员。

清顺治元年,即公元1644年,清廷定都北京后,基本上沿袭了明代的城市管理制度,但顺治初定都北京即于内城“分八列旗,拱卫皇居”,并迁移内城汉人之官民商贾于外城,推行兵民分城居住。清初北京内外城人口约11.7万户共55.6万人,其中内城八旗人口计约8万户共40万人。

随着清朝政权的稳定,北京人口不断增加。一是关外的满洲八旗和蒙古八旗居民不断迁往北京;二是外省到京城谋生的人不断增加;三是进京投亲靠友的外省人增多。据《古代北京城市管理》记载:乾隆末年,即公元1795年,北京内外城人口约15.74万户,74万人,其中内城约11万户,50万人,外城4.74万户,24万人。

面对北京“户口日繁,待食者众,无余财给之,京师亦无余地处之”的压力,清*从雍正年间至乾隆年间先后采取多项措施疏解人口。

首先是将部分驻防在内城的八旗兵丁及家眷移至外城或郊外,按镶黄、正黄、正白、正红、镶白、镶红、正蓝和镶蓝等旗分别建房于城郊,移内城兵丁携眷分驻,至乾隆中期,清*于四郊建造营房累计达4.8万多间,派驻京师八旗子弟人口总计约8万余。其中雍正二年,即公元1724年在圆明园建造营房1万间,分驻八旗护军5700多人。乾隆十四年,即公元1749年,于香山设立健锐营,常规编制2000多人,另有家眷等。乾隆三十五年,即公元1770年,设蓝靛厂火器营,有各种营房、官房1700多间,“额设鸟枪护军二千六百四十三人,养育兵七百零八人。”同时还将部分八旗兵丁及家眷派驻北京之外的省份驻防,雍乾两朝先后迁出驻防官兵及家眷约计9万余人。

随着京城八旗人口的膨胀,京师闲散旗人的生计越来越困难。清琴川居士所辑《皇清奏议》称:京城“房地减于从前,人口加于十倍……虽百计养之……终非久远之谋。”京师闲散旗人“举数十万不士、不工、不商、非兵、非民之徒,安坐而仰食于王家,而可以为治者”,所以这些闲散旗人被视为重点疏解对象。据史籍记载:雍正二年,以京畿新城、固安官地341顷制为井田,令无业旗人屯种。乾隆二十一年,即公元1756年,再次疏解闲散旗人,原定计划三千户,分为六起,每年派遣一起,每旗500户,仍是按旗摊派,而且规定要“择其族众,有眷属者拣派”,眷属一律不准留京。四年间,从北京遣往拉林,即今日黑龙江省五常市、阿勒楚喀,即今日哈尔滨市阿城区的京旗闲散人有两千多户近万人。雍正至道光四朝,前后又迁移京师闲散旗人包括闲散宗室约两万人,于东北及畿辅等地屯种。

清康熙及雍正年间初期,有大量外省人涌入北京,谋取生计,被称之为“流民”,由此使京城人口迅速增加。为此,雍正初年提出“就食京师流民,清查口数,资送回籍”,此后又规定:“闲散游荡,立宜摈逐。惟候补、候造之人,读书之人,贸易生理之人,方可听其在北京居住。”

对外来人口有所控制,首先是对外省来京的官员、胥吏和文人住京有严格的限制。由于京师实行“满汉分城居住”,依据定制,汉员皆侨寓南城。二是长期居住在北京的外来人口,按流寓人口编定保甲。租住民房的客民,必须有切实可靠的保人,也就是以房管人。“官府按月点卯,酌量分定日期,俾得逐一查照循环号簿,详细诘问,毋许容留来历不明之人。”

三、京官卸任严催回乡:若潜匿京城或私自来京,均要问罪。

为获得“京籍”,曾有“流民”私下里贿赂兵马指挥司官员。据《清代野史大观》记载:乾隆年间,南城前门外廊坊头条有邓姓商户,在京经商多年,但无“京籍”,便私下里给了南城兵马指挥司副指挥的正七品官员唐某三千元的银票,请其将自己的名字纳入坊巷号簿之中,不想此事败露,二人均被惩办。邓某被处罚银及枷号两个月,唐某被革职,重笞后流放宁古塔,即今日黑龙江省宁安市。由于对外来人口严格控制,到光绪三十四年,即公元1908年北京内城居民为45万人,外城居民为30万人,低于明朝盛期的85万人。

清朝退休制度规定,年满60岁的官员即可退休,退休后官员仍名列官籍,享有免税免役特权,并有向皇帝陈诉地*务情况的权力。退休官员一般均回原籍养老,仅有少数高级官员可留住京城。据《清代官职》记载:“凡京官革职、休致、解任,严催起程。”即使留居京师,“亦多占籍大兴、宛平二县”,即搬出内外城,到京畿居住。清廷要求“各部院衙门书吏,五年役满考职后,即严催回籍。若潜匿京城或私自来京,均要问罪。”

尽管朝廷对退休官员回原籍养老有宽厚的“政策”,但仍有不少人不愿离京返乡。乾隆二十八年,即公元1763年,临桂,即今日广西桂林人陈宏谋奉调进京,历任吏部尚书、工部尚书、协办大学士,最后官至东阁大学士。八年后因病且年逾古稀辞官,但想留在京城久居。乾隆皇帝亲自到陈府做其“思想工作”,劝其返乡,并设酒席为其饯行,同时御令其回乡所经过之处的地方官员要在20里内料理护行。陈宏谋深感皇恩浩荡,10日后带着家眷及佣人30余口返乡。乾隆皇帝此举使不少退职、辞职官员打消了留京久居的念头,纷纷离京返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