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厦条约的主要内容 望厦条约的内容详情介绍
望厦条约是中国与美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林则徐虎门硝烟使美国鸦片贩子的利益受到了严重的威胁。中国和英国签订南京条约的消息传到了华盛顿,美国*要求和中国建立新的经济关系实则是剥削中国。1844年7月3日,中方在美方软硬皆施的情况下,胁迫中方谈判者,中国抱着一视同仁的想法,接受了美方的条约草案。双方签订了《中美五口通商章程》和《海关税则》,因为签约的地点在澳门望厦村,所以该条约又称《望厦条约》。
第一条、协定关税。条约规定:“倘中国日后欲将税率变更,须与合众国领事等官议允”。此为《南京条约》规定“协定关税”范围的进一步扩大,严重地损害了中国的经济。
第二条、扩大领事裁判权范围。条约规定:中国国民与美国国民发生诉讼事件,美国国民由美国领事等官员捉拿审讯,按照美国法律与惯例处理;美国国民在中国与别国国民发生争议,“应听两造查照各本国所立条约办理”,中国官员无权过问。由此,清朝对美国国民的逮捕、审讯定罪、惩治的司法权力全部丧失。
第三条、侵犯中国的领海权。美国兵船可以任意到中国港口“巡查贸易”,清朝港口官员须“友好”接待。停泊在中国的美国商船,清朝无从统辖。
第四条、规定了12年后可以“修约”的条款。此外,条约还同样规定了片面最惠国待遇,如中国日后给他国以某种优惠,美国应一体均沾。
南京条约的签订,使各国看到了中国的弱小,纷纷来剥夺中国。中美《望厦条约》除了割地和赔款不存在以外,还扩大了侵略的权益。望厦条约是比中英《南京条约》中英《虎门条约》更细致更完备的不平等条约。它是套在中华民族身上严重的枷锁,并成为了帝国主义列强与中国签订不平等条约的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