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刺杀汪精卫事件经过 三个版本三种不同说法
其一陈璧君的弟弟陈昌祖写道:
大约凌晨2时,有三个人悄悄越过院墙,穿过公寓外的一片空地,从27号楼后门进入楼内。这时,一定有人绊到了一把椅子,我侄子国琦当时正在二楼卧室内睡觉,房门正对着楼梯,他听到外面有响动,便打开门,想出来看个究竟。他看见一些人影正登楼而上,有人看见他打开房门,便朝他开枪。他立刻退回房内,把门扣死,刺客们继续往顶楼爬去。枪声惊动了曾仲鸣、方君璧和朱媺,他们走到门前时,刺客们已经登上门来,并朝他们开枪。曾仲鸣的背部中弹,被方君璧和朱媺拖进屋内并把门锁牢。这时,刺客们赶到门前,开始撞门。但没有用,他们使用一把斧头或者其他的一些硬金属打门,打碎了一块木板,把自动枪从门洞伸进屋里,猛烈扫射。此时,仲鸣正无力地躺在床上,鲜血不断地从伤口里流出来,方君璧正坐在床边。他们离被打碎的门洞仅几尺远,成为刺客们最容易击中的目标。刺客们把枪内所有的子弹几乎都射向了他们,他们俩都负了重伤。朱媺最为幸运,当她把门锁好之后,就蜷伏在门后靠墙角的地方,紧贴着墙,从而未受到任何损害。射击持续了至少一分钟……
当时,四哥及四姐(即汪精卫夫妇)正在(自己的)卧室内,他们的女儿汪文惺及其女婿何文杰也在卧室内。听到枪声,都冲出房门。当他们来到通门时,射击停止了。他们冲进三楼卧室内,发现曾仲鸣和方君璧正躺在血泊的床上,都受了重伤……仲鸣负伤最重,腹部被枪弹打得布满了窟窿,犹如蜂窝。
——陈昌祖《参与汪伪“和平运动”始末》(薛纪国译),转引自陶恒生《高陶事件始末》(湖北人民出版社,2003年)。
其二陈恭澍详细叙述当晚经过:
作为行动组负责人,陈恭澍其实并没有亲自入内,当夜开着一辆车守候在汪寓之外。他分配任务为:张逢义、陈步云在户外巡回掩护,王鲁翘、余鉴声、陈邦国、唐英杰四人进入宅内,其中陈邦国为开路先锋,唐事先曾数度前去侦察,当视为识途老马,引导登楼,王为主、余为辅“同力执行锄奸”。当行动组成员陈邦国在该楼底层忽然发现有人推开房门探头偷看,举枪便射。“几声枪响,打破夜间的沉寂。坐在车上的我,想是最敏感的了。我把车子移动了一个位置,对着二十七号的那个方向看,一无动静;又环顾周匝,也不见人影。正在猜测刚才枪声的原由时,又来了,又传来枪声三响。”“这两次枪声其间相隔不过四、五分钟……我看看表,此刻已经过了午夜,算是第二天的零时过九分了”。“约莫又耗去了两三分钟,突然发现(王)鲁翘一人双手插在裤袋里,从一条小巷子里转出来,我急忙刹车”。“鲁翘就告诉我说:‘事情已经办完了,眼看着汪某的腰部中了三枪,两条腿只颤动了几下就不再动弹了,整个身子都蜷伏在床下。所欠的,倒是始终没有看到他的面孔。”
——陈恭澍《河内汪案始末》“博浪一击,误中副车”,*《传记文学》第40卷第六期。(因原文较长,限于篇幅,不便照录,以上只是复述。——高注)
其三*国防部情报局的记录:
“汪在河内的寓所,在哥伦比亚路,建筑坚固壮观,四周有高大围墙,墙上安装护丝网;门外有越南警察与便衣人员警戒,门内有汪的警卫人员随侍护卫”。陈恭澍等人“以不惜最大牺牲的决心,于二十一日凌晨径往汪的寓所。先设策诱开墙外警卫人员,然后王鲁翘等五人*破网入内,格杀汪的内院警卫,迅即飞跃上楼,按照事先了解的汪寓内情,急向三楼汪的卧室,冲破已关闭的房门,在电灯全部熄灭下,以手电照射,击毙穿白衬衣的男士一人。这时门外越警,大吹警笛,左右邻舍,为枪声惊醒,纷纷报警,院内警犬,也冲破索锁,狂吠寻‘仇’;王等以任务已达成,未便再逗留搜寻他人,乃作紧急撤离。”
——《戴雨农先生传》第十节“明辨顺逆,河内锄奸”,*“国防部”情报局1979年10月出版。转引自陈恭澍《河内汪案始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