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剥皮萱草”式反腐为何终究归于失败?

朱元璋颁布《大明律》,把《受赃》专设一篇,条目详尽严谨,惩罚苛刻残酷,并且,在《大明律》之后,又相继颁布《大诰》、《大诰续篇》、《大诰三篇》等等,律法内所规定的刑罚手段,其残酷程度骇人听闻,实施之中,不少官员被凌迟、阉割、剁手、挑筋。

最骇人的刑罚当属“剥皮实草”:凡受贿数额在六十两以上的官吏,枭首后在地方衙门旁边专设的“皮场庙”剥皮,皮被剥下以后被填上稻草,摆在衙门的公座边上。

除此之外,他先后发布了《铁榜文》、《资世通训》、《臣戒录》和《至戒录》,从思想上杜绝贪腐。

当然,朱元璋肃贪还有自己的打算。一个广为人知的故事是,太子朱标曾经劝说朱元璋不要杀人太多,朱元璋气愤得把一枝荆棘摔在地上,让太子拣起来。荆棘多刺,太子难以下手,朱元璋把荆棘上的刺全部削光,把光秃秃的荆棘塞到太子手里,说:“我这些做法,都是在为你削除荆棘上的尖刺啊。”

另一方面,朱元璋为了培养顺民当真煞费苦心,亲自审读“四书”,结果发现《孟子》当中充满着“叛逆”思想。据说,当朱元璋读到其中“君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仇”一句时,大怒道:“使此老在今日,宁得免耶!”于是,删去《孟子》书中八十五条,包括“民为贵,*次之,君为轻”等语。

所以,惩治“贪官污吏”再果断、再狠辣,但既有权谋机心在先,又有驯服百姓在后,最终只能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