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卫所制的职能管理 明代的卫所分布在哪里

卫所制度所管理都指挥使司大抵5600名军人为一卫,1120人为一所,一般每卫设左、右、中、前、后5个

千户所;120人为一个百户所,百户所设总旗2个(每总旗辖50人)、小旗10个(每小旗辖10人)。此外,还有一种单独驻扎一个地方,直接归都指挥使司管辖指挥的千户所,叫做守御千户所;还有一种称为“御”(设置数量不多)的军事机构,管2到3个千户所。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时,全国共有内、外卫547个,所2563个。

卫所军队都有固定的戍所。卫所由朝廷根据各地的防卫、战略需要而设置,或数府一卫,或一府数卫,或一府、一州一个千户所,视各地战略地位之重要与否而定,固定驻屯戍守。从云南来说,明代云南都司所统领的卫所数量,各个时期有所不同,最多时有20卫、3御、18(守御)所,共有133个千户所,*约148960人。这些卫所遍布全省各地,指挥和镇抚大都驻在城里。如云南府为都司城,曲靖、临安、楚雄、蒙化为卫城,陆凉、平夷、越州也是卫城,宜良、安宁、易门、杨林、武定、马隆、木密、凤梧为千户所城,通海为御城。其余瀓江、广西(今泸西)等府、州、县的城里亦有卫所兵分驻,负责城防,所谓的“以武卫文”。近城的坝区分千户、百户、总旗、小旗,屯戍垦殖,散为村落。交通沿线也有军户屯田,在驿站冲要之地,设堡军屯田。而哨戍大都在山区,拨军驻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