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时期的人如何观天象定历法?又如何记录?
商人不知有否占星术,但他们已会观察天象而定历法。商代日历已经有大小月之分,规定三百六十六天为一个周期,并用年终置闰来调整朔望月和回归年的长度。商代甲骨文中有多次日食、月食和新星的记录。
在甲骨卜辞中已有日蚀、月蚀和星辰的记载,这是世界上最早的天文学的宝贵资料。
日蚀和月蚀的蚀字,甲骨文写作、等形。卜辞中所记日蚀,目前已知的仅二见:
癸丑贞,日夕[(有)]食……田(上甲)?(《京》3965)癸酉贞,日夕又(有)食,佳若?
癸酉贞,日夕又(有)食,非若?(《佚》374)这里的“日有食”与《诗经·小雅·十月之交》的“朔日辛卯,日有食之”同。日蚀一般都发生在白天,但也有发生在傍晚的,“日夕有食”,便是其证。
甲骨卜辞中又常有“日有哉”的记录,如云:
辛巳贞,日又,其告于父丁。(《后上》29·6)庚辰贞,日又,非祸,佳若(《粹》55)“日又哉”有两种解释,一如郭沫若所推测,以为“哉与食,音同,盖言日蚀之事耶?”①;一如陈梦家所说:“读若识志或痣,乃指日中黑气或黑子”②,后者殆非③。
甲骨卜辞中记载月蚀的比较多些,有的还记有月份,如云:
癸未卜,争贞,旬亡祸?三日乙酉,月食,闻,八月。(《甲》1289+1749)
[癸]未卜,争贞,翌甲申,易日?之(兹)夕月食?甲(雾),不雨?[正面]
之夕月食[反面](《丙》56)。
七日己未,,庚申食。(《库》1595)
“月食”即“月有蚀”,《甲》1289+1749乃严一萍缀合而成,其中的“闻”字,董作宾说:“此字最初之意义,当为奏报上‘达’之闻。……月食而方国奏报以‘闻’……(即)史志中……‘史官不见,郡国以闻’之语”①,甚是。因为这条卜辞意思说,八月癸未这天,史官争卜问,这一旬中有没有灾祸,三日后的乙酉傍晚,发生了月蚀。这是别人报告的,所以特别注明一个“闻”字。
《丙编》56是一条正反面相接的卜辞,正面意谓:癸未这天占卜史官争问,第二天甲申,天阴么?这天晚上有月蚀么?其结果甲[申]有雾,没有下雨。反面的是正面的验辞,说这天晚上果然出现了月蚀。最后一条中的字,不识,可能指一种自然现象的字。这条卜辞是说,某月的第七天己未,夜空出现了,第二天庚申就出现了月蚀。
甲骨卜辞中的星字,作、、,或加声旁作,其为天上星宿之象形字,甚明。卜辞有云:“冬(终)夕…亦大星”(《簠杂》120)。这个“大星”直到目前为止还不清楚指的是什么星。杨树达在《积微居甲文说》中说:“大星者天上星大出也”,又说:“大星者,大夝也”②。
甲骨卜辞云:
辛未,酘,新星。(《前》7·14·1)这条卜辞是说,辛未这天晚上,天空出现了一颗新星。杨树达云:“新星者,新夝也”③,义不能尽解。近来有人说,新星当是天文学上所说的变星,即本来亮度不大的星,平时用肉眼看不见,但是由于它的内部起了激烈变化,亮度突然增大,用肉眼看见了它,就叫它为新星,说似可信①。此外,卜辞中又常有“星”(《拾》14·6)、“其星”(《厍》598)等记录,似乎都是星辰之星。
由于农业生产的需要,商代已经有了比较完备的历法。根据甲骨卜辞的记录可以看出,当时月有大小,大月三十天,小月二十九天,一年为十二月,因十二个大小月加起来只有354或355天,所以采用闰月来调整一年的天数,使一年中的四季变化能在一定的时间内。这个闰月,在早期卜辞中是放在应当置闰那年最后的一个月即十二月之后,所以叫“十三月”。
这在历法上叫做“年终置闰”法。在晚期的卜辞中,闰月就放在应置闰那一年的某一月,如闰五月,那年当中就有两个五月,这在历法上叫做“年中置闰”法。这种历法,既不是根据太阳运动所测得的一年为基础的阳历,也不是以月亮圆缺为一个记日周期,即朔望月为基础的纯阴历,而是“以闰(月)定四为成岁”的阴阳合历。
甲骨卜辞中有云:“癸丑卜贞,今岁受禾,弘吉,在八月,佳王八祀”(《粹》896)。可证在帝乙、帝辛时代,岁、年、与祀三者还是有区别的。甲骨文中的岁字,作、形;年字,作形;祀字,作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