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锦衣卫到底有多牛?百姓鸡毛蒜皮它都管

“锦衣卫办案,闲杂人等速速闪开!”身着飞鱼服,腰佩绣春刀。锦衣卫,明朝著名的特务机构,前身为明太祖朱元璋设立的“拱卫司”,后改称“亲军都尉府”,统辖仪鸾司,掌管皇帝仪仗和侍卫。洪武十五年(1382年),裁撤亲军都尉府与仪鸾司,改置锦衣卫。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朱元璋为加强*集权统治,特令其掌管刑狱,赋予巡察缉捕之权,下设镇抚司,从事侦察、逮捕、审问等活动。也就是说锦衣卫的命令下达者只有皇帝一人。

锦衣卫原先是军事建制。锦衣卫的首领称为指挥使,由皇帝的亲信武将担任,很少由太监担任。其职能是:“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即一部分是负责执掌侍卫、展列仪仗和随同皇帝出巡的锦衣卫,基本上与传统的禁*没什么两样。这些人虽名为“将军”,其实只负责在殿中侍立,权利并不是很大,只是名称叫得响,负责传递皇帝的命令,兼做保卫工作。这些人都不是等闲之辈,一个个长得牛高马大,虎背熊腰,而且中气十足,声音洪亮,从外表上看颇有威严,对人有一定震慑作用。锦衣卫中负责“巡查缉捕”,则是锦衣卫区别于其他各朝禁*的特殊之处。也就是有点类似于现在美国的FBI,只要是国内大大小小的事,都要管一管。朱元璋建立锦衣卫的初衷是用来做仪仗礼仪,后来由于他大肆屠戮功臣,生怕自己的天下坐不稳,认为司法机构如刑部、大理寺、都察院都不好用,为了培植自己的杀手锏,于是将锦衣卫的保卫功能提升起来,使其成为皇帝的私人警察。

负责侦缉刑事的锦衣卫机构是南北镇抚司,其中北镇抚司专理皇帝钦定的案件,拥有自己的*,称诏狱,或是“锦衣狱”,由北镇抚司署理,可直接拷掠刑讯,取旨行事,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等三法司均无权过问,狱中“水火不入,疫疠之气充斥囹圄”,诏狱的刑法极其残酷,刑具有拶指、上夹棍、剥皮、舌、断脊、堕指、刺心、琵琶等十八种,史称:“刑法有创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是数者,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嘉靖时刑科都给事中刘济有谓:“国家置三法司,专理刑狱,或主质成,或主平反。权臣不得以恩怨为出入,天子不得以喜怒为重轻。自锦衣镇抚之官专理诏狱,而法司几成虚设。”由此可见,锦衣卫权利之大无人能及。完全可以越过司法机构来办案。

明朝的前两代皇帝朱元璋是贫寒子弟出身,朱元璋起兵夺取天下,朱棣是靠武力夺取了侄儿的*,由于这种出身的特殊性,明朝对皇权的维护有其他朝代所没有的强烈欲望。这就使得锦衣卫“巡查缉捕”的职能无限度地扩大了。锦衣卫的指挥使利用职务之便,不遗余力地制造事端,既打击异己,又作为自己升迁的资本。如明成祖时的纪纲、明武宗时的钱宁等,在他们*时,上至宰相藩王,下至平民百姓,都处于他们的监视之下,对他们的命令只要稍有拂逆,就会家破人亡,全国上下笼罩在一片恐怖气氛中。臭名昭著的北镇抚司大牢中更是关满了各种各样无辜的人们,死于锦衣卫酷刑之下的正直人士更是不计其数。

传说有一次明朝的开国重臣宋濂,秉性老实忠厚,年纪虽老,办事却还算得力,让皇帝满意。有一天下朝回家,大概因为总是早起上朝,加上年纪大了,体力有些不支,过于劳累,就顺口赋诗一首:“四鼓咚咚起着衣,午门朝见尚嫌迟。何时遂得田园乐,睡到人间饭熟时。”第二天上朝,朱元璋一见宋濂便说:昨天做得好诗!可是我并没有嫌你迟呀,还是改成“忧”吧。吓得宋濂赶忙拜倒谢罪。当朝宰相只不过在自己家中偶尔感叹一下,没想到第二天就传到了皇帝的耳朵里,可见锦衣卫*之大。锦衣卫的出现从明朝建立到其灭亡,始终在暗影中做着种种勾当,几乎是绵绵不绝,对朝中官员大臣们的滥捕极大地影响了皇帝与官僚机构之间的关系,使百官、民众、军队与皇帝离心离德,甚至有人说,明朝不是亡于流寇,而是亡于厂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