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皇室的“试婚”制度与“试婚格格”
1886年8月29日,美国《纽约时报》刊载《清国皇室生活记趣》一文称,清朝被确定为皇储的太子,在正式选立太子妃前一年,宗人府要先为太子挑选一位比其长一岁的适宜宫女,前往太子的东宫侍寝,教太子学会怎么做丈夫。如果太子同意,皇帝与皇后也不反对,这位宫女便可立为太子妃。
《纽约时报》的这则报道大抵不虚,大清一朝确实实行皇室“试婚”制度。
中国历代皇室都高度重视其子嗣,将其看作*千秋万代的一件大事。因而皇室男子大都早婚,结婚年龄一般不超过十八岁,大体在十三岁至十七岁之间便行大婚之礼,清朝则规定皇子十五岁时必须成婚。几乎所有的皇帝、太子在正式结婚之前均已临御过女人,早已熟悉床第之事,有的甚至已经生儿育女。但历代真正有明文规定实行皇室“试婚”制度的,唯大清一朝。
清朝规定,皇帝在大婚之前,先由宫中精心挑选出八名年龄稍长、容貌端庄的宫女,陪皇帝随寝做“试验品”。这八名宫女都有名分,一般冠以宫中四个女官的名称,即司仪、司门、司寝、司帐。看这名分便可知她们的职责是专门侍候皇帝起居的。宫女一旦被选中去为皇帝“试婚”,每月可拿俸禄,不再从事一般宫女的劳役。因此,这份差使还是宫女所梦想的美差,许多宫女指望着借此脱离苦海。除这八名侍寝宫女外,还得从内务府传来十六名侍女在旁协助,她们的任务是侍候皇帝,不能打喷嚏、咳嗽、唾吐和发出任何声响。如此一来,这小皇帝的“试验品”就很难说是八个还是二十四个了。
清朝皇室实行“试婚”制度,其主观出发点无非是想让小皇帝、小太子在婚前就懂得男女房事,取得一些经验,以便正式大婚后面对正宫娘娘或太子妃不致于窘迫慌乱,能够从容不迫。套用一句现代用语,可算作是一种婚前“性教育”吧。但客观上对青春年少的小皇帝、小太子而言,却是滋长了他们过早地纵欲。小皇帝、小太子正是青春发育期,对床第之事还处于被开导而无禁忌的状态,过早“试婚”既影响其生长发育,又可能导致其荒淫无度。如太子住东宫,说是派一名宫女侍寝“试婚”,但太子一有冲动便可随心所欲,任意找其他侍女发泄。清朝的一些皇帝短寿,不能不说与过早纵欲有一定的关系。
有趣的是,清代皇室的公主出嫁前,也需实行这项“试婚”制度,不过试的不是公主,而是驸马爷。于是便出现了离奇的“试婚格格”。
清代的公主选定驸马、确定嫁期后,得由皇太后或皇后亲自选出一名机敏干练的宫女充当“试婚格格”,随同公主的嫁妆一起先行一步到驸马家,当天晚上便由“试婚格格”与驸马同床试婚。第二天一大早,“试婚格格”就会派遣专人回宫,向太后或皇后详细禀报驸马爷有无生理缺陷、性格是否温柔等。一旦试婚合格,公主正式下嫁后,这位“试婚格格”就留在驸马身边或为妾或为婢。如此一来,这真格格每每见到“试婚格格”恐怕会犯嘀咕:咱俩到底谁是大奶谁是二奶啊?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大清一朝的这项“试婚”制度,最终居然使得连续几代断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