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尚勤俭节约的道光皇帝是怎样给皇后过生日的
鸦片战争期间主持朝政的道光帝虽然于1842年8月29日同英国殖民者签订了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结束了盛极一时的“康乾盛世”,但他“力倡节俭,推崇朴素”。道光帝要求君王人臣要做到:“饮食,不必追求珍异,穿戴不必讲究华美,耳目不要为欲望所诱惑,居住不要迷恋奇巧”,要懂得“一丝一粒,都出于民脂民膏”的道理。特别是鸦片战争爆发以后,军费开支庞大,国库日益空虚,道光帝带头减少膳食,由以往的花天酒地,改为每日只点四盘菜肴。
一次,皇后过生日,按例要大摆酒宴,道光帝则破除旧例,当面谕令内务府大臣:“近来,内廷好久没有赏赐食物了,这次皇后圣寿,到时候多预备些面条,多加点卤,让内廷人员吃个饱。”内廷大臣奏道:“既然皇上如此开恩,那就额外多杀几口猪。”大臣又奏:“按照惯例,应是十口猪。”道光没好气地说:“现在是什么时候?花销、开支这么紧张,怎么能杀十口猪呢?”在康熙、道光的影响下,终清一代,不曾有嗜酒的皇帝。翻开清宫医案,也没有如何为任何皇室人员解酒的记载。
清朝皇帝不嗜酒的简朴作风,也深深影响着皇室以外的王公大臣和地方官员。清代大凡品级比较高些的大官,通常都不能随便在外面的酒菜馆里去喝酒吃饭,逛窑子就更不能了。
那时,人们都把酒菜馆看作专给平民百姓涉足的下流场所,而做大官者一旦光临这样的地方,就容易惹人注意;假如有一位官府老爷常到某一家酒馆去吃喝,无论他的酒馆如何兴旺,也是要受指责的。
尤其是那些统率一方的大官,实际上他们就是朝廷的代表,他们理应把自己看得高贵一些,不应该随随便便地在酒菜馆中胡吃滥喝,惹人轻视。笔者认为,不许*官员混迹于酒肆菜馆,在今天看来虽很难做到,但仍应积极倡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