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立宪运动的失败原因 为何最终没有成型?

即使是清*已经发布上谕,决定预备立宪。但朝廷内外反对立宪的声音依然不绝于耳。

诸多诤谏者,试图以对抗*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忠贞,比如内阁学士文海。文海在一纸奏折中指出立宪有六大错:第一,五大臣以考察政治之名始,却以建议立宪终,属于偷梁换柱;第二,立宪者建议裁撤军机大臣,设置内阁总理,有回归日本立宪前藩镇割据之嫌;第三,中国法制纷繁详尽,立宪者动辄评议,属于剑走偏锋;第四,中国与西洋各国风土人情各异,不能照搬法度;第五,变法求速成,违背了立法宜缓不宜急的客观规律;第六,预备立宪一起,原先已有起色之筹饷、练兵之举全部废弛,造成浪费。

内阁中书王宝田等,亦条陈“立宪更改官制之弊”,提出四大谬误之处:其一,日本实际情况与中国国情相别甚大;其二,德国实际情况与中国国情相别甚大;其三,俄国国势衰弱自有其理由,不全是政制之原因;其四,欧洲国家成败得失亦有其自己的国情。归根结底,王宝田等认为各国有各国的国情,盲目照搬外国经验并不足取。

甚至连江苏巡抚陈夔龙这样的地方大员也明目张胆反对立宪变法。陈夔龙认为:“近来预备立宪之举,颇为海内外欢迎,而欢迎之故,无非歆动于地方自治一言。其实程度未到,自治恐为召乱之阶。即仅仅更改官制,似无大弊,而多更一制,即多一耗材之地。”

大清立宪这一改革行动侵犯了许多原本贵族和大员的利益,上传而下不达,在各方压力下,得不到贯彻执行,因此沦为了一场假立宪活动。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清*为此不得不搞了这么一出戏,这样,包括立宪派在内的广大民众对此极其失望,对清*丧失了最后的信心,在内外因素的交集下,爆发了辛亥革命,导致了清*的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