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 是他自愿害死岳飞?还是迫于无奈?

岳飞之死,史有定论,秦桧所害,甚至还有他的老婆秦王氏。公元1162年6月,宋孝宗继位,罢黜秦桧党人,彻底为岳飞平反,并且立岳庙,重建岳飞墓。岳飞墓前跪着四个人:一是主谋秦桧。二是刽子手万俟卣, 三参与谋害岳飞的将领张俊, 四是参与阴谋的秦王氏。墓前还有几幅对联,其中最有名的一幅是:“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

其实,害死岳飞的并不是秦桧他们,岳武穆乃一代名将,战功赫赫,威名远播,秦桧他们既是可以只手遮天,也奈何不了他老人家。杀害岳飞的主谋乃是宋高宗赵构。

这事情其实也怪岳飞,他的口头禅是“迎徽钦二帝还朝。”他也太没脑子、太没有政治素养了!你把二老接回来了,小赵怎么办呢?所以赵构为此寝食不安。秦桧是一个大忠臣,他看准了宋高宗赵构这一心思,于是决心迫害抗金将领,特别是岳飞,以此为君王解忧。所以说,害死岳飞的主谋乃是赵构,秦桧他们只是从犯。

其实,最能证明害死岳飞的主谋是赵构的,就是“十二道金牌招岳飞”的典故。这一点,即使是最擅长替帝王讳的正史,也没有否认。

这些事情,读过几天历史的人其实都知道。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岳飞其实死了两次。

前几天听了一节历史课。历史老师很慎重地告诫学生:“不要再说岳飞是民族英雄,只能说他是抗金名将。”

每次听见这话我都很气愤。为什么不能说岳飞是民族英雄呢?理由很简单,因为我们现在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说他是民族英雄就等于制造民族矛盾。

但是我们忘记了,在岳飞抗金的时候,女真族并不是“中华民族”的一员,他们是夷族,是我们的敌人,岳飞抗金,保家卫国,收复失地,是真正的民族英雄。

评价历史首先要尊重历史,不能为了现实的需要随意歪曲历史。但是,随意歪曲历史,置历史事实于不顾,根据自己的需要评价历史人物,却是政治家们的拿手好戏。

连腐朽的赵家王朝都曾为岳飞平反昭雪,我们现代人却公然剥夺他“民族英雄”的荣誉称号,岳武穆若九泉有知,岂不是要被“死死地”气死?

所以我说,岳飞曾死了第二次。

如果岳飞不是民族英雄,那么他抗金的行为又算什么呢?逻辑上,可以这么定性:

第一, 劳民伤财;

第二, 阻挠多民族国家的形成;

第三, 想变着法子赶赵构*。

在这三宗罪里面,用古人的道德标准,最严重的是第三条,谋逆之罪,诛灭九族可也;用今人的标准,最严重的是第二条,制造民族分裂,也可以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并且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于是岳飞成了千古罪人。

那么秦桧呢?在古代,为君王解忧,绝对是忠臣;在现代,为祖国统一殚精竭虑,任劳任怨,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绝对是民族英雄,可以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副主席或外交部部长。

按照这种逻辑,文天祥、孙中山、蒋介石等等都成了千古罪人,所有的汉奸都成了民族英雄。

真是遗憾!如果我们不抗日,也许现在大和民族已经是我们多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了,如果八国联军住在中国不走,世界也许就大同了!

这种逻辑,是纯粹的汉奸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