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查案能力不足 曾用唾沫吐宋仁宗脸上

包拯不问情由,断定此人目无官长,贻误灾情。不过,就算此人是有意戏弄,也罪不至死。人家不过是说了一句玩笑话,却被包拯砍掉了脑袋。

包拯在民间的口碑很好,名气很大,主要归功于公案小说《三侠五义》。小说中的包拯头上有个月亮,是星宿转世,能够日审阳夜审阴,铲除奸佞,不畏权贵,故百姓称之为“包青天”。可惜,历史不是小说,正史中的包青天刚正不阿确实不假,要说断案本领,着实不咋的。

老百姓经常说包青天的官职是开封府尹、龙图阁大学士,其实,包拯担任开封府尹的时间很短,不过一年多,宋朝也没有龙图阁大学士一职,老包曾经担任的是龙图阁直学士,在学士中属于第二等。包拯担任开封府尹期间,没有王朝马汉张龙赵虎相助,更没有南侠展昭谋士公孙策。这一年多,包拯政绩平平,正史当中不过一笔带过。野史之中倒是流传下来几则故事,不过却多是包拯的一些糗事。

包拯执掌京城,执法严峻,一方面对权贵自然刚正不阿,可另一方面对百姓也毫不留情,只要触犯法律,一律公平对待。这点,和寻常官员偏袒权贵不同,和一些士大夫偏向小民也不同。应该说,包拯的这个态度更加理性。只是,理性的包拯也有被感情挟持的时候。一旦感情用事,以公平刚正自律的包拯也不免犯浑。

有一次,京城某街道发生火灾,宋代开封繁华,我们可以从《清明上河图》感受一二。和唐代有严格的城市规划不同,宋都汴京的商业区和住宅区混杂在一起,并且,随着商业的繁盛,出现了许多店铺商贩占道现象,交通经常拥堵。就算是天子出巡,经常也不得不多次停驻,等待百姓散开。此时发生大火,一旦拥堵,后果不堪设想。包拯第一时间赶往现场。看到府尹大人都行动起来,各有关部门自然不敢懈怠。宋代灭火有专门的灭火队伍——军巡捕,据《东京梦华录》记载,京城中每隔四五百米,就会设立一个巡铺房,安排五个铺兵。这些士兵主要的任务就是夜间巡查,看看各家各户有没有按时熄灯,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现火灾,可以及时通报有关部门,组织施救。火灾现场,就有不少消防人员赶到,准备就近取水灭火。

包拯到达现场,看到烈火熊熊,大火已经延及十多家房舍,很是焦虑。这时候有个人跑来禀奏,请示府尹大人:“是到甜水巷取水呢,还是到苦水巷取水呢?”包拯一听大怒,在这样紧张的时刻,竟然还问这样糊涂的问题。救火还分甜水苦水吗!包拯断定这个人是有意戏弄,下令将这个人当场砍头。整个火场的官员百姓,没有一个不感到害怕,人人对包拯“畏服”不已。

这则故事出自《独醒杂志》,作者为南宋学者曾敏行,杨万里曾经给此书作序,称赞此书:“其载之无谀笔也。”对作者严谨的治学态度,很是肯定。不过,在记述这件事情的时候,曾敏行却包含个人情感。在曾敏行看来,这个请示者是个“无赖子”,一伙无聊青年聚在一起,想故意戏弄包拯,于是有这么一问。

但是,也有另一种可能。可能请示者就属于那种做事情瞻前顾后、毫无主见,面临大火,手足无措的平凡人。既然府尹大人亲临现场,任何事情那都要先请示才行。可包拯不问情由,断定此人目无官长,贻误灾情。不过,就算此人是有意戏弄,也罪不至死。人家不过是说了一句玩笑话,却被包拯砍掉了脑袋。为官如此任性,罔顾律法,以个人感情作为断案依据,包拯罔称青天。可曾敏行之流竟然还为包拯辩护,实在让人无语。

在北宋名家沈括的《梦溪笔谈》中记载了包拯的另一件糗事。

包拯为官,号称明察秋毫,可实际情况真的是这样吗?有一个大款犯法了,按律应当受杖刑。大款有钱,可包拯廉洁刚正不爱钱,于是大款找到了具体负责打板子的小吏。这个小吏收了红包,就指点说:“你今天会见到府尹大人,府尹大人盘问之后必定会把案件交给我。这时候你只要大喊冤枉,其他的事情你都交给我。”之后,包拯果然带这个大款上堂,一番盘问之后果然交代那位小吏用刑。大款像小吏交代的,大喊冤枉,于是小吏大声呵斥:“你只要老老实实接受杖刑就可以离开,何必多说?”小吏的意思,是告诉包拯,既然府尹大人已经断案,自然不会有错。一般官员自然喜欢这样的奉承话,可包拯与众不同,听后不喜反怒,认为小吏只是小吏,根本没有资格评价案件,此举有弄权的嫌疑。于是包拯下令停止用刑,把小吏拖下去打了十多板子,反倒将大款无罪释放。

包拯的本意是要打压手下官员的气焰,让他们不能够从中偷奸,妨碍司法公正。包拯自认为精明,谁料想一切都在小吏的预料之中,用个苦肉计,就让大款逃脱了法律制裁。

其实,正史上包拯也很出名,出名的原因并非因为断案,而是因为包拯经常直谏。包拯为政能力平平,可是性格刚正不阿,不畏权贵,敢说真话。包拯担任负责纠察百官的御史中丞时最风光,为反对张贵妃的伯父张尧佐出任宣徽使,包拯竟然把唾沫都吐到了宋仁宗脸上。在《容斋随笔》之中,沈括盛赞宋仁宗年间有“四真”,即富弼、欧阳修、胡翼之,包拯四人,时人称之为真宰相、真翰林学士、真先生、真中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