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辞职不选年底 随意跳槽一年工资会泡汤
现在实行年薪制,通常是对高工资的白领级别而言。其实,在中国古代相当长的时间里,从当官的,到打长工的,主体实行的都是“年薪制”,尽管也有月薪。如果以现代的年薪制概念来理解,那时的中国人个个都是白领了。实际不然,年薪也分三六九等的。
那时的“年薪”,官方书面语言叫“年俸”,俸,当然是指俸禄,是有官宦之身者才能享受的,普通人叫口粮或工钱。中国古代时的“年薪制”是真正的年薪制,到年底才发呢,按年结算,给地主老财家打长工的失地农民也是这样,要到过年时才能领到一年全部的劳动报酬。如果家中实在急需,手头实在拮据怎么办?可以“支”,即临时借点用用,到年底一并抵扣。
到了唐代,中国才出现全部用货币来支付劳动报酬、发工资的形式,但大多数的单位和部门还是发实物工资,当时的说法叫“职田年米”。一直到明代中叶以后,实物工资才渐渐退为次,货币工资成为重要选择。当时有的单位有的时候是发金子,绝大多数则是用银子来支付,称为“月费”,后来改称“柴薪银”,现代的“薪金”、“薪水”名词,都是由此而来。
中国古代的“月薪制”,真正出现于何时?应始于南朝宋政权。别看人家宋政权是个偏居江南的小朝廷,但在布衣开国皇帝刘裕的领导下,该朝做了不少有利于人民和国家的事与改革。刘裕三儿子刘义隆继位后(史称“宋文帝”),继承了他老子的一套改革,连老百姓欠官府的税租债款什么的也不要了,即免去“通租宿债”,受到老百姓的衷心拥护,因其年号叫元嘉,史称“元嘉之治”。刘义隆当年的工资改革——“按月分俸”,对工薪阶层影响巨大,可以说是中国现代“月薪制”的雏形。据《南史·阮长之传》记载,宋实行“月薪制”的具体实行时间,是元嘉末年(公元450年左右)。
别看这“年薪”与“月薪”仅一字之差,但可以解决好多因薪水发放引发的问题。如果辞职、升迁什么的,用今天的流行语来说,如果跳槽了,这年薪制是个麻烦,员工随意跳槽很可能一年的工资就泡汤了。月薪相对就好办多了,月结月清,清了走人,给劳动者的“跳槽”带来了便利(现在不少工地上更先进,实行“日薪制”,干一天活拿一天的钱,当天结算,这更灵活了)。
为了解决“年薪制”引发的矛盾,各朝代也会结合本朝情况,进行适度的工资改革。如在辞职和跳槽的时间上,都会作出明确的规定。在南朝宋政权以前,辞职者结算工资时间一般以“芒种”为标准,即每年的6月6日前后。如果在芒种前辞职,则其一年的工资(俸禄)悉归后任和替岗者。现在流行的最佳辞职时间是年底,穿越一下说,如果放在古代,辞职者就亏大了,白干一年。
到了唐代,则将结算时间提前了约一个月,即每年的5月5日。据唐天宝十五年(公元756年)进士封演的《封氏闻见记》(卷九)所记,凡在每年5月5日以前上岗的,可领全年工资(职田年米),否则便不可以。这样,会算账的,便赶在这日前辞去旧职,去新单位报到。
据此可以看出,古人辞职最划算时间在年中,而不是现在流行的年底。最后提醒一下,辞职也别忘了曾给你开过工资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