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杀伏皇后 剪除异己巩固权利
建安十九年,汉献帝的伏皇后被废,“下暴室,以幽崩”,罪名很蹊跷,“阴怀妒害,苞藏祸心”。这是汉末最著名的一段公案,《后汉书》用“假为策”三字作了注解,暗示曹操对这位弱女子下如此狠手,有些莫名其妙。吕思勉先生曾怀疑另有隐情,曹操杀之属于不得已,有为其开脱之嫌。伏皇后的家族*,恰恰是汉末仅存的一股与曹操不合拍的力量,必须加以剪除。从案子侦办过程与结果来看,大概情形也能反映他的这种心态。
建安十九年,汉献帝的伏皇后被废,“下暴室,以幽崩”,罪名很蹊跷,“阴怀妒害,苞藏祸心”。这是汉末最著名的一段公案,《后汉书》用“假为策”三字作了注解,暗示曹操对这位弱女子下如此狠手,有些莫名其妙。吕思勉先生曾怀疑另有隐情,曹操杀之属于不得已,有为其开脱之嫌。
此案并不复杂,只是细节经不起推敲。
《后汉书》说,董承父女因衣带诏被诛,“(伏)后自是怀惧,乃与父完书,言曹操残逼之状,令密图之。完不敢发,至十九年,事乃露泄。”裴注《三国志》也说,“伏氏坐昔与父故屯骑校尉完书,云帝以董承被诛怨恨公,辞甚丑恶,发闻。”可见主要证据来自一封书信。那么,伏皇后到底写信没?
董承的事情,发生在建安五年(200年),伏完死于建安十四年,如果确有这封书信,它是如何传递出去的?汉献帝投靠曹操后,“宿卫兵侍,莫非曹氏党旧姻戚”,曹操的耳目太多了,后宫搞什么小动作,不用过夜,曹操就会知道,那几年怎么没被发现?十四年后又是如何被发现的?
伏皇后的父亲伏完,是个学者型官员,深谙保身之道。比如建安元年,他以皇帝老丈人的身份出任辅国将军,仪比三司。但他认为“政在曹操”,自己需要避嫌,于是主动请辞,转而担任一些没有实权的闲职,得以善终。如果确有这封要命的书信,恐怕早付之一炬了,他不可能不为女儿的安危考虑。
也许这封信原本就子虚乌有,伏皇后很冤。
另外,《孝献帝纪》的一则记载也让人狐疑:“(建安十九年)十一月丁卯,曹操杀皇后伏氏,灭其族及二皇子。二十年春正月甲子,立贵人曹氏为皇后。”算算时间,短短36天,了结一个要案,册立一个皇后,这么短促,曹操急个什么劲呀?问题和目的,大概都在这儿。
实际上,建安十八年曹操做的几件事,已然预示了这个结果。其一,将全国十四州合并为九州,以巩固自己作为丞相驾驭地方的权力;其二,将原来的幽、并二州及司州(今河南洛阳东北)的河东等四郡并入自任州牧的冀州,以进一步扩展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其三,将女儿曹宪、曹节、曹华三姐妹同时送人宫中,封为夫人,以抵御残存且颇为强大的后族*。
斯年春天,他还曾起兵四十万,亲征孙权,旋即退兵,说对方军容严整,难以取胜,好奇葩的借口。我个人以为,他是在试探孙权的实力,刘备远在西南,对中原腹地构不成威胁。这种试探暴露了他的守成心态,——就这么着吧,六十岁的人了,有此霸业,足矣!也正是因为这种守成心态,促使他容不下任何危及其既得权益的力量存在,所谓“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也”。
伏皇后的家族*,恰恰是汉末仅存的一股与曹操不合拍的力量,必须加以剪除。从案子侦办过程与结果来看,大概情形也能反映他的这种心态。
裴注《曹瞒传》载曰:“公(曹操)遣华歆勒兵入宫收后,后闭户匿壁中。歆坏户发壁,牵后出。帝时与御史大夫郗虑坐,后被发徒跣过,执帝手曰:‘不能复相活邪?’帝曰:‘我亦不自知命在何时也。’帝谓虑曰:‘郗公,天下宁有是邪!’”画面感很强很凄惨,一副不容商量的架势。
伏皇后的两个儿子被鸩杀,六个兄弟以及宗族百余人被连坐而死,流徙涿郡的,只有十九人,而且都是妇孺。
显然,曹操是绞尽脑汁绝其后患的,这是一桩有预谋、分步骤制造出来的冤案。《拾遗记》里说“伏皇后聪惠仁明,有闻于内则”,怕是言不由衷,尤其那个“明”字,简直不着调儿。审时度势,曰明。如果伏皇后在曹氏三姐妹同时晋封贵人的时候,识相些,知趣些,主动让出皇后之位,我不知道曹操会怎么处置啊,反正肯定不至于被偷偷杀死,更不会祸延家族。
故事无论悲喜,在此终将落幕。
对汉献帝而言,可资利用的宦官,早已成为历史,如今外戚*也流水落花春去也,仅有的翻盘链条完全断裂,他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孤家寡人。建安二十年五月,曹操进爵魏公,加九锡、建魏国;六年后,曹丕代汉,魏王朝诞生,东汉正朔就此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