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索要上千绝色“贡女” 高丽王竟出此奇招
一群身着华丽服装的年轻女子,分乘几辆宽大的马车,由众士兵护卫,向元大都(今北京)进发。她们满脸悲伤,频频回望家乡的方向。她们就是名噪一时高丽“贡女”,是元朝附属国高丽向元朝上供的特殊“朝贡品”。从元起到元灭期间的百余年,数千刚刚成年的高丽贡女泪别亲人,被运往元大都,供贵族享乐、士兵婚配。
蒙古人的铁骑世所闻名。所到之处,臣服者众。高丽就是被这铁骑征服的。著名的成吉思汗同志在1218年率先对高丽发难,以追缴契丹残部为由进入高丽。这个入侵理由与多年后日本发动侵华战争时的借口----“寻找丢失的士兵”,是如此雷同。此后的五六十年间,元朝有事没事就派军队打击一下高丽,被打怕了的高丽王朝在内忧外患下,说,我投降了,别打啦!时年1258。“你的就是我的”,习惯了在战争中劫掠财富的蒙古士兵,毫不客气地收下了高丽国进贡的人参鸡、金银玉器、粮草、兵员、宦官等,收下之后还觉得不够,“多年前就提的要求你们敷衍了事,以后的贡品,高丽女人不可少。”在元朝的虎视眈眈下,高丽国王室为了保护政权和疆土,全力以赴讨好大元。
讨好一:让我儿当您的女婿吧
1271年,与忽必烈有交情的高丽元宗为世子王昛求婚:让我儿当您的女婿吧,他有房有车,他一定听您女儿的话,他一定会非常孝敬您老人家。忽必烈前思后想:他这是在认怂,表忠心啊,不过怎么说也是个金龟婿。正在努力施行怀柔政策的忽必烈答应了,将长女忽都鲁揭里迷丝(名儿不好记)许配给了忠烈王王昛。16岁的公主嫁给了38岁的忠烈王,考虑到当时王室的婚配制度,忽必烈绝对不会认为这女婿年龄大了。3年后,高丽元宗驾崩,忠烈王王昛继位。忽必烈的女儿,成为高丽王的王后。虽是王后,权势和威望比高丽王大多了,相当于“一把手”,因为娘家的*太强大了。
讨好二:元要贡女,高丽王不准已国嫁娶
元朝索要贡女的要求得到了忠烈王的热情响应。这个忠烈王果然是个好女婿,他迅速召集各部门开会,讨论并通过了设立“结婚都监”,专门负责寻找、征集、输送贡女相关事宜。此事在民间引起强烈抵触,谁家父母也不愿让自己的女儿送走,送到一个遥远的地方,送向不可知的命运。想想心都疼的父母们,想尽了各种办法来逃避贡女征选,有闪婚的,有装残疾的,甚至有在一天时间内将家中几个女儿同时嫁出的。
结婚都监部官员面对民间这种抵抗,也没多少招,征集到的贡女尤其是处女数量很少,就以“逆贼之女”“僧人之女”来充数。这事自然瞒不过忽必烈,他很愤怒:忠烈王你还能不能当个好女婿啊?忠烈王王昛在元朝当了很多年的人质,他深知忽必烈的脾气。接到老丈人的诏书后,王昛手微微颤抖。当即与大臣商议,想出了一个相当令人恶心的招数:国家成立行政部门,专门负责“禁止国内婚嫁,处女特供元朝”的事务。这毁三观的“婚姻法”条款,着实逆天了。
之后,一系列的奇葩法令相继出台:如果有良家处女,先必须报告官府,然后才能嫁,否则就是犯罪。而王昛的继任者在向元朝上供“贡女”一事上,出台了更加激进的严酷的保护处女法令:“女年十六岁以下,十三岁以上毋得擅嫁,必须申闻而后许嫁,违者罪之。”,至此,贡女制度基本确立。
征招贡女这是元朝强权政治的产物,它让高丽国的社会生态发生了严重的变形,高丽国终于提出了终止征选贡女的请求,元朝的一些官员也认为这个制度不妥。1335年3月,娶了高丽贡女“奇皇后”的元顺帝终于颁布了禁止贡女的诏书,大意是:御史台的大臣们说,高丽国很懂得为臣的节操,而我们近年来经常派人去那征贡女,致使生了女儿的不敢报,女儿长大了不敢嫁。好吧,准了。至此,这个让多少人家骨肉分离的恶令才得以终结,但它对两国文化、艺术、习俗、制度等方面造成的影响,直至元朝灭亡后仍没有消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