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木兰为什么不得不替父从征 花木兰其实不姓花
想不到继“杜甫很忙”之后,“花木兰”也突然在网络上成了“红人”。起因是演员贾玲在一出小品节目中,身穿古装,嘴啃烧鸡,形象滑稽,硬是将巾帼英雄花木兰恶搞成“贪吃、不孝、胸无大志、贪生怕死的傻大妞形象”。
许多网友不干了,纷纷*贾玲“侮辱民族英雄”。还有一个叫“中国木兰文化研究中心”的机构,发出公开信要贾玲及剧组道歉。赶明儿我也成立一个“中国茶叶蛋文化研究中心”,谁要是再拿茶叶蛋开涮,我就发函要求他道歉。
我这么说,并不表示我支持恶搞花木兰,实际上我对这类轻薄的改编很瞧不上眼。但如果有人非要恶搞,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花木兰不姓花
至于称花木兰为民族英雄云云,我想首先得先搞清楚一个问题:花木兰究竟是一位传奇人物,还是一个传说人物。传说人物显然不可以拿来当民族英雄,否则孙悟空也是一位伟大的民族英雄--你看他杀了多少外国的妖啊。还好,许多研究者都相信历史上确有花木兰其人,并考证出花木兰为北朝女性,很可能是北魏的鲜卑族人,因为“木兰”就是一个鲜卑姓氏(花木兰并不姓花,花字明显是后人加上的);而《木兰辞》中有“可汗大点兵”句,“可汗”即为北魏皇帝的称呼。
贾玲在某节目恶搞花木兰。 (东方卫视视频截图/图)
那接下来的问题是,花木兰到底有哪些可歌可泣的历史功绩,让她成了民族英雄?好像也没有。她只是女扮男装,代父从军而已。说她有孝心、勇敢,都没问题,但离“民族英雄”还是有一段距离吧?
木兰家是军户
不过我并不准备跟你争辩花木兰是不是民族英雄。这里探讨知识性的问题--比如为什么花木兰非得要代父从军?如果你读过北朝民歌《木兰辞》,就会知道那是因为“昨夜见军帖,可汗大点兵。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北魏皇帝(可汗)发下征兵令,花木兰父亲名列其中,必须应征。
但花木兰父亲年岁已大,又是“阿爷无大儿,木兰无长兄”,如何是好?显然,可汗的这次大点兵,已经给木兰一家子带来了愁苦,所以《木兰辞》开篇写道:“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不闻机杼声,惟闻女叹息。”花木兰想必辗转难眠,思量了一夜,才终于想到了对策,下定了决心,“愿为市鞍马,从此替爷征”。
那么你会不会问道:既然“阿爷无大儿,木兰无长兄”,北魏*又为什么非要木兰家派丁入伍呢?木兰家不应召从军不行吗?不行。因为北魏实行的是府兵制。
所谓府兵制,就是朝廷将一部分民户划为“府户”(军户),免其“租调”(人口税),但军户必须世世代代服兵役,当朝廷需要士兵上战场时,每户要出一名男丁应召出征。父死子替,兄亡弟代,不可以逃役。花木兰家无疑被划为军户,列入了军籍,所以可汗的“军帖”上才“卷卷有爷名”。军令传下来,花木兰只有两条路可选:要么让老父亲上阵,要么自己女扮男装代父从军。
府兵制度之下,军户不但有服兵役之义务,而且每次入伍,所需盘缠、粮食、兵器、马匹,都得自己解决,朝廷是不会给你掏一文钱的。你看《木兰辞》中,花木兰出征之前,自己先要“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然后才“旦辞爷娘去,暮宿黄河边”。
从府兵制到募兵制
北魏这一极富中世纪色彩的府兵制,一直延续到隋唐。中晚唐之后才瓦解消亡,随后募兵制兴起,宋代实行的就是募兵制,当兵成为了一种基于自愿选择的职业,入伍不再是臣民必须履行的义务--换言之,宋朝人已经不用服兵役了。
既然是募兵制,国家当然需要给入伍的士兵支付薪水。宋代将士的薪水是多少呢?大致而言,一名普通士兵,每月可领钱三百文至一千文不等,大米二石左右(相当于一个成年人半年的口粮),以及若干春冬衣物。俸钱、粮食与衣物都是定期发放的。
此外又有各种名目的补助,如“招刺利物”,即新兵入伍刺字之后领到的第一笔“衣屦缗钱”;郊祀赏赐;特支钱,类似节日补贴;银鞋钱,这是戍边士卒获得特别补助;口券,出戌时计口发放的钱粮补助;柴炭钱,冬季发放的薪炭补贴,等等。
毫无疑问,这样的募兵制只能建立在庞大的军费开销之上,也惟有宋朝发达的商品经济与扩张型的财税制度,才能支撑得起。但军费开销还是给宋*带来沉重的负担,宋人说:“天下六分之物,五分养兵,一分给郊庙之奉、国家之费,国何得不究?民何得不困?”此说虽然有些夸大,不过养兵的成本确实给宋朝财政制造了巨大的财政压力。
尽管如此,我觉得还是要承认,募兵制更具现代性--以致放在一千年前的宋代,可能显得有些超前了--它使平民摆脱了服兵役之苦。
宋朝大臣曾有过“议养兵之弊”的辩论,大臣韩琦坚决不同意废除募兵制,他说:“养兵虽非古,然积习已久,势不可废。非但不可废,然自有利民处不少。古者(强行征兵制)发百姓戍边无虚岁,父子、兄弟、夫妇常有生死离别之忧。论者但云(募兵制)不如汉、唐调兵于民,独不见杜甫诗中《石壕吏》一首,读之殆可悲泣,调兵之害乃至此。”
在府兵制下,服兵役为强制之义务,这才会发生《石壕吏》那样的荒唐剧,也才会出现花木兰这样的代父从军之人。募兵制则可以避免这些不正常状况的发生。
元明清府兵制复辟
不过宋朝之后,元、明、清都未能推动募兵制的发展,反而退回到北魏-隋唐的府兵制。以明代为例,朱元璋继承元绪,延用军户制度,一批平民被划入军籍,世代承担起服兵役的义务,子子孙孙都必须入伍当兵,不可以经商,不可以做工,不可以参加科举。
每一家军户的男丁,都要分好正丁、次丁、余丁、继丁等名次,正丁必须到*指定的卫所(通常很遥远)服兵役,如果死亡,则由次丁、余丁、继丁依次递补。军饷则由军户屯种自给,不取于赋税。
朱元璋曾因此而自夸:“吾养兵百万,不费民间一粒。”其实,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朱元璋养兵的经济成本只是被嫁接到军户身上去了。
况且,军户制的社会成本更加巨大--它只能依靠落后的中世纪制度来维持:身份社会、人身与户籍控制、强制服役、实物征调与自给自足的供给系统。它不需要市场,不需要货币化,更不允许有人身*。
这么说来,花木兰替父从军的故事,可以发生在北魏,也可以发生在隋唐,当然也可以发生在明代--如果明朝的女子有如北朝女性那么强悍的话。但不可能发生在推行募兵制的宋代。
好了,我已经说完了木兰从军故事背后的制度变迁,现在你大可以赞美花木兰她的孝、她的忠(多么传统),也尽可以从女权主义的立场歌颂花木兰“巾帼不让须眉”的女性觉悟(多么现代)。但是,我想告诉你,凡此种种美德,其实都是建立在花木兰以及她的军户家庭无从选择的“不*”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