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世凯为何在执政后取缔了“女子参政会”?

女权主义在民国初年获得极大发展。活跃在台面上的很多女权主义者都是同盟会会员,革命成功后,她们也获得政治与话语权力,但在传统男权主导的社会生态中,女权主义仍较难获得由衷认可。

1913年5月13日,《申报》在题为《男女平等之教育》的杂评中,即表达出这种困境。该文将世界范围内的女学分为“贤母良妻”与“非贤母良妻”教育两派,并称欧洲各国于此两派尚在激烈论战,“今者北京之教育界已发起男女学界联合会,主张男女平等教育矣。男女平等教育即非贤母良妻派之教育也,吾国女学之程度较日本何如乎?果能进而至于非贤母良妻派之阶级乎?然以较之不于女学着想,而仅哗然争女子参政权者,主张已切实矣,未始非可喜之事也。”

将女学分为“贤母良妻”与“非贤母良妻”教育两种,这种界定方式,本身就带有浓厚的传统男权视角。文中明显透露出对“哗然争女子参政权者”的不满,其思想的底蕴仍在男尊女卑,认为女性事实上智识卑劣,具有参政的先天劣势。

在湖南长沙,辛亥革命之后女权日渐发达,尤其是女权主义先驱唐群英、丁步兰等成立了女国民会、女子参政同盟会等组织,在她们的鼓吹下,一般青年妇女受潮流影响,转而追求女性的*平权。丁步兰还创办了《女权日报》。后来因“二次革命”爆发,湖南闹独立,作为同盟会第一个女会员,唐群英附和*主张,支持反*行动,因此受到通缉,波及女子参政同盟会。《申报》报道称,又因经济困难,《女权日报》也在湖南宣告停版。

官方层面对女子参政的打压主要是在“二次革命”之后,“女子参政同盟会”就在1913年底被取缔。据当时报章报道,女子参政同盟会在各省有11处支会,均被各地民政长解散。京师的女子参政同盟会本部奉令解散后,官府仍派人调查唐群英的“党党事迹”,以肃淸根本。教育部也致电各省行政署转饬教育司,取缔与女子参政会有关系的女学———男女平等教育也不免受到影响。媒体报道特别提到,江苏南京———这里是革命党的活跃地带,省长遵内务部训令,查禁女子参政同盟会。

或许是因为资讯尚不发达之故,北京一个叫陈权的女子还在该会被撤销之后,仍以女子参政同盟会会员名义,呈报设立私塾。内务部认为,设立私塾没有问题,但女子参政同盟会已被取缔,其仍以会员名义申请,显然意味着该会尚未被整肃干净。京师警察厅于是介入该案,陈权父亲陈畴声接受调查时表示,女子参政同盟会会长是沈佩贞,该会于1912年7月间成立,总部位于丞相胡同,各省都有支部。

陈畴声的说法并不准确。随后沈佩贞在接受调查时称,该会在1912年正月初三日由张汉英发起,三月八日正式开成立大会,四月改由来京的唐群英、王昌国主持。九月,该会在湖南馆曾开会一次,但沈佩贞并未参与。

京师各区署随后的报告显示,女子参政同盟会在当地已经绝迹。为了防止外省仍有该会活动,内务部令各省对此严加注意。

女子参政同盟会被取缔,与其说是袁世凯*单纯地镇压女权,毋宁说是对武装*的不容忍。更值得考察的是当时主流媒体对女权的一般认识,就我视野所及,教育平权获得的认可度最高,婚姻平权和参政权则颇受非议,女权主义者因争取婚姻和参政*受阻过程中所展现的不被传统认可的性格特质,又进一步加剧了男性主导的社会反感。

在袁世凯尚未执政之前,唐群英等人争取女子选举与被选举权的努力即告失败,她为此还掌掴宋教仁,彰显出异常彪悍的风格。但唐群英并未因此否定南京临时*的合法性。袁世凯当政后,也并未放开女性参政权,唐群英则宣称“袁大总统不赞成女子参政权,亦不必承认袁者为大总统”,并掀起请愿活动,但袁世凯政权并未因此追究其责任———坦白说,这一阶段社会的言论与结社*程度,远较国民*训政时期为佳。双方矛盾的不可调解是在“二次革命”之后,袁世凯*认为唐群英参与了*活动,女权事业也因女权主义者过度介入政治而受到株连。

女权在中国的兴起,首先的确借助了革命的力道。民国肇兴,男女平权思潮也随之泛起,但在最初的几年,其总无可避免面临诸种障碍,女权主义者一边享受着振臂一呼云集景从的簇拥快感,一边却又不得不面对政策层面的掣肘与阻碍。但她们到底是站在趋势与潮流的风口,所以女权最终会应和世界的节拍,民初一些看似激进的主张———譬如女子参政,现在也成为了主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