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永泰公主的死与女皇武则天有关系吗

唐永泰公主李仙蕙,是唐高宗李治和武则天的孙女,唐中宗李显的第七个女儿。她的墓在乾陵东南约3里处,是乾陵的陪葬墓之一。这座墓虽然没有乾陵雄伟,但还是气势不凡的。然而,这位李唐公主尽管出身华贵,却时乖运蹇,芳龄17就香消玉殒。究竟何故使她如此薄命呢?

据新旧《唐书》记载,唐大足年间(701年),张易之、张昌宗兄弟得幸于武则天,他们恃宠独断政事,横行宫内。当时的皇太孙,也就是太子李显的儿子李重润(懿德太子)对此愤愤不已,便与其妹永泰公主和妹夫武延基(武则天的侄孙)等窃议:“张易之兄弟何得恣入宫中?”因此触怒了武则天,致使新婚不到一年的永泰公主与其夫武延基、兄李重润,在九月壬申被武则天下令杀害。《资治通鉴》也说:“太后春秋高,政事多委张易之兄弟,召王重润与其妹永泰郡主、主婿武延基窃议其事,易之诉于太后,九月壬申,太后皆逼令自杀。”

永泰公主死于武则天之手,这种说法历来为史家沿袭。而1960年9月出土的《永泰公主墓志铭》却推倒了这桩已成定论的铁案。墓志铭提到永泰公主的死因时,居然与史书记载迥然不同,说她:“自蛟丧雄锷,鸾愁孤影,槐火未移,柏舟空泛。

珠胎毁月,怨十里之无香。琼萼凋春,忿双童之秘药。女娥箎曲,重碧烟而忽去。弄玉箫声,入彩云而不返,呜呼哀哉!以大足元年九月四日薨,春秋十有七。”这里“蛟”是蛟龙,喻男性,指武延基。“雄锷”是利刃,因古名剑干将、莫邪有雌雄之分而谓。“鸾”是凤鸾,喻女性,指永泰

公主。“槐火”出自《庄子。外物》,谓阴阳错行的火焚烧大槐,此指武延基被杀。“柏舟”出自《诗经。柏舟》,喻永泰公主守寡,“珠胎”喻女子怀孕。“琼萼”即琼花,古时喻皇帝子孙。“双童”即二竖,此指病魔。这段铭文的大意是说“武延基成为刀下之鬼之后,永泰公主为他守寡而孤独地生活着。丈夫的事情虽未波及牵连她,但她也在九月初四由于怀孕患病而死”。

《永泰公主墓志铭》的发现,使一些学者对永泰公主的死因提出了与旧说不同的两种新的看法。一种看法以墓志铭作为根据,否定了旧史的记载,认为永泰公主并未死于武则天之手,她的死是由于怀孕患病所致。另一种看法则认为,根据墓志铭,永泰公主的死确与怀孕、生病有关,但是如果要说永泰公主的死与李重润、武延基的事毫无联系,则不能令人相信。

因为,史书记载李重润、永泰公主和武延基被武则天杀害的“九月壬申”就是这一年九月初三,它与墓志铭记永泰公主的死日“九月初四”,仅仅一天之差。因此,不能就此否定史书关于武则天逼令自杀的说法。再者,《唐律》虽有“诸妇人犯死罪怀孕当决者,听产后一百日乃行刑”的规定,但滥刑无度的武则天,即使按《唐律》行事,也不等于对永泰公主免于处死。只是缓刑罢了。

这恐怕才是铭文中“槐火未移”的真正所指。何况武则天是完全可能不按《唐律》行事的。

因此,永泰公主缓刑才一天就突然死去,可能由于其夫被杀,精神受打击而小产病亡,或者是服毒堕胎而死,也有可能是武则天采取其他明的或暗的手段使她流产而丧生。所以,武则天的赐死是永泰公主身死的首要原因,而怀孕患病则是次要原因。以上两说孰是孰非,尚需进一步考证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