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上千万的巨额财产到底是哪来的呢
有人怀疑,1896年李鸿章代表大清帝国与沙皇俄国在签署《中俄密约》(即《中俄御敌互相援助条约》)时接受俄方300万卢布的贿赂。又有人说,1898年李鸿章在和俄方谈判《中俄旅大租地条约》时还接受过俄方另一笔50万卢布的贿赂。这些指控未必成立,李鸿章是否犯下受贿罪和出卖国家利益罪还有待更确凿的证据。但是即使所有关于李鸿章受贿的指控都成立,所涉受贿金额与其巨大的家财相比还是有很大差距。因此,李鸿章如果有罪的话,“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是一条最能成立的罪名。既非贪污受贿,正式工资又很有限,李鸿章巨额财产的来源就成了一个谜团。
那么李鸿章上千万的巨额财产到底是哪来的呢?
一般史学家认为应该有两种渠道,一种是官场上收受贿赂另一方面则是从洋务运动经营中的获利。
在政治上,李鸿章对清王朝可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然而在利益面前,李鸿章竭尽所能搜刮财富以充自己的钱包。
李鸿章更多的财富积累完成于息兵之后漫长的督抚生涯之中。李鸿章也曾激烈抨击吏治腐败,但对官风官纪之细枝末节却不那么重视:
以权谋私、利益交换、安插私人等官场上常见的勾当,李鸿章信手拈来,一生没少做。“李鸿章也曾多设机构,安插闲人。光绪十五年,李鸿章以直隶升科地亩为名,于省城及各州县创设清赋总局*,其实此为藩司应办之事,多此机构,如御史所奏,‘无非位置闲员’,‘不独糜费,且恐需索贻害’,次年被撤销。”
在李鸿章的头脑中,一定限度内的“陋规”是天经地义,甚至放诸四海而皆准的。李鸿章按官场惯例,收受下属陋规,当然是题中应有之义。“宰相合肥天下瘦,司农常熟世间荒”,其贪名由来有自。清代督抚年均陋规收入十八万两,李鸿章封疆数十年,收入数百万两不出意外。
李鸿章的巨额财产来源之谜
李鸿章巨额财富的另一个来源是从洋务运动官办企业中获利。同治十一年底,李鸿章创建了中国近代最大的民用企业——轮船招商局。此后又陆续创办河北磁州煤铁矿、江西兴国煤矿等一系列民用企业,涉及矿业、铁路、纺织、电信等各行各业。
这些企业建立之初一般都是清*直接控制的官办国有企业,类同封建衙门,效率低下,漏洞百出,成本核算不严,损失无人负责,所以贪墨者有大量漏洞可钻。“岁用正款以数百万计,其中浮支冒领供挥霍者不少,肥私橐者尤多”,结果是“制成一物,价比外洋昂率过半”。
李鸿章所用之员,很多也名誉不佳。比如他最倚任的洋务人才盛宣怀就经常被人诟病。而李鸿章之所以如此维护这些所谓的洋务人才,是因为这些人从经济上会对他进行回报。光绪三年,盛宣怀在购买旗昌公司时,发现旗昌在账外还有房产30间,洋房17所,约值50万两。盛宣怀即密函李鸿章,建议由几个靠得住的内部人另立一公司,收买下来,估计每年可得8%的收益。他问李鸿章“师欲附股若干,乞密示”,由其操办。
李鸿章是否同意,在档案中未见记载。不过李鸿章在招商局、电报局、开平煤矿、中国通商银行等处都有不少的股份,并无疑问。“招商轮船、开平煤矿皆有鸿章虚股甚多,及殁,家资踰千万,其弟兄子银私财又千余万。”所谓“虚股”,即今日所说的“干股”。随着轮船招商局、开平煤矿等“实业”的扩张和壮大,其获益自然相当可观。
可以说,洋务运动中,李鸿章一样掌握了大量经济资源,但是我们找不到他参股其中以谋私利的记载,这就也成了个不解之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