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清初康熙帝为何专门提出禁止妇女缠足?

妇女缠足,硬生生地把双足裹得小小的,认为妇女有“三寸金莲”,走起来才好看。缠足的过程,为了硬把双足屈折压束,要在发育时期,用长帛缠起来,很痛苦。这种风气,在清末民初才有人倡“天足”,妇女的双足得到了解放。现在七八十岁的老辈人,在小时可能还见过缠足的妇女的。缠足却与满族无关,满清是反对缠足的。

缠足的起源,据说起于南唐李后主。他有个宫嫔叫做窅娘,纤丽善舞。把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穿起高高的“金莲”,她跳起舞来,更加妩媚好看,回旋有凌云之状。于是许多妇女学她的样,到宋代以后成为民间的风尚。清朝初期,就禁缠足。由康熙帝提出,交给高层官员开了个会议,规定禁止裹足。规定得相当严格,违者的父亲甚至要打四十板,流徙;或者枷一个月,也打四十板。《清朝野史大观》卷三这样记:

“康熙三年。遵奉上谕,议政王贝勒大臣九卿科道官员会议。元年以后所生之女,禁止裹足。其禁止之法,……若有违法裹足者,其父有官者,交吏兵二部议处。兵民交付刑部,责四十板,流徙;其家长不行稽察,枷一个月,责四十板。”清朝命令薙发,禁止缠足,都是强调满族的习俗。早在太宗(皇太极)的时候,已经规定“有效他国衣冠、束发裹足者,治重罪”(太宗本纪二)。入关以后,更强要汉人照他们的方式生活,则是狭隘而专制的。

剃发,对汉族人的刺激是很大的。所以除了初期激起江阴、嘉定等地的强烈反抗之外,一直到后来太平天国的兴起,也还很强调反对剃发。杨秀清、萧朝贵的《奉天讨胡檄》中,有一段就激昂地说:“夫中国有中国之形象;今满洲恶令削发,拖一长尾于后,是使中国之人变为禽兽也。”强令剃发,或者禁止缠足,都说明满清当时非常强调本民族的特点,排斥他民族的特点。这样强调民族的差异,只会激化矛盾,引起冲突。但是清朝到底是能稳定下来,坐了二百多年的*,这不能只靠高压,应有别的因素。

《清朝野史大观》卷三,有“笼络汉族之政策”一则,很扼要地说明了康熙皇帝另外一面的手法,说:“圣祖……知汉族之不可以武治也,乃用儒术以束缚之。计其政策有六……”,这六条是:

一、崇祀孔子。

二、举博学鸿词科,以网罗明季遗民,及奇才杰士。

三、开馆编会典、字典、明史、佩文韵府等书。

四、巡游江南,召试名士,以觇察民心。

五、开千岁宴,诏天下不论满汉官民,凡年过六十五者,皆得与宴赋诗,以示满汉一体。

六、取士复用八股,以牢笼志士,驱策英才。

这里面,开千岁宴,当时固然作为稀有的事四处传说,到现在提“千岁宴”,人们仍普遍知道,这是尊重老人家,请来宴会。六十五岁以上,每桌十二人,大致就千岁了。而当时康熙是把这件事做得很隆重的。《清史稿.圣祖本纪》记得颇详细:“五十二年三月壬寅,召直省官员士庶年六十五以上者,赐宴于畅春园,皇子视食,宗室子弟执爵授饮。扶掖八十以上老人至前,亲视饮酒。”这一天,九十岁以上的有三十三人,八十以上五百三十八人,都赐白金。八十岁以上老人被扶掖到皇帝面前饮酒,很荣幸,回去一家一定说个没完,效果一定很好。

康熙在“笼络汉族”方面,做得很成功。成功的原因,可以再探究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