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英宗废黜殉葬制 并非他英明而是出于私心
朱元璋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辉煌的大明帝国,功过千秋。然而,有一件事却让人诟病,即重新恢复殉葬制度。如果说唐太宗临终时要求未生育的妃嫔出家有些冰冷无情的话,那么朱元璋此举则充斥着残酷和血腥。
据《明史·后妃传》载,“初,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至于数量,《胜朝彤史拾遗记》云“其中所殉,惟宫人十数人。”也就是说有十几个受到宠幸而未生育的妃嫔,在朱元璋死后*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此后,殉葬制度在大明帝国开始延续,“历成祖,仁、宣二宗皆用殉”,从史料记载看,不仅皇帝的妃嫔殉葬,“当时王府皆然”,王妃、王嫔也要殉葬,“至英宗遗诏,始罢之”。
明英宗为何摒弃祖法,废黜殉葬制度?众说纷纭。其中一种观点,说明英宗英明伟大、宽厚仁慈,不忍心后妃活生生地被剥夺生命,追随他而去。这个说法,细细推敲,恐怕站不住脚。最具说服力的例子,就是明代宗后妃的结局。
《明史》载,明英宗复辟后,重登皇位,不久便废明代宗朱祁钰为郕王。郕王暴死后,明英宗下令“以其后宫唐氏等殉”,逼迫郕王后宫妃嫔殉葬;《胜朝彤史拾遗记》《明史纪事本末》也有此类记载。如果明英宗真是一个宽仁之主,既然冤家对头郕王已死,他犯不着跟这几个刚刚守寡的女人过不去,非要置她们于死地;就连明代宗废后汪皇后,这个曾经舍位保护过朱见深(明英宗长子)的有功女人,若非众人极力劝谏,明英宗也要逼其殉葬。从这件事上看,此时的明英宗,对殉葬制度仍不折不扣地贯彻。当然,这其中也有报复和仇恨的心理。
有人说,明英宗早在正统四年(1439年)六月,就有禁止殉葬的事迹,其实不然。当时,周宪王朱有炖病死,膝下无子,其兄弟朱有爝嗣位,明英宗赐书朱有爝:“周王在日,尝奏身后务从俭约,以省民力。妃夫人以下不必从死。年少有父母者遣归”。按,明英宗生于宣德二年(1427年)十一月,此时只有十三虚岁,还是个不太懂事的孩子,且尚未理政,朝政掌控在太皇太后张氏和几个辅臣手中,与其说是明英宗“赐书有爝”,还不如说是张太后或朝廷“赐书有爝”。总之,“赐书有爝”一事跟明英宗没什么关系或关系不大。
笔者认为,明英宗之所以在弥留之际诏令废黜殉葬制度,与一个女人有直接关系。这个女人就是明英宗的钱皇后。明朝自建国以来,钱皇后是第一个直接嫁给皇帝的皇后。钱皇后虽然出身寒微,但品质极佳,自律严范,深得明英宗倾心。不过,遗憾的是,钱皇后未生育,这是钱皇后的憾事,也是明英宗的憾事。
明英宗被俘后,钱皇后心焦如焚,“倾中宫赀佐迎帝。夜哀泣吁天,倦即卧地,损一股。以哭泣复损一目”,日夜哀号祷告以至于身残;明英宗归国后,被软禁在南宫,失去了*,钱皇后“曲为慰解”,给了明英宗莫大安慰和鼓励;软禁期间,明英宗受到明代宗的薄遇,物资贫乏,生活拮据,钱皇后“手作女红卖,以供玉食”,默默奉献,相依为命。此恩此情,明英宗终生难忘,在复辟后越发宠爱钱皇后,但钱皇后一直没有生育。后来,有人为了讨好太子朱见深及其生母周氏,建议废掉钱皇后,另立周氏为皇后,结果遭到了明英宗的严词拒绝。
没有生育,是钱皇后的致命弱点,甚至明英宗在世时就有人打起废掉钱皇后的主意,可见钱皇后在后宫的地位有多么飘摇。如果明英宗离世,剩下孤零零的钱皇后,无儿无女,没有依靠,她会遭到何种冷遇,可想而知;再者,按照祖制,没有生育的钱皇后,应当为明英宗殉葬。这些,都是明英宗不希望发生的。为了保全钱皇后,明英宗临终时遗命“钱皇后千秋万岁后,与朕同葬”,遗诏“罢宫妃殉葬”,旨在保障钱皇后今后的名号、地位,让她好好活着。
为了保全钱皇后,明英宗还对太子朱见深做了专门嘱咐,“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止,后世子孙勿复为之”,言罢与世长辞。明英宗驾崩后,朱见深即位,是为明宪宗。明宪宗谨遵遗诏,没有逼迫妃嫔和宫人殉葬。钱皇后的命算是保住了,但还是受到了皇太后周氏的排挤和仇视,幸亏群臣誓死捍卫,钱皇后才得以淡然度日,并如愿以偿地与明英宗合葬。明宪宗临终时,效仿明英宗的做法,再次重申禁止殉葬,直至明亡,逼迫妃嫔殉葬之事几绝。为了保全一个女人,出于一个私心,明英宗废黜殉葬制度,无形中也保全了更多无辜女人,故深得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