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阿雲案”竟关系到国家的改革

在山西省夏县城北15公里的鸣条冈,这里有一处规模近3万平米的墓园,这就是中国宋代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旷世巨著《资治通鉴》的作者司马光的坟墓。

整个墓园除了坟冢,还有碑楼、碑亭等,碑亭内有一块来头很大的石碑,碑额“忠靖粹德”是宋代的王哲宗亲笔,碑文由苏东坡书写,介绍了司马光辉煌的一生。

司马光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一位历史人物,北宋哲宗时期任过宰相,在神宗时是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反对者,司马光历史上的评价非常高,正直、温良谦恭、刚正不阿,政治上偏保守,是中国古代士大夫保守思想的典型代表,这从他坚决反对王安石变法可以看出来。

北宋名臣司马光

不知道怎么的,在司马光的墓前,让小编想起了司马光一定要杀的那位年仅13岁的少女阿云,从这个故事也可以看出,司马光那种守旧的士大夫的一面,已经到了偏持狂的程度,这就是在北宋历史上非常有名的“登州阿云案”,阿云是一位生世非常悲惨的13岁少女,生活于宋神宗熙宁年间,13岁时母亲病故,孤苦无依的她还在为母守孝,他的叔父却因为贪图钱财,以几石粮食的价钱将她卖给一个容貌巨丑、穷徒四壁的叫韦大的老光棍为妻。阿云自然抵死不依,为了不嫁给这个韦大,她决定杀了韦大,然而毕竟年幼,她在晚上潜入韦大的家对韦大一阵乱砍,却只砍掉韦大一个指头,韦大报官,知县很快抓住阿云,阿云也承认了,整个案子非常简单,但接下来的剧情却把整个大宋王朝都拖进来了。

司马光雕像

根据大宋律,谋杀亲夫是死罪,韦大是阿云未过门的妻子,所以知县判阿云死刑。报到登州知府许遵处,许遵很同情阿云,于是以阿云在守孝期间婚约无效,且后果并不严重为由,建议只判有期徒刑。上报到大理寺,大理寺仍认为其就算不是韦大妻子,也是蓄意谋杀,仍维持死刑。

许遵是一个比较有正义感的官员,正好许遵升官当了大理寺卿,而偏偏皇帝刚好下了个诏书,宣布谋杀罪中,如果犯人在用刑前如实供认,以自首对待,可不判死,许遵于是以皇帝的诏书为据,将阿云改判为有期徒刑。御史台弹劾许遵,认为他枉法,案件到了宋神宗这里,他让司马光和王安石这两位来评判。司马光和王安石虽然相互欣赏对方的才学和人品,但政见截然不同,司马光是守旧传统派,王安石是改革派,王安石支持许遵的有期判决,司马光坚持死刑。

一个“阿雲案”竟关系到国家的改革

司马光墓近景

其实到这个时候,阿云死不死已经上升到国家层面的“律敕之争”,就是到底法律大,还是皇帝的诏书效力大?如果按照大宋律法,阿云就是死刑,如果按照皇帝诏书来,阿云就是有期,而当时正是王安石鼓吹变法,司马光坚持反对的关键时候,变法的基础就是皇帝的诏书要有效力,要能够对法律进行修改和变更,而司马光则一定要坚持制度不能改、法律不能够改,必须要把变法扼杀于萌芽状态。神宗作为皇帝,看到整个朝廷已经吵翻了天,于是想一锤定音,下诏同意王安石的意见,没想到审刑院不给皇帝面子,神宗把诏书发到中书省,中书省把诏书驳回,说皇上的诏书违背法律。这下神宗皇帝是真的火了,于是直接下诏免除阿云死刑,改判有期,没过多久大赦天下,阿云被释放回家,回家后的阿云又重新嫁人生子,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一个“阿雲案”竟关系到国家的改革

马司光墓园内的司马温公祠,司马光死后被追赠温国公然后十几年后,公元1085年,宋神宗去世,宋哲宗继位,司马光被任为宰相,他上台后立即废除了王安石的所有变法,即使有些内容效果不错,同时司马光立即重审阿云案,以谋杀亲夫的罪名将已过了十几年平静生活的阿云逮捕并斩首示众。司马光用这个可怜女孩的鲜血,来证明他坚持的宗法和伦理纲常高于一切,即使当时的宋朝在战争中屡屡败北,国势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