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为什么不能吃狗肉?北宋一场禁食狗肉风波
很久很久以前中国人的食谱里就有狗肉,在先秦之时,就将家养的狗分为三类:第一种看家护院,第二种打猎,第三种养着吃肉的。秦汉时期食狗肉风气大增,狗肉从贵族的食谱扩展至平民的餐桌。刘邦的马仔樊哙,发迹之前就是市井中的屠夫,以屠狗为营生,相传刘邦特别喜欢樊哙烹制的狗肉,因此留下一道名菜,叫做“沛公狗肉”。根据汉朝人的记述狗肉的品位要高于猪肉,那个时期的狗肉非常珍贵,只有贵族才能吃得起,穷人只能吃猪肉与鸡肉。不过到了宋朝时却不能吃狗肉,这是怎么回事?
不过隋唐之后,狗肉已经退出汉族人的主要食单,在中原家庭的餐桌上,猪肉与羊肉才是最常见的肉类。这里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可供人们食用的肉类已经比较丰富,肉猪、肉羊的养殖业得到空前的发展,人们在一般情况下不再需要将狗当成食用动物。二是佛教与道教的倡导,佛教禁止信徒食用狗肉;道教也称“以犬为地厌,不食之”,受这些宗教思想的影响,人们也自觉不吃或少吃狗肉。
北宋崇宁年间(12世纪初),朝野发生了一场要不要禁止民间食用狗肉的政策争辩。
话说崇宁初年,有一个叫做范致虚的官员,向宋徽宗提请朝廷取缔京师的肉狗屠宰业,其实就是禁止民间食用狗肉。范致虚为什么要提这个建议呢?原因比较奇葩,“十二宫神,狗居戌位,为陛下本命”,意思是,宋徽宗生肖属狗,所以狗不宜被宰杀、食用。
宋神宗熙宁年间,苏轼在徐州任太守,看到地方*的公宴上常有狗肉这道菜,觉得不可理解,质问为什么要屠狗设宴。司法官员告诉他:法律并不禁止杀狗。苏轼又问道,公宴用狗肉,合乎礼制吗?司法官员说,合乎礼制。并引述《礼记乡饮酒》的一句话来说明:“烹狗于东方,乃不禁。”实际上,在宋代士大夫家庭的正式宴席上,是不允许摆上狗肉的,若以狗肉宴请宾客,将被视为不合礼节,不懂礼貌。“狗肉不上席”的说法,便是从宋代开始流行开来的。这里的席,是指正席,接待宾客的正式宴席,非指私人餐桌。私人餐桌可以不讲究,正式宴席则需要注意礼仪。宋人认为,狗肉属于贱品,不可登大雅之堂。宋人还常常将屠狗食狗的习惯跟黑社会的生活联系在一起。宰杀牛狗吃其肉,成了黑社会生活方式的标志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