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在中国经商卷烟的美国人 田间地头到处发烟
詹姆斯·布坎南·杜克,昔日英美烟草公司的创办人,可能是全世界在“把烟草当商品卖出去”这点上做得最成功的一位人物;少有人知的是,他最成功的市场,是中国。
当然,是*的中国。
自打哥伦布在南美洲发现烟草后,这种能提升精神的玩意儿在万历年间迅速传入内地,几十年后,已经是崇祯皇帝致力打击的“妖草”。到清代,贩卖或是种植烟草就是“与通番同罪”的重罪了。
整个清朝,*从没放弃过禁烟的努力。就连太平天国时期,《天条论》也明明白白写着,“凡吃洋烟(鸦片)者斩首不留”,抽水烟旱烟,初犯挨打,三犯杀头。
好了,现在,来自美国北卡罗莱纳州的卷烟商人、烟草工厂主的儿子杜克,要进军天朝市场。
人们津津乐道于他的经商天赋:派人守住码头,给每个刚下船的男人一包香烟,“他们会带到全国各地,这可是了不得的广告”;或是把性感女明星的形象印上香烟盒,以吸引年轻男性;最重要一步也许是,他取得了自动卷烟机的使用权,能够让10小时一班的工人生产出海量的香烟。
这是一种冒险。当时的美国人习惯抽雪茄或是自己动手卷烟丝,杜克自己的办公室里也会放一个痰盂用来吐烟草汁。机器被视为靠不住的玩意儿。可他偏偏看中了卷烟的潜力:抽一支只需要5到7分钟,不想抽了随时能扔也不心疼。
一个字,快!
“短小、味浓。易点燃,易抽完。”当时一家报纸评论说,“卷烟正是机器时代的象征。”
据说,有了自动卷烟机以后,踌躇满志的杜克就让人给他一本世界地图,翻到某页,见某国标着“人口4.3亿”,便决定了:这就是我们要去卖香烟的地方。
那是1902年,也就是清光绪28年。在大清,种植和贩卖烟草是视同通番卖国的重罪。
现在科学家们知道,当吸烟者手持卷烟深深一吸,很强剂量的尼古丁就会随之深入血管,这使得生物碱对大脑的奖励作用更快起效。与嚼烟草或是抽烟斗、雪茄相比,卷烟消耗得更多、更快。
好在杜克未必明白这其中的原理,却把这一点利用得炉火纯青。
卷烟尚未在美国出头,已经被商人带到了中国。英美烟草公司招聘了一批年轻而爱冒险的单身汉,让他们学中文,而后去田间地头给人到处发卷烟。他们还雇了一批本地人,任务就是时不时在广大劳动人民面前悠哉地点起烟、抽两口,供大家学习,以免下回拿到免费赠送的样品时,劳动人民直接用牙齿把这奇形怪状的烟卷给嚼了。
阻力来了。在广东,一位官员下令,各县官吏在处死强盗前,必须赏英美烟草公司所出品的“强盗牌”香烟给死囚。一时间,禁烟效果奇佳,烟民对“强盗牌”避之唯恐不及。
杜克旗下烟草品牌还有很多。他们既在上海竖起了当时中国最大、耗资最巨的广告牌;又把香烟的价格压低到极致——一个铜板就能买5支英美烟草公司出产的优质香烟。
“本地人以同样代价买来的任何其他东西都不可能给他这么大的快感和享受!”该公司中国区的负责人曾经这样感叹过。
进入中国市场17年后,该公司每周能生产2.43亿支香烟。在杜克去世前一年,美国杂志才开始正儿八经地讨论“烟草对人体有害吗?”
然而,3年后,也就是1927年,第一篇讨论吸烟致癌的论文才出现于医学杂志。但那也只是一位英国医生现身说法:他看到或听说过的肺癌病人,都是烟民。
直到20世纪80年代,人们才意识到二手烟的危害可能比一手烟更甚,才有了公共场合不吸烟的礼节。但杜克利用生物碱对大脑的奖励机制,已经累积起庞大的财富。在中国的这家公司,一路由满清挺到民国,挺过了军阀混战,挺过了民族主义者的抵制与中国同行的竞争,乃至第二次世界大战。
生意最好的时候,英美烟草公司在中国占据市场份额六七成,农田边劳作的老汉也人手一盒“大英牌”。
杜克的事业能如此成功,也许还是因为那是烟草,平凡人,几人能抵过生物碱对大脑的引诱?
讽刺的是,多年后,他的家族也正败在这一点上——2010年,他唯一的孙辈,杜克家族的主要继承人,死于吸毒过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