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怎么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往往会出现开票、退销、退单错误,需要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是针对几种情况重新开具专用发票的政策总结。
一、收回原发票,直接按无效处理,重新开具发票。
这种方法对于计费方来说简单、方便、快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13条规定,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名一般纳税人已退销售额,并开错发票。如果退回的发票和扣款符合注销条件,将被视为无效;如果在发布过程中发现任何错误,可以立即使其无效。作废的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按“作废”处理,每份纸质专用发票(包括未打印的专用发票)上都要标明“作废”字样,并一式三份保存。但税务机关对专用发票的注销条件有比较严格的规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收到退回发票并扣除发票的时间不超过卖方开具发票的月份;卖方没有抄税和记账;购买者未被认证或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匹配”、“专用发票代码与号码认证不匹配”。
二、凭买方出具的通知书开具红色专用发票,重新开具发票。
由于作废专用发票的条件相对严格,一些纳税人在发现发票有误后,往往会跨月或已经抄税。对于此类不能作废需要重新开票的发票,卖方应先开具红字发票冲减原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专用发票。国税发〔2006〕156号文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如果销售退货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正确,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出现部分销售退货和销售折扣的,采购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表)。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的条件是:申请表对应的蓝色专用发票需经税务机关认证,认证结果为‘认证一致’、‘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匹配’、‘专用发票代码与编号认证不匹配’。
虽然已经开出的一些专用发票没有经过买方的认证,但买方可以发出通知,卖方可以据此重新开具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规定了以下两种情况:(1)专用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不能认证。(2)如果买方购买的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抵扣范围,且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买方应填写申请表,在申请表上填写具体原因和相应蓝色专用发票的信息,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
3.卖方应随申请通知开具红色专用发票,然后重新开具发票。
对于不符合作废条件且未被采购人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方只能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并按规定重新开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规定了以下两种情况:(1)如果买方因开票错误拒收专用发票,卖方应在专用发票认证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申请表,并在申请表上填写具体原因及相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同时,应提供买方出具的书面材料,说明拒收原因、具体错误项目和正确内容,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卖方应出具红字专用发票以对抗通知。(二)如因开票错误等原因未能向买方交付专用发票,卖方应在开票错误后的一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申请表
1.一般纳税人遗失发票和抵扣专用发票,增值税发票遗失怎么办?损失前经证明一致的,买方可以使用卖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卖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复印件,经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2.增值税发票丢失前没有认证,丢失了怎么办?买方凭卖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如证明一致,经买方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卖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丢失增值税专用发已报税证明单》复印件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3.一般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抵扣联,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如果在丢失前被证明是一致的,可以使用一份专用发票作为将来的参考。
4.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以将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到主管部门进行认证,专用发票的发票复印件留存备查。
5.如果一般纳税人丢失了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复印件,这种情况下增值税发票丢失了怎么办?专用发票抵扣联可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可留存备查。
从以下四个方面鉴别增值税发票的真伪:
首先看有没有‘发票监制章’,椭圆形的。上环刻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印章’字样,下环刻有‘XX税务局监制’字样,中间刻有国税、地税机关所在省市全称或简称。字体为正楷,打印颜色为大红色,叠印在发票表头*;其次,看发票底纹有没有棱形水印纸,没有棱形水印纸就是假发票;再次,使用发票防伪识别仪,看是否使用了发票监管章和发票号。如果使用防伪油墨,则显示红色荧光,如果不使用,则在发票防伪识别仪下看不到;另外,还要看开具发票的单位和发票上的单位印章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就是非法发票。普通发票的特点;自1997年1月1日起,新版统一防伪措施的普通发票已被取代,并在全国范围内使用:
1.印刷用专用水印纸,水印图案为菱形,中间标有SW,发票印刷无底纹。
二是制章和发票号用彩色荧光墨水套印,印刷颜色为大红色,紫外线照射下为橙红色。
3.在不具备使用加水印无碳压感条件的地区,可以临时使用普通无碳压感纸上印制的无水印发票,但发票监制章和发票号用彩色荧光油墨套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特点;
首先,发票和扣款都印有水印图案。也就是说,有两组四个标准的税微图案,中间是正反税字的拼音字母SHUI。检查专用发票背面和抵扣,可以看到水印反图案。
二是有红色荧光防伪标志。发票和抵扣联中,票头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印章,用红色荧光墨水打印,在紫外钞灯发票鉴别器的照射下反应品红。
第三,有无色荧光防伪标志。即使用无色荧光墨水套印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字样和发票及抵扣联中间左右两侧肉眼不可见的图案,使用紫外灯发票识别仪照亮异物或红色荧光反应。
在发现的假发票中,有一张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是强化专用发票防伪功能、避免收缴假发票的有力手段。企业在向税务机关领取和购买专用发票时,需要持有税务机关统一发放的税控IC卡。税务机关通过企业配送子系统在其税控IC卡上登记企业购买发票的起止范围,同时在企业配送子系统中登记这些发票的流向信息。这样税务部门就掌握了发票开具过程中关于专用发票使用的重要信息。便于加强管控管理。
在开票过程中,利用防伪开票子系统提供的加密功能,发票上的主要信息(包括开票日期、发票代码、发票号、买卖双方税务登记号、金额和税额等。)被数据加密形成防伪电子密码(也叫密文),打印在发票上,所有用于加密的信息都一一记录在金税卡的黑匣子里。如果需要鉴别一张发票的真伪,可以通过数据扫描仪或键盘将发票上的密文输入到认证报税子系统,利用字符识别技术将图像转换成数字信息,解密恢复七个密钥参数,然后与发票上的相应内容进行比对。因为防伪增值税发票是一票一密,比对结果一致,所以是真票,如果不是,就是假票。
新版增值税发票升级了防伪密码,密码分析后的信息包括买卖双方的企业名称。个别试点地区的专用发票密码区也采用二维码设计。
1.不同的接合时间
普通发票一般有三联,即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有发票联、记账联、扣税联。自2004年起,新印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取消存根联。
2.票面记录的内容不一样
普通发票主要记录交易数量、含税价格、含税交易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记录交易数量、不含税价格、不含税交易金额、增值税金额。
3.不同的使用范围
普通发票可以用于一切经营活动,而增值税专用发票只供普通增值税纳税人销售商品、提供加工、修理、更换服务时使用。
销售折扣是指当购买数量较大时,卖方给予买方的价格优惠。
做销售折扣时,如果销售金额和销售折扣写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那么折扣后的实际金额可以作为销售金额,计算增值税;如果销售金额和折扣金额分别开票,则不能从销售金额中减去折扣金额。
当发票中没有销售清单时,增值税发票增加销售折扣的流程为:将鼠标光标移动到某商品所在的行,点击折扣按钮,在弹出的框中输入行数和折扣比例,系统会自动计算销售折扣金额。添加销售折扣后,如果要修改,需要删除折扣行后才能操作。商品行和折扣行之间不能插入其他行。
当发票有销售清单时,增值税发票增加销售折扣的流程大致同上。需要注意的是,销售折扣只能添加到销售清单中,系统会自动在增值税发票上反映出来。
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发票是指为他人、为自己或为他人开具发票或介绍他人而没有任何购销事实的行为。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我国税制改革后出现的新罪名。
增值税是对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实现的法定增值额征收的税收。所谓法定增值额,是指理论增值额。理论附加值是指企业或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相当于平衡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需要,并考虑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和所承担的增值税金额而设置的专用发票。它不仅具有记录货物或服务的销售情况作为财产收支证明的功能,而且作为记录卖方纳税义务和买方进项税的依据,是买方抵扣税款的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分为四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由卖方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买方记账时使用;第三联为抵扣联,由买方交给税务机关作为抵扣凭证;第四种是记账本,是卖家记账时使用的。增值税发票的内容主要包括发票名称、编号、副本、购买者单位、地址、税务登记号、税额、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等。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中国家税收流失的计算
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为他人、为自己、为自己、为他人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收,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国家税收损失超过50万元,在调查结束前无法追回的,视为“对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代开票是指不销售商品,不提供服务,代开票的行为。《*发票管理办法》第25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借、转让、代开:发票。
如果一家公司向A购买运输服务,但A公司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那么A公司就要求A的关联公司B代其开具专用发票。一般税务机关查合同就知道了。此外,白金咨询指出,目前税务机关的调查大多是挂靠操作。
比如M是个体户,几辆车提供交通服务。他的车隶属于F运输公司,每年交一笔管理费,F公司代开专用发票。F公司拿到车的时候,账面是‘借款——固定资产’;贷款-其他应付款’,而且因为是挂靠车,F公司绝对不会支付这笔费用。如果税务机关发现F公司有大额应付款,可以通过查合同的方式发现这种不合规的挂靠行为。那么当事人获得的进项税额抵扣是有风险的。[1]
一、标题:
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流程
二.业务概述: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户)和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提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政策基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国[2004]140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国[2007]1077号)。
四、经办部门:
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V.纳税人的处理时限为33,360
暂时没有内容!
六.税务机关完成结算的时限为33,360
提供资料齐全,填写内容准确,手续齐全,无违规行为,符合当场条件。
七.搬运地点:
暂时没有内容!
八、应提供信息: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仅供检查);二、《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提交2份);三、完税证明(已提交);四、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九.程序:
第一,接受审计
(一)审查是否是税务机关管辖的增值税纳税人;
(2)审计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相关项目是否齐全准确,增值税征收率和计算税额是否正确,印章是否齐全,所售商品是否为免税商品。如果有关项目不完整,不符合规定,适用错误的税率,计算
如果核实无误,按照“一证一票”的原则,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完税凭证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一对应,为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费用。
第三,数据归档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流程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了代纳税人开具发票的流程(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的不动产除外),减轻了数据报送负担。
面对问题而不回避问题
随着营改增试点的全面实施,经济活动中对增值税发票的需求越来越大。一些不具备自行开票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和自然人需要向国税局申请开票,并在当地税务局缴纳相关的地方税费。各级税务机关积极优化服务手段,尽力为纳税人代开发票提供便利。但有些地方还是存在纳税人代纳税人申请开票,国税地税多次运行,税务银行两头运行的复杂情况,影响纳税人纳税体验。
纳税人需要什么,纳税人想要什么。这次《公告》加强了对代开发票纳税流程的明示和指导,让纳税人对代开发票流程更加清晰和熟悉,增加了确定感。“据国家税务总局办税服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告》有效解决了纳税人纳税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让纳税人少跑腿、少花时间、少花钱。
清除流程并保存步骤
《公告》根据纳税人申请开票的纳税服务大厅类型,开票流程确定为两种情况:
一个是国税局征收地方税费的税务大厅。流程分为三步:第一步是在国税局税务服务办公室的指定窗口提交纳税申报表和其他必要信息;第二步,在同一个窗口申报缴纳税费;第三步,从同一个窗口取发票。
另一个是国家和地方税务合作共建的税务服务大厅。开启过程分为四个步骤:第一步,到办税处国家税务局指定窗口提交纳税申报表等必要资料;第二步,在同一个窗口申报缴纳税费;第三步,在地税指定窗口申报缴纳相关税费;第四步:到国税指定窗口领发票。
从纳税人的角度,从纳税人代表办税服务大厅开具发票的角度,回答了纳税人在纳税时最关心的问题,即‘需要什么资料,怎么做,怎么跑几步才能完成’。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告》标准的流程简单明了,让纳税人看了就明白,看了就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