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师爷行业潜规则 为何极其乐意借钱给雇主
清代流行这样一句谚语:“无幕不成衙。”这里的“幕”就是指幕友、幕宾,即俗称的师爷,“衙”就是衙门,这里是指地方衙门。意思是说,一个地方衙门如果没有幕友,也就不成其为衙门。按照清代从总督巡抚到州县大小几千个衙门,每个衙门有五个幕友计算,全国的幕友至少有数万人之多。如此庞大的幕友队伍,加上他们事实上影响甚至左右着清朝各级衙门的运转,因此他们的地位与作用在当时就是一个广受关注的话题。乾隆时期史学家邵晋涵说:“今之吏治,三种人为之,官拥虚名而已。三种人者,幕宾、书吏、长随。”曾做过34年幕友的汪辉祖对此深表赞同,并说“官之为治,必不能离此三种人,而此三种人者,邪正相错”。他还说,到乾隆中叶,就幕友而言,要寻找正派的,十人中已找不到四五人了。
幕友又称幕宾、西宾、宾师等。据郑天挺《清代的幕府》的研究,秦朝张耳少年为客,李斯曾做吕不韦的舍人,以及东汉时的门生故吏,都是幕友的原始称呼。师爷虽然出现得早,但只有到清代才真正发达起来,因而形成专门的“幕道”或“幕学”,《幕学举要》、《入幕须知》、《办案要略》、《佐治药言》之类幕学书成为学幕者的必读书。学幕必须拜师,学成才能行幕。学习的内容也以审理裁决民刑案件,征收钱粮赋税,开支各种费用,往来文件,缮写公私函件,考核征收田赋为主。这五方面的知识,成为日后从幕的专业资本。相应地,幕友也分为刑名、钱谷、挂号、书启、征收等五大类。品德修养方面的学习,包括尽心、尽言、不合则去等内容。据清代名幕汪辉祖讲,他学刑名一幕,就用了整整六年的时间。
幕友以通晓刑名律例、钱粮会计、文书案牍等专门知识服务于官府,他们不食国家俸禄,接受主人的束脩(即薪金),其行为对幕主负责,有时也代主官查核胥吏,在官场上起着“代官出治”的作用。清人韩振说:“掌守令司道督抚之事,以代十七省出治者,幕友也。”(《清经世文编》卷二十五《幕友论》)地方官尤其是州县官的事务繁杂,但可以归结为两大项,即刑名和钱谷,这两项也直接关系到地方官的“考成”,与他们的仕途前程息息相关。绍兴师爷龚萼所谓“刑名、钱谷之事,实为官声、民命所关”(《雪鸿轩尺牍》),就是这个意思。清代当过刑钱师爷的陈天锡说,师爷对于主官,犹如“饥渴之于食饮,寒暑之于裘葛,而不可离矣”!
尽管清代制定了许多严格规范幕友的法律条规,多数幕友自我约束也比较强,也不乏为人称道的名幕,而且,许多大员或名流学者往往是从做幕开始其仕宦生涯的,如赵翼、戴震、章学诚、左宗棠、刘蓉等。但劣幕之多,清代堪称其最。幕友之间不但呼朋引类,暗通信息,上下交结,甚至形成一种令主官都难以控制的社会*。《歧路灯》第七十九回说:“大凡世上莫不言官为主,幕为客。其实可套用李谪仙(李白)两句云:‘夫幕友者,官长之逆旅;官长者,幕友之过客’。”逆旅即旅店,幕友成为旅店主人,官长反而成为旅店客人,这就是清代衙门颇为盛行而又屡禁不止的“官转幕不转”的独特“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