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到底怎么回事 秦可卿怎么死的

天香楼是宁国府会芳园的楼阁。曹雪芹早期手稿写秦可卿跟贾珍的奸情被发现,在天香楼上吊自杀,故曰“秦可卿淫丧天香楼”。

秦可卿是金陵十二钗之一,贾宝玉神游太虚境,把她的命运交待得清清楚楚:“后面又画一高楼大厦,有一美人悬梁自缢,其判云:‘情天情海幻情深,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大意是:秦可卿是太虚幻境幻化出、象征风月情的女子,她跟贾珍产生了乱伦之情。不要总说荣国府子弟不肖,贾府风气败坏是从宁国府开端。

贾 宝玉听到《红楼梦十二支曲》[好事终]:“画梁春尽落香尘,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好事终” 即男女风月情终了。歌词大意是:秦可卿自缢在天香楼画梁上,明媚春光般生命化作烟尘。贾珍对儿媳生情,堕落乱伦,是败家根本。贾府败亡的祸根从宁国府贾敬 不问家事、儿孙不能继承祖业开始,特别应归罪于贾珍的荒淫堕落。

有红学家想替秦可卿摆脱“淫”责,认为贾珍爬灰是“逼奸秦可卿”。其实[好事终]已透露,贾珍和秦可卿“宿孽总因情”。贾珍对秦可卿爱得如醉如痴,无奈爱错对象,成了冤孽之情。

既然曹雪芹从小说开头就安排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为什么现存《红楼梦》却写她重病久治不愈而死?这是因为曹雪芹父亲曹頫干预《红楼梦》创作,令曹雪芹将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删除。曹頫为 什么这样做?因为他看到秦可卿临死托梦王熙凤交待贾府后事,认为秦可卿虽有淫行,但关心家族核心利益,对她可网开一面。曹雪芹不得不遵守父亲命令,但心有 不甘,于是在秦可卿病死并送殡描写中,埋下许多“钉子”以暗示秦可卿实际是吊死在天香楼上的,同时将更多谴责笔墨集中到贾珍身上。

曹雪芹有按时间顺序叙事的习惯,从文字上下关系看,这段被删文字本来在第十三回开头。我推测大体内容是:

月 黑风高,贾珍和秦可卿在天香楼幽会,被丫鬟瑞珠宝珠发现。贾珍情急之下慌忙披上秦可卿的外衣逃走,却遗下绾顶金簪。秦可卿羞愧得无地自容,遂在天香楼自 缢。瑞珠知道闯下大祸,撞死在天香楼柱子上。尤氏接到宝珠“报案”赶来,先在楼外遇到慌慌张张穿着女人外衣奔跑的贾珍,进楼看到秦可卿和宝珠尸体,还有贾 珍的金簪,立即气晕。此时二更天已过,秦可卿仍关心家族前途,其魂灵奔赴太虚幻境之前,特地进入王熙凤梦中向她交待后事。这,就是第十三回现存开头王熙凤 “已交三鼓”时做的梦。

“遗簪”和“更衣”,是靖藏本透露、曹頫令 曹雪芹删除的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具体情节。“遗簪”较好理解,古代小说戏剧常用金簪、玉簪做主题道具写男女情,西门庆头上戴哪个女人的金簪说明他现下“最 爱”是哪个。贾珍将平日所戴金簪遗留在秦可卿身边就成了奸情“物证”。“更衣”较费解,不知解释为贾珍慌乱中穿错衣是否合理?

删掉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后,曹雪芹埋下哪些“钉子”暗示秦可卿真正死因?

第七回焦大醉骂“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两件恶行,都是秦可卿干的。小叔子指的是生活在宁国府的纨绔子弟贾蔷。秦可卿当时在场亲耳听到,接下来,她就病倒了。

第十回秦可卿已病得很重。好多医生都琢磨不透她到底得的什么病?只有张太医看出是心病,思虑太过。实情就是:秦可卿要强要面子,没想到她的丑事连仆人都知道了,只能整天愁云满面,思虑伤心。尤 氏明明亲耳听到焦大醉骂,还“贤慧”地跟在贾珍后边给秦可卿寻医治病,看来凡事顺从丈夫的尤氏连丈夫染指儿媳妇也听之任之。尤氏的“宽容”令秦可卿感激涕 零,才有了她跟王熙凤诉衷肠“公公婆婆当自己的女孩儿似的待”。无奈贾珍放荡加放肆,秦可卿从头年秋天生病,到第二年春天,贾珍对病中秦可卿仍不放手,两 人艳事有了直接目击者,秦可卿只有一死。

第十三回,秦可卿死了,贾珍悲痛得柱上拐,恨不能代秦氏去死,“贾珍哭的泪人一般”,还宣布“尽我所有”办丧事。......

有这么多充分暗示和侧面描写,即使没有“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直接正面描写,读者也可以判定秦可卿真正死因。

曹雪芹创造个大观园,是宝玉黛玉追求纯洁真爱的地方。富有哲理意味的是,先于大观园,曹雪芹创造个天香楼。“天香”,寓国色天香之意。天香楼是滥情男女寻欢作乐的地方,只不过没挂上太虚幻境“孽海情天”那块匾而已。秦可卿在这里既跟小叔子贾蔷明修栈道,又跟公爹贾珍暗度陈仓。

《红楼梦》经常用点戏挂联人物命运。天香楼作为贾府戏台之一,也起到点戏寓命运作用。王熙凤看过重病的秦可卿后,从天香楼后门款步提着裙子上楼,点了两出戏,都暗示秦可卿之死:《还魂》是《牡丹亭》折子戏,演杜丽娘因情而死;《弹词》是《长生殿》折子戏,演杨玉环因乱伦之爱而死。至于“不提防余年遭乱离”的唱词又和整个贾府的败落联系起来。

曹頫干涉曹雪芹创作的结果,是秦可卿成了莫名其妙的怪胎。她既是病死的又是吊死的;既是温柔可爱的,又是淫乱放荡的。秦可卿成为金陵十二钗最不成功的人物。对秦可卿的探佚或胡编,反而成了热点。多数已不再是红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