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及处罚

 防卫过当及处罚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包括防卫行为大大超过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的范畴,以及防卫强度大大超出了性质一般的不法侵害的强度。例如:王狗子趁李二柱不备偷其钱包,李二狗发现后及时制止,但却造成了王狗子重伤后果,这种情况就超越防卫目的和防卫尺度,属于防卫过当。

对于防卫过当,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由此可知,防卫人只对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的重大损害结果才承担刑事责任,对防卫限度之内的损害结果不承担刑事责任。因此,防卫过当,是防卫行为与造成的过当损害结果相结合构成的犯罪,而非过当结果本身单独构成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