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不是弱势群体的理由 中华上下五千年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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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不是弱势群体的理由?大概很多人都不知道。五千年的中华文明在历史的长河中洗涤,异性相吸同性相斥,生殖繁衍。但同性恋就一定是弱势群体,我不同意。

同性恋不是弱势群体的理由 中华上下五千年都不是

同性恋不是弱势群体的理由?大概很多人都不知道。五千年的中华文明在历史的长河中洗涤,异性相吸同性相斥,生殖繁衍,这一切似乎都看起来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但是自1980年旧金山五名男同性恋被查出患有一种似乎属细胞免疫功能缺陷的疾病,这就是世界上首次公开报道的有史以来从未有过的疾病----这就是后来震惊全球的“艾滋病”。在这以后的岁月中人们逐渐意识到同性恋带来的危害,开始正式关注这个弱势群体。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13亿人口,这是多么庞大的数字,在这个庞大数字的背后,即使中国同性恋人群占上一个小的比例,那也是一个庞大的人群,英国性学家霭理士于1936年估计,当时英国的同性恋人群占总人口数的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五,同年,特曼和米尔斯估计同性恋在大学中的发生率占百分之四,甚至有更高的数字显示,像汉米尔顿在929年发现,18岁以上的人群中同性恋发生率为百分之十七,1943年,拉姆齐也发现高中生中同性恋发生率为百分之二十七。

据国外学者研究中国同性恋人群*国人口的百分之三到百分之四这是十几年前的研究成果,中国在这方面还没有进行正式的调查,这十几年时间里中国同性恋的数目有增无减,按百分之三计算,中国的同性恋人群将近4000万,这是多么的令人吃惊。

你也许会叹息这是中国人的悲哀,中国怎么这么乱,社会上这么多这样的人以后社会可就不安宁了,如果你这么想,这是因为你把同性恋看作是一种病态或者说是一种变态的心理,而且社会上的许多媒体以及有关部门对同性恋人群的态度也不是一种宽容的态度,而是一种鄙视,一种嘲讽。这对大众是及具有震撼力的,也是具有影响力的,这种影响力自从有了媒体那天就有了,我们想一下子从人们脑海中像切去一个瘤子一样把它们切去是不现实的,因为这种思想已经在人们的潜意识中根深蒂固了,我们能做的也许只有更多的人出来站在人性的立场上为他们说说话,仅次而已,我写这篇文章的用意也不企求中国会采取什么行动,毕竟中国已经懒散惯了,这样的事他也是不会注意的。其实我想说的是同性恋和正常人(其实不应该说是正常人,应该说是平常人,因为同性恋的人没什么不正常)一样,没什么不同,不同的只是他的性取向而已,同样同性恋中有许多人也做出了贡献,像苏格拉底、柏拉图、阿西比亚德、达芬奇、萨福、王尔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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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人类社会走的路太长,走的太直了,要想在这条路上开辟一条新的道路,就好比在一个人的头上接上另一个头,这是不可能的,我们必须继续摸索着在这条大道上寻找一个属于他们的路,在这条路上,我们和同性恋人群一起走,这是不矛盾的。我们可以做到。但是也许人们已经习惯了男女两性的结合,而且已经把它看成是一种法则。一旦同性恋的存在,人们必将把它看作是一种另类,是一种疾病,这是可以理解的也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一味的去指责去批判他们,这显然是不正确的。其实生物界有它自己进化的过程,我们人类也是一样,只是在这样一个文明社会,我们否认了自己的进化,因为大多数人们都把生理上的进化看成是进化而精神上的进化就被否认了,这是正常的。但是我们必须承认这是人类社会的必然趋势,曾经在网上有许多学者提出了这一“同性恋是人类进化结果的理论”他指出在英国保守人士和组织称同性恋行为反自然和不正常,然而英国一位著名动物学家欲站出来为之办护,称同性恋者可被视为“人类进化的顶峰”。

    英国一个同性恋网站曾经报道说,动物学家布鲁姆霍尔在爱丁堡一个图书节上发表讲话时声称,人类进化导致他所谓的我们现在这种“婴儿主义”的生理和心理状态:柔软无毛的身体,长着一副平面孔,脑袋又圆又大;爱嬉戏、富创意和孩子气,喜欢被人亲吻搂抱,两方面均同幼猩猩类似。 布鲁姆霍尔称,随着年龄的增长,恪守传统习俗的人、即异性恋者会渐渐抛弃“婴儿主义”,但同性恋男女则一直保留这一特质,所以同性恋者比前者进化级别更高。

    为了写好这篇论文,我到网上去收集材料,曾经看到一个帖子,说同行恋都是些不正常的人。在此我不禁想问,什么是正常,什么是不正常?说同行恋不正常的当然是通过人类这几万年的进化史,就一个物种来说,生存的终极目的是将自己的基因最大程度的流传开来,为此雄性动物斗欧以及丧命的不可胜数。而同性恋不会有下一代,理所当然违背了进化论,也就违背了真个人类以“性”为最终目的道德准绳。但是,同行恋古而有之,这就是著名的“公猿定理”。在一个种群中,最强壮的雄性可以占据大多数雌性,而那些失败了的猴公们,只能在一起互相抚慰了。

    有些人认为,同性恋不仅违背社会伦理,公序良俗,甚至违背了最基本的哲学原理,同性相斥异性相吸,阴阳五行。这是违背自然规律的,但是,连动物都有的这种行为,大自然的动物所作的,即那些没有意识只有本能的可爱的动物们,他们的行为应该是最原始的不违背规律的,可以说,我们人类所研究的所谓的规律,都是从他们身上起源的。那么同性恋还是违背规律的了吗?同性恋群体不应被忽视更不应该被鄙视,他们是社会的组成部分,尽管他们不是主流,但他们也有基本的*。同性恋不是病态,更不是变态。

    有的人说同性恋是不能结婚的,有悖伦常,也有人说扰乱社会治安,影响安定团结。但是,现实生活中,不承认同性恋婚姻对他们的生活和社会秩序也有很多不利影响.如生活在一起的同性恋者事实上组成了社会的最小单位,家庭,但很多权利得不到保障,比如对对方的亲权,反映在现实中有一方需手术的时候,另一方不得以家属的名义签字;比如双方共同生活时候的共同财产,却不能认同为法律意义上的共有财产,在分手时候的财产分配纠纷,如果诉诸法院,也没有法律可以适用.比如一方死亡,共同生活多年的同性伴侣却不能继承遗产,等等等等。

    有人建议把允许同性恋结婚立法,并提出了充分的理由。建议在修改《婚姻法》时增加关于同性婚姻的条款,或设立独立的法规,准许同性婚姻,理由如下:第一,根据现行法律,同性恋不违*法律,同性恋者是具有各项权利的*公民,同性恋者当中有人有结婚的要求,他们的要求与他们作为公民的权利没有冲突,应该得到承认。第二,鉴于同性恋者属于少数族群,许多国家已设立反歧视的保护性法律,目前西方许多国家已陆续承认了同性婚姻,较早的有澳大利亚及北欧国家,美国的一些州,较晚的有法国和德国。如果我国能够允许同性婚姻,将属于保护少数族群利益、反对歧视的立法,在*方面使我国跻身于世界先进行列,也可以此证明我们的党和*是代表了先进文化的,取得与西方一些国家在*方面斗争的优势。某些西方国家,特别是天主教国家,在关于同性恋的立法上受到宗教方面的压力,要想通过保护此类少数族群利益的立法十分艰难;而中国古文化对于同性恋并不太歧视,这是我们在*方面可以得分的一个有利背景,应善加利用。一旦中国立法保护同性婚姻,将成为我国保障*的一个有利证据,使仅仅允许同性恋进入军队服役的美国相形见绌。第三,由于同性恋者的关系没有婚姻形式加以束缚和保障,容易造成一部分同性恋者交友随意,增加性病传播的可能性。而承认同性婚姻则可以使相当一部分同性恋者建立和保持长期关系,减少短期关系,从而减少性病传播的可能性。第四,我国有保护少数族群和弱势群体利益方面的成功经验,如在保护少数民族利益、保护妇女儿童利益方面都属于世界领先地位。对于同性恋这个处于弱势地位的少数族群的保护将使我国的形象更为开明、进步,造成一种各社会群体之间更为宽容、和谐的气氛,有利于国家的形象和社会的稳定,免于出现西方社会中同性恋不断游行示威、与主流社会文化发生激烈冲突的局面,而和谐、宽容的做法也与中国文化中崇尚和平、和谐的精神合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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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为不应该因为同性恋不是社会的主流就忽视他们应有的权利,一个进步的社会应该能包容多元文化的存在。同性恋者自身也应该努力争取本应属于他们的权利。如果自己都不去争取权益,那谁会来给你?!做,有可能是徒劳;不做,永远没有解放!事实上,我想就算是可以通过法律保护,在中国这样的社会里,他(她)们不照样不能将自己的身份暴露在别人面前,其实立法与否似乎没有太多实质的变化,关键是社会和人们的认识态度。爱是平等的,为什么不允许同性之间有爱呢,其实,只要人人都有一颗平常心对待同性恋者,也就没什么了。一切都正常了。不过目前这也许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