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铁心离婚的表现有哪些? 3大举动宣告婚姻破裂
问题描述:
离婚为何偏爱女性?每个人都渴望新鲜有变化的生活,就男女而言,男人的“求变”通常是通过改变外部环境来实现的。而女人往往是从改造“贴身小棉袄”婚姻开始的。
答
婚姻是夫妻之间智力与性情之间数不清的较量。我们无法阻止爱的销蚀甚至是“破碎”。
所以许多年以后,我们发现,原来自己的婚姻也能贴上“N年之痒”的标签。婚姻不知走到哪个年头,就会有一陈风吹来,轻易地刮走表面那层和谐、幸福的面纱,露出块块的伤疤。尽管我们被一份法律文件证明联系在一起,却早已同床异梦;生活看上去风平浪静,其实小小的石子就能引起惊涛骇浪;尽管还爱着对方,感情却犹如鸡肋,难以下咽,却又弃之可惜……
于是,女人焦虑,女人狂躁,离婚的念头像月经来潮一样此起彼伏。
狂躁中的女人通常有以下特征:
一是怨妇。
“怨妇猛于虎啊!”这是某男的惊天之语。他是这样比喻怨妇的:犹如看夜空,男人看的是满天星斗,女人的眼里却是沉沉黑夜,还要对黑夜进行喋喋不休的抱怨。怨气就像锋利的双刃剑,刺得双方痛苦不堪,只好分手了断。
这个男人也许不知道,女人的离婚狂躁通常是从“生怨”开始的。爱情的平淡和转移让她开始感觉周围的一切都不对劲了,心里的幽怨仿佛永远有“备胎”,撒也撒不完。心生怨气,就会拿别人的错误折磨自己,同时也拿自己的错误折磨别人,生活于是成了一团麻。
二是野蛮老婆。
离婚为何偏爱女性?每个人都渴望新鲜有变化的生活,就男女而言,男人的“求变”通常是通过改变外部环境来实现的。而女人往往是从改造“贴身小棉袄”——婚姻开始的。如果说婚姻是男人的外衣,那么相对于女人婚姻就是内衣了。以往由于经济不独立,即使想换件“内衣”女人也要瞻前顾后,如今情况就完全不同了。是否革婚姻的命,女人完全可以自己做主。
生活总是让人猝不及防,感情原来是那么不可捉摸。一个人原来可以那么快地对另外一个人失去兴趣。杜拉斯说,爱情就是爱消失的过程。女人很少明白这一点,即使明白,也不愿或者无法接受。爱情就像一个玻璃樽,女人爱不释手,怎么能忍心看它在自己手里渐渐一地碎片呢?婚姻是夫妻之间智力与性情之间数不清的较量。我们无法阻止爱的销蚀甚至是“破碎”。
所以许多年以后,我们发现,原来自己的婚姻也能贴上“N年之痒”的标签。婚姻不知走到哪个年头,就会有一陈风吹来,轻易地刮走表面那层和谐、幸福的面纱,露出块块的伤疤。尽管我们被一份法律文件证明联系在一起,却早已同床异梦;生活看上去风平浪静,其实小小的石子就能引起惊涛骇浪;尽管还爱着对方,感情却犹如鸡肋,难以下咽,却又弃之可惜……
于是,女人焦虑,女人狂躁,离婚的念头像月经来潮一样此起彼伏。
狂躁中的女人通常有以下特征:
一是怨妇。
“怨妇猛于虎啊!”这是某男的惊天之语。他是这样比喻怨妇的:犹如看夜空,男人看的是满天星斗,女人的眼里却是沉沉黑夜,还要对黑夜进行喋喋不休的抱怨。怨气就像锋利的双刃剑,刺得双方痛苦不堪,只好分手了断。
这个男人也许不知道,女人的离婚狂躁通常是从“生怨”开始的。爱情的平淡和转移让她开始感觉周围的一切都不对劲了,心里的幽怨仿佛永远有“备胎”,撒也撒不完。心生怨气,就会拿别人的错误折磨自己,同时也拿自己的错误折磨别人,生活于是成了一团麻。
二是野蛮老婆。
野蛮之风已经上演很久了,表面看似一种流行,其实“野蛮”通常是狂躁的中期表现。当一个女人一年365天,天天忙完工作还要赶回家为老公做饭给孩子补习功课,却发现老公回家越来越晚、应酬越来越多,此时即使再温柔的女人也会变成一头河狮。在人们对野蛮女友、老婆追捧的时候,我看到的却是“野蛮”背后的悲哀。
答
有人说《中国式离婚》拉响婚姻“防恐”的序幕,而林小枫是“女拉登”。
三是爱无能。
野蛮老婆的升级兼终结版就是“林小枫”了。在《中国式离婚》里,当林小枫由一个优秀教师变成一个专职主妇,就开始上演一部离婚狂躁曲——她从偷看丈夫手机电话到当众抽女邻居的耳光,从逼迫丈夫去医院开ED证明到买DV、录音笔成为兼业余侦探,再后来当她发现自己款款深情网恋的对象竟然就是他的丈夫时,恼羞成怒地上演全武行……
有人说《中国式离婚》拉响婚姻“防恐”的序幕,而林小枫是“女拉登”。
三是爱无能。
与怨妇和野蛮老婆比较起来,“爱无能”就是离婚狂躁的后遗症了。这样的女人其实更可怕也更悲惨。狂躁之后,女人非但没有风雨过后见彩虹,而是身在心死。女人再也没有力气和勇气去争取什么了,不再生怨也不再发难,在婚姻中如同行尸走肉。
答
兰某辩称:自己不愿意离婚,双方感情还没有破裂,还有和好的可能。马某之所以要跟自己离婚是因为她想跟一个姓邹的老板在一起,他们两个人的事情在村子里都传开了。但由于自己能力不足赚不到钱而心生愧疚,感觉对不住马某,所以对他们两个的事情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至今自己仍然很爱马某。
听到这里,法官开始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劝解,希望马某能给兰某一次机会。但马某也是铁心离婚,再也无法跟兰某一起生活,同时兰某同意离婚了,自己愿意补偿兰某人民币20000元。最后,兰某无奈的摇摇头,并说自己不要她一分钱,同意离婚。
2015年2月的一天,一位穿着前卫、打扮时髦的女人后面紧跟着一个面露沮丧的男子来到龙头山法庭,取名叫马某的女人声称:她与身边这个叫兰某的男子是2012年6月在网上认识的,相处一段时间后,双方的印象都不错,不久便开始了同居生活。刚开始两人感情很好,但自同年12月办理了结婚登记后,兰某开始不务正业,结交了一些狐朋狗友,而自己的工资全部用来补贴家用。双方的生活日益贫困,如果生育子女将来生活会更加困难,所以两人一直没要小孩。现在两人的价值观、生活观大相径庭,已无法生活在一起,如果兰某同意离婚自己愿意补偿钱。反过来,今天来到法庭,即使法庭判决不准离婚,自己也不再回家与兰某在一起生活。
兰某辩称:自己不愿意离婚,双方感情还没有破裂,还有和好的可能。马某之所以要跟自己离婚是因为她想跟一个姓邹的老板在一起,他们两个人的事情在村子里都传开了。但由于自己能力不足赚不到钱而心生愧疚,感觉对不住马某,所以对他们两个的事情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至今自己仍然很爱马某。
听到这里,法官开始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劝解,希望马某能给兰某一次机会。但马某也是铁心离婚,再也无法跟兰某一起生活,同时兰某同意离婚了,自己愿意补偿兰某人民币20000元。最后,兰某无奈的摇摇头,并说自己不要她一分钱,同意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