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弄虚作假(弄虚作假的人)
前不久,中纪委机关报报道了海南一名国企*黄汉林使用假学历被查处的案例。假文凭并未给他在职务晋升、福利增加等方面带来任何好处,反而受到了党政纪处分。
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现的档案造假问题看,有已落马的省部级“大老虎”,也有科级*;造假的形式五花八门,有的篡改年龄高达11次,甚至有的除了性别之外,其余信息都是假的。
档案中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即年龄、工龄、党龄和学历、工作经历以及*身份,往往是档案造假的“重灾区”。
假文凭并未让他受益
黄汉林原系海口市燃气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8年6月,群众举报信中特别指出了黄汉林的学历存在造假行为,因其行为涉嫌违反《*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海口市纪委监委办案人员遂对此进行核查。
纪委监委办案人员在查阅黄汉林的*人事档案时发现,其档案中明确填写了自己曾于1992年和1994年在海南某大学先后取得两个大专学历。黄汉林的*人事档案中多份材料可以佐证其就读经历。然而,这一整套材料都是伪造的,黄汉林于海南某大学获得的两个大专学历均为伪造。
不过,办案人员发现黄汉林的档案中,还留存着北京某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专科文凭,以及海南某高校本科文凭,经查证上述两份学历均为真实有效。令人费解的是,黄汉林在其官方简历中填写的还是假的专科学历,这又是为何?
“年轻时候,由于没有大学学历,也想着进步,听说交钱就可以很快拿到文凭,当时没多想,就跟着交钱报名,购买了两个专科文凭及相关材料。”直到2001年,燃气集团公司统一查证学历时,黄汉林才得知文凭不是真实的。黄汉林马上报名了函授课程,先后取得了北京某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公司经营及管理专业专科、海南某高校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真实文凭。
海口市纪委监委办案人员说,黄汉林明知道自己学历造假,却因为认识不到位,没有主动汇报,以为这些都是小问题,甚至在被查出学历造假之后,仍然继续使用虚假学历,错过了组织给予其主动纠正错误的机会,违反了组织纪律,最终受到了党纪处分。
2019年1月,因违反组织纪律,瞒报、漏报个人有关事项,伪造学历和个人档案资料,以及以报销接待费的形式变相领取补贴,违规持有企业股权,虚构装修业务套取公款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海口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汉林开除党籍处分;海口市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按一般员工安排工作;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人事档案记载着*的基本信息,是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实事求是填写档案资料,对党员*来说是基本要求。然而,有的党员*为了在提职、竞聘、调岗等工作中比其他人更有优势,不惜想尽办法在档案中“做手脚”。
以“五假副部”卢恩光为例,司法部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卢恩光年龄、入党材料、工作经历、学历、家庭情况等全面造假,长期欺瞒组织,在其1990年的入党志愿书中,竟写了学习*同志1992年南巡讲话的体会;金钱开道,一路拉关系买官和谋取荣誉,从一名私营企业主一步步变身为副部级*。
树立起对党忠诚老实的导向
“全面造假”的卢恩光是极端个例,执纪审查发现,档案造假、隐瞒不报或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不少违纪党员身上都存在。身为党员,必须向组织交心交底,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将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列为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实行“凡提必核”制度,揭开了“两面人”的伪装和“蒙面人”的面纱。对弄虚作假、粉饰乔装的人施以严惩,就是要严肃组织纪律,树立起对党忠诚老实的导向。
其实,针对档案造假的党内法规、规章制度已经不少,篱笆越扎越牢。例如,《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党政领导*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十条明确要求“不准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或者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
《*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档案造假问题,依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停职检查、调离岗位、限制提拔使用、免职、降职等处理。即便进入公示程序,存在这样的问题,同样会受到处理。
另一方面,隐瞒个人重大事项被处理的案例也不少。例如,黄汉林就瞒报了自己的家庭成员情况以及买卖股票等投资情况。
再比如,2016年4月,湖南省怀化市某县一名局长拟提拔为县*副县长。进入考察阶段后,按照“凡提必核”的要求,相关部门对其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开展核查。然而,核查结果却令人“大跌眼镜”——他漏报了两套面积分别为146.3平方米、57.27平方米的房产。
最终,这名*不仅被终止提拔程序,而且被诫勉谈话,1年内不得被提拔或重用。
不如实报告的情况为数不少。中纪委机关刊曾披露过一组数字,截至2016年底,已有12.5万名*因不如实报告受到处理。分析不如实报告的原因,除漏报外,更多的还是不想报告、故意隐瞒。
党员*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情况,接受组织的监督管理,是对党忠诚老实的具体表现。《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的,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全面从严治党不是一句空话,组织面前不容“两面人”“蒙面人”,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只会自吞苦果。
栏目主编:陈琼珂 文字编辑:陈琼珂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曹立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