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人寿保险怎么样(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吴敏 北京报道
近日,北京产权交易所披露公告,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挂牌转让长城人寿30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54%,目前进入到为期20天的预披露阶段,此后将进行正式披露,指明受让方资格条件等具体信息。
本报记者注意到,想要出清长城人寿股权的并非只有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公司一家。去年3月,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亦挂牌转让其所有的长城人寿0.54%的股权共3000万股,转让底价7520万元,折合每股约2.51元,但直至挂牌期满项目终结,仍未寻到接盘方。
不仅如此,近几年,多家股东都曾意图转让长城人寿股权。2018年11月至2019年9月期间,某公司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转让长城人寿11.78%股权,对应约6.51亿股,转让价格17.85亿元,折合每股2.74元,直至挂牌期满项目终结,仍未寻得接盘方。尽管北金所公开信息未明确点明转让方身份,但从持有长城人寿11.78%股权、注册地在厦门等重要线索来看,指向厦门华信元喜投资有限公司。
更早前,2017年,长城人寿四家小股东,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金鼎兴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广厦京都置业有限公司、拉萨亚祥兴泰投资有限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联合转让11.51%股权,其中前三家均为出清股权。该部分股权原本预计由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后因其资质问题,转让计划流产。同年,完美世界两度挂牌转让长城人寿0.27亿股股权,占比0.96%,但至今仍未脱手。
对于险企小股东转让股权的原因,中国社科院金融所保险与社保研究室副主任王向楠向本报记者分析称,一般是由于,对保险公司已有投资回报以及可见成长性不够满意,自己的主业需要加大投资或现金流,或者与主要股东有大的战略分歧。股权变更不一定是坏事,一般能优化保险业和社会的资源组合情况。
而在业内人士看来,股权转让困难的原因或在于这部分股权本身占比较小,构不成战略投资者,难以获得话语权。
亦有保险股权投资人表示,他们一般需要较大比例的持股,以达到推动保险与自身主业协同的目的,而小股东地位无法实现这一要求。
资料显示,长城人寿股权较为分散,目前共有19家股东。主要股东中,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北京金昊房地产和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持股比例分别为19.99%、15.57%和15.13%。其中,北京华融综合投资为金昊房地产的控股股东,也是金融街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长城人寿50.69%股份,西城区国资委直接及间接持有金融街投资100%股份,为长城人寿实际控制人。
今年5月,长城人寿还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布增资扩股项目,希望引入具有协同资源丰富、资金实力雄厚的战略投资方,重点目标为医疗、健康、养老、金融科技、地方金控等相关行业企业。
按照监管要求,新股东持股比例不超过总股权比例的三分之一。对于增资额度,长城人寿提出,新股东结合自身实力情况及相关诉求,参与增资额度约10-50亿元。
对于战略投资方,长城人寿表示,除了要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保险公司股东应具备的相应资质和条件,将重点考虑健康、医疗、养老、金融科技等领域与寿险行业可产生较大协同效应的企业。
同时,长城人寿在路演报告中透露公司战略目标是,在2021-2025年进入稳定盈利期,跨入寿险前30名,实现总资产逾千亿元,营收超300亿元,价值类新单期交保费增长2倍,并且具备上市条件,完成保险集团架构搭建。
理想虽丰满,若要实现目标却也非易事。截至2021年上半年,长城人寿总资产规模约560亿元。从0到拥有500多亿元总资产长城人寿用了15年,而根据该公司未来五年规划目标,其总资产需要实现翻番过千亿,能否实现这一目标暂且交给时间去证明。
但从经营来看,成立于2005年的长城人寿的盈利之路并不平坦。保险业素有“七平八盈”的说法,说的是作为投资回报期较长的金融业态,按照保险业发展的规律,一家新成立的保险公司,要经历漫长的亏损期,到成立的第7年才能做到盈亏平衡,第8年才能实现盈利。
长城人寿亦不例外,在成立最初的7年都是在亏损中度过,直到2012年才首度实现234.5万元盈利,此后3年,长城人寿盈利能力逐步抬升,2015年实现1.8亿元净利润。但进入2016年,情况急转之下,长城人寿转盈为亏,净利润亏损5.19亿元,随后的两年亏损逐步扩大,2018年、2019年分别亏损7.23亿元、15.71亿元。
经历三年的大幅亏损后,2019年,长城人寿深化中期发展转型,对新五年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中期调整,聚焦“盈亏平衡、价值成长”目标,在承保端和投资端双轮驱动,拓市场保增长,调结构提价值,抓投资稳收益,降成本增效益。2019年,长城人寿终于再度盈利,当年实现1.15亿元的净利润。2020年,该公司延续盈利,获得1.35亿元净利润。今年上半年盈利1.47亿元,已经超过去年全年净利润。
尽管净利润已在好转,但长城人寿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却呈现下降趋势,从2018年一季度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212.12%、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17.91%,分别降至2021年二季度末的144.16%和174.11%。而成立以来,长城人寿也已累计增资9次,最新的注册资本为55.32亿元。
中债资信在长城人寿2021年资本补充债券信用评级中披露称,长城人寿资本内生增长能力较弱,近期销售的长期保障类业务占比较高,可以贡献实际资本,维持偿付能力充足率稳定,但若未来出现新业务快速增长、资本市场出现较大负向波动、股东不能及时增资等情况时,仍可能增加其资本压力。
长城人寿提出“公司未来五年内将实施上市计划”时表示,“保险公司上市可以增强融资能力,完善股权期权激励机制,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工具提升承保端及投融资能力,加快上下游生态产业链,更好地回报股东。”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保险行业上市公司主体并不多,A股直接上市的保险机构仅有5家,分别为中国人寿、中国人保、中国平安、中国太保、新华保险。国华人寿曾欲借天茂集团成为A股上市险企第六股,但始终未能如愿。因此,有业内人士指出,长城人寿若想直接在A股上市,或有难度。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通过IPO获得进一步发展的资金支持和市场认可,也是中小险企的“活路”之一,但IPO最重要的是,要有一个让投资者认同的发展模式,“为了增长而增长”的投入是不可持续的。短期业务和报表或许可以有很大进步,但应更多承担起对投资者的责任,如此才能有更加长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