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孝文化:父母为子孙攒私房钱判刑三年

  “百善孝为先”,中华民族的孝文化历史悠久,源源流长。在传统文化中,孝文化最受推崇。孝文化萌芽于尧舜的宗法、农经时代,距今已有四千多年的历史。《史记·五帝本记》载,“舜二十岁以孝闻名”,中国二十四孝“感天动地篇”记述,“舜的父亲是个昧盲人,后母顽固,同父异母弟弟象,为人桀骜不驯。他们都想杀掉舜,舜却恭顺地行事,孝顺父母,友爱兄弟”。尧帝“举孝廉,得知舜仁孝,以女嫁之”。“舜接尧帝位后,以德、孝治国,社会歌舞升平,万民丰衣足食”。

  孔子也非常重视孝悌,把孝悌作为实行“仁”的根本,提出“三年无改于父道”、“父母在,不远游”等一系列孝悌主张。孟子也把孝悌视为基本的道德规范。秦汉时的《孝经》则进一步提出:“孝为百行之首。”汉代“以孝治天下”,孝悌则成为人们做人的准则和行为的规范。惠帝表彰“孝悌”,吕后“举孝授官”,文帝“置《孝经》博士”。汉代孝子黄香为父暖被、董永卖身葬父以及三国时期孝子孟宗哭竹等事迹,都是因“孝行感天”而得名。

  孝是中国特有的一种文化表现。在选官制度上,也体现出对孝的提倡。汉代选拔官吏的科目之一就是“孝廉”,孝廉就是孝顺父母、办事廉正的意思。始于董仲舒贤良对策时的奏请,由各郡国在所属吏民中荐举孝、廉各一人。后合称为“孝廉”。如果乡里有人以孝出了名,地方长官是有责任向上推荐的,而且还可以直接任用。如果有人不想做官了,亲养父母是最好的托词。因为最高统治者标榜孝道,不得不予以准许。譬如汉代的李密不愿为官,写《陈情表》上书曰:“伏惟圣朝以孝治天下,凡在故老,犹蒙矜育,况臣孤苦,特为尤甚。”“臣无祖母,无以至今;祖母无臣,无以终余年”。说自己是老祖母抚养长大的,现在老祖母老了,需要自己在身边孝顺、赡养。

唐朝的孝文化:父母为子孙攒私房钱判刑三年

  到唐朝,孝文化有了更大的发展和进步,依照唐律的规定,凡是侍奉父母不“善”的,以不孝罪而给予处罚,譬如违反教令、闻父母丧而不举哀等违反“善事父母”的行为都属于此例。为了让子孙尽心尽力地照顾好长辈,父母在世时,如果子孙攒私房钱或者要求分家的,也要处以三年徒刑。

  而且,侍丁养老之制在唐朝得到进一步完善。“男子七十五以上,妇人七十以上,中男一人为侍。八十以上令式从事(依有关法令办理)”,“诸年八十及笃疾,给侍一人;九十,二人;百岁,五人。”若子孙人数不够,“听取近亲”,“无近亲,外取白丁”。以非亲属之白丁,免役以养孤老,这种“侍丁”就是国家雇请的了。对孤寡老疾的经常性济养,唐令还规定:“诸鳏寡孤独贫穷老疾不能自存者,令近亲收养。若无近亲,付乡里安恤。”

唐朝的孝文化:父母为子孙攒私房钱判刑三年

  唐朝不仅在物质生活方面充分体现了孝文化的深刻内涵,而且把孝文化上升到了精神层面,那就是“色养”。何谓“色养”?《论语·为政》:“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朱熹集注:“色难,谓事亲之际,惟色为难也。”一说,谓承顺父母颜色。何晏集解引包咸曰“色难者,谓承顺父母颜色乃为难也。”后因称人子和颜悦色奉养父母或承顺父母颜色为“色养”,说的是子孙要给予父母精神上的慰藉。

  唐初名相房玄龄在对父母“色养”方面堪称典范,《贞观政要》卷五有言:司空房玄龄事继母,能以色养,恭谨过人。其母病,请医人至门,必迎拜垂泣。及居丧,尤甚柴毁。太宗命散骑常侍刘洎就加宽譬,遗寝床、粥食、盐菜。“孝”在古代具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价值。只有在家孝敬父母,在外才能忠于国君。修身,才会齐家,也才有国治天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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