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怎么读(坑在古文中的意思)

辛德勇

在讲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一张照片。由于我不会摄影,也没有机会去现场,这张照片是在互联网上找来的。在这里先诚恳地请求照片拍摄者原谅,原谅我为澄清历史真相,为了更生动地复原历史的场景,不得已选用了这张照片。

所谓“秦坑儒谷”石碑

一看这碑石的模样,就没有什么真正的历史感。所谓“坑儒谷”的准确位置是不是在这里,也就更是说不清的事儿了。可秦始皇往山沟里埋人的具体地点弄不清楚,并不等于历史上就没发生过这坑儒害儒的事儿。为什么?因为这事儿在司马迁的《史记·秦始皇本纪》里有确凿无疑的记载——同此“坑儒”之事密切相关的,还有所谓“焚书”,后世把这两大罪恶行径合称为“焚书坑儒”。

大家看我说这事儿“确凿无疑”,一定会想,既然如此,那我还要在这里说些什么呢?

这首先涉及我们如何看待《史记》这部书的问题。这个问题,也可以说不管是谁,我们任何人在阅读《史记》时都要首先面对的一个重要基础。

这个问题,说简单很简单;可若说复杂,着实也很复杂。

说它简单,是任何一部史书对历史事实的记述,都不可能没有一点疏误;特别是不可能对每一件史事的记载都一清二楚,容有某些含混暧昧之处。司马迁对秦始皇“坑儒”之事的记载,前后脉络也许并不那么清晰,前因后果也许并不那么鲜明,但这只是史事考辨层面的事情。在历史学研究中,史事考辨是一项最基础的工作;考辨清楚史事也是史学研究的一项基本功用。因而若只是对秦始皇“坑儒”之事做出技术性的考辨,也就是一件像吃家常便饭一样平常得不能再平常了的寻常事儿了。

说它复杂,是当代著述家中颇有一些人对《史记》纪事的信实性从根本上提出怀疑。这类学者以为司马迁写《史记》,不是为了记述实际发生的史事,而是因为看不惯当朝皇帝汉武帝的种种荒唐做法,从而刻意借古讽今,把道听途说的荒唐故事随意采录到堂堂“正史”里来;还有人以为司马迁写《史记》就像写小说、写剧本,甚至像现在有些写手写《故事会》一样,想怎么写,就怎么写;觉得怎么耸动人心就怎么写。

这么一来,事儿可就大了。因为这涉及司马迁的为人和著史的态度。司马迁动笔撰写《史记》,虽说不是受命于汉廷,却肩负着比皇汉朝命更为庄重的使命,这也可以说是一种神圣的天职。

在《史记》的《太史公自序》里,司马迁讲述乃父司马谈临终前握着他的手殷切嘱咐说:

余先周室之太史也。……余死,汝必为太史,无忘吾所欲论著矣。……夫天下称颂周公,言其能论次歌文武之德,宣周邵之风,达大王王季之思虑。……幽厉之后,王道缺,礼乐衰,孔子修旧起废,论《诗》《书》,作《春秋》,则学者至今则之。自获麟以来四百有余岁,而诸侯相兼,史记放绝。今汉兴,海内一统,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余为太史而弗论载,废天下之史文,余甚惧焉,汝其念哉!

对老爹这一通言语,司马迁将其简缩表述如下:

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有能绍明世,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

简而言之一句话,继承孔子作《春秋》的志业,续写出像《春秋》一样的史书!古人做事儿,讲究谦慎,那些饱学士人,更是如此,通常不会像现在很多大学教授那样自命不凡,胡乱说大话,一口一个国际一流,一口一个世界第一。可是,在深切体味老爹这一番念兹在兹的心意之后,司马迁竟直言不讳地讲道:

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让焉?

这“何敢让”者,讲的就是我要上了,当仁不让,没什么可躲躲闪闪的,我司马氏执笔撰写的就是当代的《春秋》!

那么,孔夫子在五百年前为什么要来写《春秋》呢?这事儿,老夫子自己是讲得明明白白的——“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这所谓“见之于行事”,当然是指编次载录古人的实际行为,孔夫子所施刀笔,不过“采善贬恶”而已(《史记·太史公自序》),绝不会为了表达自己的道义追求而随意采录道听途说的荒唐故事,把子虚乌有的传说,写成真实发生的历史。

孔子撰著《春秋》,对待史事史实,其立场和态度如此,那么,如上文所见,矢志追慕其后的司马迁,也必然会亦步亦趋,恪守不渝。这一点,司马迁本人既已清清楚楚地告诉了读者,我们在阅读《史记》、利用《史记》来研究历史问题时,就一定要首先认明并准确把握这部史书的纪实性质。

另一方面,与后世史书不同的是,司马迁所处的那一时代,对《史记》纪事的严谨性和可信性还提供了特别的保障。

大家看老太史公司马谈在对他的儿子司马迁做“临终嘱咐”的时候,特别强调“余先周室之太史也”这一家世,复又断言“余死,汝必为太史”。这里的“先”字指的是“祖先”(现在有些地方的“乡骂”,还有“日你先”的骂法,只要是十六岁以上的成人,稍微想一想就能明白这“先”字的意思是什么),上下通贯地理解,可以看出司马谈很看重“太史”这一身份。又司马迁本人也反复提及“司马氏世典周史”,或谓“司马氏世主天官”(《史记·太史公自序》),这更凸显了史职与上天之间的联系。

这是因为在上古时期史官本是一个颇具神职色彩的职位,即其身居天人之间,敬畏上天的程度远过于世人。上天在这些史官心目中的地位,也远远高于尘世的君主。因而必须记事以诚,记事以实。不然的话,将会遭受神责天谴,而这种惩罚的严酷程度,是甚于世间所有暴虐的君主的。正因为如此,才会在王纲涣散、百官失职的春秋时期,独有史官恪遵其守,出现齐太史一家兄弟三人前仆后继秉笔直书“崔杼弒其君”的“壮举”(《左传》襄公二十五年)。用一句形象的话来表述,史职可以说是一种“天职”。

这种“天职”般的职业特性,在司马迁撰著《史记》的年代,仍有很强的存留,所以他才会有“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意愿(关于这一点,我在拙著《生死秦始皇》一书中已经做有很充分的论证,感兴趣的读者不妨自行参看),而这样的意识和境界,是保障《史记》记事信实性的内在机理。

看我这么一讲,很多人可能觉得这事儿本来就很简单,史书么,就是照录实事,又不是小说,怎么会为表达自己的现实感慨而随意写录道听途说的不实之词呢?要是随便想写啥就写啥,那不就成写小说了?那人们还读史书干啥,干脆直接去读《三国演义》、去看《故事会》算了。读史书,不就相信史书里记载的都是真事儿么?

实际的情况,真不这么简单。要是史书记述的史事都这么简单,那么,在很大程度上,世界上也许就不需要历史学者了。尽管当今学术圈内人对历史学者的使命和研究方法的认识各不相同,但澄清前人漠视的史事,辨析史书记载的谬误,阐发表象背后的隐微,这应该是绝大多数史学从业人员所能认同的本分事儿。前面我说史书叙事不可能略无疏误模糊之处,《史记》对秦始皇“坑儒”之事的记载就还有待治史者加以解析申说;特别是前人的论述,颇有似是而非的地方,这更需要仔细审辨《太史公书》的记载,阐明当日的真实情况。

谈到秦始皇“坑儒”之事,往往都会与他的“焚书”之举相提并论,而要想清楚说明“焚书坑儒”的发生缘由,就要从儒学在此之前的发展历程说起。关于这一历程的概括记述,见于《史记·儒林列传》:

自孔子卒后,七十子之徒散游诸侯,大者为师傅卿相,小者友教士大夫,或隐而不见。故子路居卫,子张居陈,澹台子羽居楚,子夏居西河,子贡终于齐。如田子方、段干木、吴起、禽滑厘之属,皆受业于子夏之伦,为王者师。是时独魏文侯好学。后陵迟以至于始皇,天下并争于战国,儒术既绌焉,然齐鲁之闲,学者独不废也。于威、宣之际,孟子、荀卿之列,咸遵夫子之业而润色之,以学显于当世。

请大家注意,所谓“焚书坑儒”,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的。不过上面引文的标点,是完全照录今中华书局新点校本的模样,但其中存在严重问题,影响到对这里所要讨论问题的理解,下面将具体说明其错谬出在哪里。

《史记》这段话,是讲孔夫子离世之后儒学的发展状况,大体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他刚刚去世不久的一小段时间之内,诸弟子散布天下各地,讲学布道,一派繁荣,而其达者往往为王者“师傅卿相”,稍逊者亦“友教士大夫。至于所谓“隐而不见”者乃时或有之,在观察天下大势时是可以忽略不计的。第二阶段是在战国时期诸国并争愈演愈烈之后,因为在弱肉强食的天下秩序中不符合列国君主的要求,各地“儒术既绌”,其学独兴盛于齐鲁之间。在这第二阶段的齐威王至齐宣王之间,最有代表性的儒者,是孟子和荀子,先后“以学显于当世”。

值得吟味的是“是时独魏文侯好学。后陵迟以至于始皇”这两句话,仅仅从上下文意来看,这也应该是前后连贯相互呼应的话语;再下文“天下并争于战国,儒术既绌焉”云云,这分明讲的都是秦始皇以前的事儿。因为灭了六国之后才有“皇帝”的名号,先结束战国并争之事,后有“始皇帝”,所以“天下并争于战国”云云绝不应该直接承续在“后陵迟以至于始皇”句下,二者之间理应句断,“天下并争于战国”这句话完全是另起一层意思。

若是把这两句话紧密连结起来,读作:“是时独魏文侯好学,后陵迟以至于始皇。”就文从字顺,什么都很好理解了。这两句话是讲在战国诸国并争之时,列国君主,开始只有魏文侯喜好儒学,其后日渐衰败,直至秦始皇时期。那么,在秦始皇时期,儒学的境遇究竟如何?是在衰败中起而振兴了呢?还是衰败愈甚,以至趋于灭绝了呢?反正到此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其趋势究竟是上升抑或下降,太史公并没有明说。

不过《史记·儒林列传》接下来的一段话,倒也给我们提供了很重要的分析线索,即《史记》下文云“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儒士,六蓺从此缺焉”(案此“儒士”今本《史记》作“术士”,相关辨析详见下文),这显示出在“焚《诗》《书》,坑儒士”之前,《诗》《书》等儒家经典和儒学之士在大秦朝野应该都是具有相当地位的。

实际的情况,正同《儒林列传》上述记载相契合,而与现在通行历史著述的说法有很大差异。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的各种通行历史著述带给人们的一般印象,是秦始皇斥逐儒学而崇尚法家;甚至在很大程度上这可以说是秦朝灭亡之后“自古以来”的看法。然而认真研读《史记》相关记载,我们却可以看到,单纯就一种思想学说在朝廷中的地位来说,秦廷不仅没有斥逐儒学,而且还十分尊崇儒学。

按照《史记·秦始皇本纪》的记载,在“焚书坑儒”之前,秦廷即设置有七十位博士,而这七十位博士,就其“学科归属”来讲,都是儒学博士,而且是由秦始皇始创其制,如清人沈钦韩所云:“古以儒者名之博士,秦始有专员。”(沈钦韩《汉书疏证》卷四)例如,在这七十位博士当中,有位叔孙通先生,从这位秦廷博士的实际经历中我们可以看出,当时所谓“博士”,就是从儒生中选出的,所以他们应当就是传习儒家学学的学者,而所谓“儒学”,当时在很大程度上又可以以“文学”称之(《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仔细审度《史记·秦始皇本纪》秦始皇颁布“焚书坑儒”令时的相关记载,可知秦廷的博士皆应出自儒学,这一点应该没有什么异议。过去元人马端临即断然指明“秦以儒者为博士”(见马端临《文献通考·经籍考》),至近时洋博士胡适也说“大概秦时的‘博士’多是‘儒生’”(说见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做出的也是大体相同的判断。

我们再来看《史记·封禅书》记载秦始皇东巡,“征从齐鲁之儒生博士七十人,至乎泰山下”,议论登封泰山事。这里所说“儒生博士七十人”,明确点明这些“博士”乃是出自“儒生”,或者说他们都是身为“儒生”。因为如上所述,按照《史记·秦始皇本纪》的记载,秦廷总共就为博士设置七十名员额,可知秦始皇这次东巡,他们是悉数奉诏从行,所以《史记·封禅书》这一记载,可以说是秦廷博士所有成员都是儒学博士的铁证。

《史记·儒林列传》载“陈涉之王也,而鲁诸儒持孔氏之礼器往归陈王。于是孔甲为陈涉博士”。这位孔甲是孔夫子的八世孙孔鲋,“甲”是他的字(《史记·儒林列传》裴骃《集解》)。孔鲋为陈胜作博士这一事件,也可以看作是张楚沿承秦制的一个事例。这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秦博士的儒学属性。

司马迁之父司马谈在概括诸家学说特点时,曾指出儒者之学系以“博而寡要”著称于世,盖因“儒者以《六蓺(艺)》为法,《六蓺(艺)》经传以千万数”,以至达到“累世不能通其学”的程度(《史记·太史公自序》)。这一点,应该就是儒学博士之“博”得名的缘由。综合考虑当时各门思想流派的实际情况,可以说知识丰富是儒家与其他诸家学说相比独有的特色,或者说在当时诸家学说之中只有儒家才具有丰富多样的具体知识,说的也就是儒学之“博”。这一点,乃是“博士”这一头衔同儒学学术内涵的联系。

那么,秦廷设置七十儒学博士一事意味着什么?显而易见,它意味着这改变了战国以来儒学日渐陵迟的局面。换一个角度来看,就大秦帝国本朝而言,除了儒学,朝廷并没有为其他任何一家学说,设置这样的官位,包括所谓“法家”在内,这无疑凸显出儒家在朝廷中独一无二且、唯我独尊的官学地位;即使是同后代相比,随便哪一个朝代,也都没有设置这么多官定的博士,这更加清楚地体现出秦廷对儒学的“尊崇”至少在形式上乃是空前绝后无以复加的。再说正是前面提到的那位叔孙通先生,率其“儒生弟子百余人”,带着大秦帝国的礼仪投靠刘邦,才建立起来汉朝的礼乐制度(《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当然这都是属于儒家的礼仪文化。因为只有这些儒生才能实现大秦帝国的礼制建设。秦廷特别设置七十名博士的员额以及令其传授儒家的学业,原因即在于此。

这些本来都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写在《太史公书》里的实际情况,用不着多大学问,更用不着丝毫功力,只要不带任何既有成见地认真读书,几乎谁都能够看见,也谁都能够理解,可学术圈里那些一本正经的历史学家们,却从来没有人向社会公众指明这一点。

这没有什么的高深莫测的道理,只是研究者们盲从前人成说而造成的认识误区和盲区。类似的情况,在各个领域的学术研究中应该都会有一些,但由于个人经历的原因,我只是在中国古代史研究中见过很多很多,一点儿也不奇怪。做学问,既然是为探明历史的真相,凡事只要认真阅读原始的第一手史料,无征不信,能看到什么,就认定什么是了。

凤凰出版社影印宋刻十四行本《史记》

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所谓“焚书坑儒”之事在秦都咸阳发生了,其事见于《史记·秦始皇本纪》的记载,具体情形如下:

侯生、卢生相与谋曰:“始皇为人,天性刚戾自用,起诸侯,并天下,意得欲从,以为自古莫及己。专任狱吏,狱吏得亲幸。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弗用。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办于上。上乐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持禄,莫敢尽忠。上不闻过而日骄,下慑伏谩欺以取容。秦法不得兼方,不验辙死。然候星气者至三百人,皆良士,畏忌讳谀,不敢端言其过。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上至以衡石量书,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贪于权势至如此,未可为求仙药。”于是乃亡去。始皇闻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巿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首。”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益发谪徙边。始皇长子扶苏谏曰:“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始皇怒,使扶苏北监蒙恬于上郡。

从中可以看到,诱发这一事件的起因,是侯生、卢生等为其寻求仙药的“方术士”,而且在这两个家伙溜走亡去之后,秦始皇震怒之下,说自己此前“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巿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在这种情况下,秦始皇才将“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

如此看来,被秦始皇活埋的似乎不应该是儒生,而只能是所谓“方术士”,也就是那些施行方术之士。另外,今本《史记·儒林列传》也说秦始皇是“焚《诗》《书》,坑术士”(案这也就是我在前面引作“焚《诗》《书》,坑儒士”那句话),这“术士”当然也就是所谓“方术士”,现在我们也可以简称为“方士”或是“术士”。后世有很多人,就是依据这一记载而断言秦始皇所坑去者乃是“术士”。这样认识的人,古代有很多,现代也不老少,譬如胡适先生就是这样看待这一问题(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

然而,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

我们看《史记·秦始皇本纪》的下文,在数落完这些“方术士”的忘恩负义之事,并特别指出“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之后,秦始皇却话锋一转,把矛头指向了跟这帮骗子毫无关系的儒生头上,即谓之曰:“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首。”

参看下文长公子扶苏所说“诸生皆诵法孔子”这句话,我们可以毫无疑义地认定,这“诸生”也就是“众儒生”。“廉问”,是察访查问的意思;“訞言”现在一般写作“妖言”,也就是某些人经常讲的“歪理邪说”那四个字儿。

秦始皇明明是被他自己重金招来的一大帮“方术士”骗了钱财,又丢尽了老脸,可他为什么头痛医脚,要去“廉问”这些与“方术士”毫无关系的儒生呢?

仔细斟酌《史记·秦始皇本纪》上述记载,不难看出,问题就出在秦始皇所说“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这句话上,对于他所召“甚众”的这些“文学、方术士”,秦始皇显然寄寓了很大期望,即想要依赖他们来帮助自己“兴太平”。因为如前所述,尊崇儒学,重用儒生,本是大秦帝国的一项重要国策。可是,结果呢?现在他已经看到,他“尊赐之甚厚”的卢生等“方术士”不仅骗吃骗喝骗完之后就纷纷各自跑路了,还很放肆地讲了一大堆他的坏话,这无疑会彰显出他的“不德”形象。

秦始皇对自己干下的伤天害理的坏事儿,当然一清二楚;自己既然做了,当然免不了要遭受世人非议,这一点他也心知肚明。

这不仅在于他以血腥的暴力吞并天下土地,更让天下苍生遭受无边苦难的是,他在吞并天下之后,不仅不与民休息,还愈加“刚毅戾深,事皆决于法,刻削毋仁恩和义,然后合五德之数。于是急法,久者不赦”(《史记·秦始皇本纪》)。这么虐待子民,人家怨他,人家恨他,甚至很多人恨不得杀了他,这当然他闭着眼睛想也是一清二楚的。

可是秦始皇一点儿也不怕,为什么?君不见《商君书》里明确讲的话:“重刑连其罪,*不敢试。”还有“刑重而必得,*不敢试”(《商君书·赏刑》)。用现在大家更容易理解的大白话来讲,就是以严刑峻法来镇慑恐吓,让你不服也得服,心不服口也必须服。先祖秦孝公的时候,秦国的政治就是按照商鞅这样的设计而展开的;到秦始皇的时候,他的所有政治举措,更都是如法炮制。只要心狠手辣把这些小民往死里整,天下百姓就是再怨恨他,也不敢轻举妄动。

可是,草民谁也不敢动,并不等于偌大一个国家就谁都啥也不说。为什么?在赵正登上皇帝大位之初,帝国的法律还没有过分严苛地限制人们的言论*;或者说秦灭六国后朝廷并没有马上针对一般性的言论上手段,重刑还没有立即用到每一个人的嘴上。

就在发出坑儒之命这一年之前的秦始皇三十四年,赵正在咸阳宫里摆酒宴,秦廷设置的七十个博士上前给他祝寿,其中的头目——仆射周青臣还把马匹拍得震天响,说什么“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到末了,总括一句话:“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 (《史记·秦始皇本纪》)。对比秦始皇后来指斥卢生一辈方术士“重吾不德”那句话,可知周青臣这些奉承话该多么让他受用。

问题是虽然这个博士头目很会拍马屁,可他手下其他那些直把《诗》《书》读到心坎里去的书呆子博士却很不识相。有一位名叫淳于越的博士,马上站出来揭破周青臣的丑陋面目,即“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史记·秦始皇本纪》)。听着耳熟吧?这同一年后秦始皇斥责卢生等人“重吾不德”的话实在太相似了。

几乎一模一样的语句,站在不同立场上,就指向了两个截然不同的方向。一方讲的是真话,另一方讲的就必然是假话。其实不仅今天我们谁都知道究竟是谁在说真话,当时的人也都明白到底是谁在讲假话——这个人当然是始皇帝赵正。在淳于越这样的书呆子看来,是周青臣这类马屁精在彰显秦始皇的罪过,而在暴君秦始皇看来,则是讲实话的卢生等人在彰显他缺德无德的本来面目。

一年之后秦始皇既然能针对卢生等方术士讲出那样一番话来,现在,面对淳于越博士讲的这些大实话,心里当然煞是不爽。淳于越与周青臣两相对峙的言论,并不仅仅是两个书生之间意气相向而已。因为淳于越在指斥周青臣“面谀以重陛下之过”之前,还讲过一句很重的话:“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这事儿就有些大了,等于全面否定并且抨击秦始皇的治国理民路线;更何况淳于越有博士的身份,是个身在庙堂之上的“公知”(吃公家饭的知识人),若是任由这样的思想传播于黎民黔首,任由这帮家伙放下朝廷赏给他们的饭碗就来抨击朝政,诅咒这个政权,那么大秦帝国还将何以为国?是可忍,孰不可忍?

怒,虽然是愤怒至极,却不宜马上发作。现代人对中国古代的政治运作过程,有很多肤浅的理解,其实并不符合实际。譬如,说什么皇帝*专权什么的,就是这样。皇帝固然是个独断干纲的工作,可从赵正创设这个职位时起,决策的过程,通常就都是一个“*协商”的过程,而且整个过程都很“*”;至少是要经过大臣们开会讨论才能做出决策的,不像当今美国那种虚伪的*,不管什么鸟人,一旦通过欺骗手段上台当了总统,跟谁也不商量,半夜睡不着觉,就径行发推特宣布国家大政方针。他们口头上标榜“*”,实际上*得很。

这次也是这样。秦始皇按照朝政运作的基本规则,一本正经地把双方的意见交由朝臣议处。

于是,那个一心想坐稳粮仓顶上大老鼠位置的佞臣李斯,本着他一生念兹在兹的“得时无怠”精神(《史记·李斯列传》),及时挺身而出,来为主子排忧解难,以求一劳永逸地彻底解决这个重大的隐患。

这样,我们就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看到了下面这样一大段话:

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纪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德勇案“若欲有学法令”句,参据《史记·李斯列传》等,疑本书作“若欲有学者”),以吏为师。”制曰:“可。”

概括起来,李斯洋洋洒洒的这一大段话,包括下述几层意思。

百衲本《二十四史》影印南宋建安黄善夫书坊刻三家注本《史记》

首先是直接针对淳于越“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这一主张,做出总体评价,以为像淳于越这样“愚儒”,明显智力不够,实在是蠢得很,他们是根本无法理解秦始皇创建的亘古未有之大业丰功的。

这是一个纲领性的认识,大调子一定,下边就是具体的处置办法了。“愚儒”的“愚”也就是傻的意思,傻瓜的话,不仅听不得,也不能由着他到处胡乱说,让傻瓜给正常人*。遍地傻瓜乱跑,那大秦帝国还能成个什么样子?实际的后果很严重,并不仅仅是遍地*好看不好看的问题,而是若一味“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则必将“惑乱黔首”——有傻小子不干了,出来*怎么办?这就是“公知”的危害,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做出惩处。

应对的办法,一是“别黑白而定一尊”,即确立皇帝唯我独尊的地位,人人都要服从于他的权威。他的话,就是最高指示。除了他,谁的话都不算人话,谁的话都要同他保持高度的一致。二是在此前提下,与此有违的种种私学,都要一律禁绝,并且指出开放言论的严重后果是“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即皇帝的权威荡然无存,而反对的党徒必将布满朝野,实在是危乎险也。三是应立即颁布具体的禁绝措施,即除了官方存留部分书籍之外,诸如秦国自己的史书、朝廷所设博士官传习的儒家经典,以及像“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这样的科技著述等,其余所有各项典籍,统统搜检出来烧掉;同时还有特殊针对性地特别强调“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

这样的处置措施,看起来好像很有创意,但是自古以来,就是太阳底下没有什么新鲜事儿。与李斯出自同门的韩非子即明确讲过,当年商鞅即已“教秦孝公以……燔《诗》《书》而明法令”(《韩非子·和氏》)。到底是同门同窗,对先行君主施展过的这种手段,同样早就烂熟于胸,时机成熟时,掏出来用就是了。

李斯这个现职的帝师把话讲得都很到位,有纲有目,有头有绪,一切都正中秦始皇的下怀,连细节都考虑得十分周详,自然博得他满心欢喜。于是,秦始皇只简单地迸出一个“可”字来就依样施行了;或者说雷厉风行地展开了大秦帝国建立起来最大规模的一场政治运动。这场运动,也可以简单地用“焚书”二字来概括。

全面了解这一背景,了解这场运动在秦朝政治生活中无比重要的地位,我们才能切实理解秦始皇“坑儒”之举发生的缘由。

秦始皇“焚书”之举,实际上不过是上一年刚刚施行的极其严酷的惩处办法,这些儒生应该老老实实地上班办事儿领薪水,帮助我歌功颂德“兴太平”了吧?可恨侯生、卢生这些“方术士”,骗吃骗喝骗够了,临走人还“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不过这帮子家伙本来就是骗子,如此忘恩负义,也算是情理之中的事儿,而且其社会地位和影响,都没法跟儒生相比,只要这些儒生,都像朝廷设置的那七十个博士一样给朝廷妆点门面做摆设,倒也不用担心什么。

那么,这些儒生的地位和影响为什么这么重要?除了孔夫子创立的政治学说和社会理念对世道人心具有重大影响之外,还有一个似乎不为人言的重要因素,这就是在先秦诸子之中,其他各家,讲的都是空洞的思想观念,只有儒家才具有丰富的具体知识,特别是历史知识。自孔子以《诗》《书》《礼》《乐》《易》《春秋》这《六经》来教授弟子,这些知识,就成为儒家门内师徒相传的核心内容,而这些典籍所蕴涵的文学、艺术、史学、哲学以及社会制度知识,其丰富性、系统性、具体性在先秦诸子中都是独一无二的。高谈阔论的理论,只能影响一小部分高等知识分子,而这些具体知识和儒生对这些具体知识内在义理的阐释,才能更加深刻地影响社会公众(前述秦廷儒学博士之“博”,其要义也正在这里)。其中历史知识的影响,尤为重要,因为这是“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的一项利器。

现在,摆在秦始皇面前的问题是,侯生、卢生这些“方术士”既然能够阳奉阴违,口是心非,那些儒生是不是口服心也服,服服贴贴地跟他这个一尊之身保持一致呢?秦始皇对此很是担心,或者说侯生、卢生等“方术士”搞得他很是心虚。他需要考察一下真实情况。于是,便指使人去查问“诸生在咸阳者”。——这就是“方术士”惹出来的事儿而秦始皇却“头痛医脚”地去查问儒生的缘由(阐明这一点,我们也才能够理解,后世有些政治人物,竟然真的会头痛反而医脚)。

结果呢?结果不禁让他有些震恐。这就是这些儒生在上一年刚刚颁布那样严酷的禁令之后,仍然“或为訞言以乱黔首”。

如上所述,上一年的时候,正是由于“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才促使秦始皇颁行禁令,试图以严刑峻法,吓阻这股反抗的潮流,可是现在一查才知道,在平静的表面之下,依旧暗潮涌动。那么,秦廷的法律岂不形同虚设?秦始皇的威严何在?若是任由这帮儒生继续惑乱黔首,岂不天下大乱?必须严查重惩!

后世很多儒生,总是恶毒攻击秦始皇很任性,攻击这位千古一帝心有多么残忍就能多么残酷地镇压知识分子。其实秦始皇虽然心狠手辣,但却是一向很讲究依法治国的,绝不随便胡来。面对反动知识分子的猖狂进攻,秦始皇依然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使御史悉案问诸生”,也就是逐个审问,让这些儒生人人过关。只不过以强大的威权去审查一个个弱小的书生,结果是可想而知的。因为后来掌握权柄者无数次重复过这种方法。那么,结果到底是什么呢?是“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也就是在酷刑苛法的威逼下,这些儒生们不得不违心地揭发检举他人,这样才能侥幸脱身免罪。

当然并不是所有举报了同辈的人都能不被追究治罪。若是这样,秦始皇就失去了追查其事的意义了。因为他想杀一儆百,即《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说“使天下知之,以惩后”。倒霉的,是那最后被朝廷认定的“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

这样通观《史记》相关记载,被秦始皇坑掉的,理应是儒生,而不会是方术士。如前所述,按照始皇长公子扶苏的说法,当时秦始皇所要坑掉的“诸生”四百六十余人乃“皆诵法孔子”,这也清楚说明他们确实一个不差都是儒生。又《史记·封禅书》另外还记载说“诸儒生疾秦焚《诗》《书》,诛戮文学”,这“文学”讲的同样是儒生。这些都可以同上面所做的分析相印证。

至于《史记·儒林列传》所说秦始皇“焚《诗》《书》,坑术士”,也就是我在本文开头引述过的“焚《诗》《书》,坑儒士”那句话,虽然曾被很多学者引作秦始皇所坑之人包含诸多术士的证据,譬如近人崔适即持此见(崔适《史记探源》卷八),章太炎也说是缘于“诸巫食言,乃坑术士“(《太炎文录》卷一《秦政记》)。至于持此观点的现代学者,更比比皆是,毋庸逐一列举。可若认真审读《儒林列传》的文本,则可以看出,情况并非如此。

为便于分析,可将其上下相关文句,再列举如下:

自孔子卒后,……后陵迟以至于始皇。天下并争于战国,儒术既绌焉,然齐鲁之间,学者独不废也。于威、宣之际,孟子荀卿之列,咸遵夫子之业而润色之,以学显于当世。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

请大家注意的是,这段话,是写在《儒林列传》开头的地方,儒林、儒林,这里上上下下、前前后后谈论的儒学、儒书、儒生、儒术,都是儒家之事,与“术士”无涉,忽地迸出“坑术士”一语,与上下文不协,显得相当突兀。

《史记》三家旧注,唯有唐人张守节的《史记正义》释及此语,其语如下:

颜云:“今新丰县温汤之处号愍儒乡。温汤西南三里有马谷,谷之西岸有坑,古相传以为秦坑儒处也。卫宏《诏定古文尚书序》云‘秦既焚书,恐天下不从所改更法,而诸生到者拜为郎,前后七百人。乃密种瓜于骊山陵谷中温处。瓜实成,诏博士诸生说之。人言不同,乃令就视,为伏机。诸生贤儒皆至焉,方相难不决,因发机从上填之以土,皆压,终乃无声’也。”

姑且不论这里所说坑儒之事的缘起同《史记·秦始皇本纪》的异同,我们看《史记正义》叙述的内容只是“坑儒”,而不是坑埋术士。古人注书释文,当然要与被注释的正文相对应,不会无端添附离“经”之“注”。所以《正义》这条注释,显示出原文应是书作“坑儒士”而不会是“坑术士”。检南宋时期的类书《记纂渊海》,其引录《史记·儒林列传》此文,乃书作:

秦之季世,焚《诗》《书》,坑儒士,六艺从此缺焉。

可见当时所依据的《史记·儒林列传》,正存有“坑(坑)儒士”的版本。这足以印证上述推论不诬,被秦始皇坑掉的,实际上只是儒士,而与方术士无涉。

结论,就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坑儒谷里活埋的都是儒生。没有一个例外。

2021年6月7日记

责任编辑:臧继贤

校对:徐亦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