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题“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两会观察)如何破题“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中新社北京3月5日电 题:如何破题“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中新社记者 李纯

  中国如何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面对此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贺丹以“家庭友好”破题。在她看来,构建生育配套支持体系是一次系统性重塑,是“一个全生命周期的概念”,不只是为生育阶段提供支持,更要通过政策强化家庭功能。

  2021年7月,中国官方公布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明确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中国的人口发展开启新阶段。

  “这一次与以往生育政策调整不太一样,更加关注人的全面发展。”贺丹指出,三孩生育政策的本质不是单纯规定生育子女的数量,而是重在凝聚社会共识,出台更多支持生育的有效举措。在一定程度上,配套支持措施的落地情况是评价三孩生育政策效果的主要依据。

  受到生活成本、受教育水平、新冠疫情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目前人们的生育意愿不高。数据显示,中国的总和生育率在20世纪90年代就已低于2.1的更替水平,近年来出生人口数量也在持续走低。2021年,中国出生人口连续五年下降,人口出生率为7.52‰,自然增长率降至0.34‰。

  人口增速放缓是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至一定阶段的客观结果,发达国家与一些新兴经济体普遍面临老龄化、少子化等问题。一方面,社会层面应当正确认识这一必然趋势,无须过度担忧;另一方面,国家层面要通过政策支持生育,放缓出生人口减少趋势,延长纾解问题的机会窗口期。

  如何达到这般效果?贺丹认为,关键在于建立生育保障的基本制度,即树立起生育保险、托育服务、生殖健康这三大制度“支柱”:

  其一,完善有力的生育保险制度可以促进职育平衡,消除职场性别歧视,保障女性在生育期间的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也有利于减轻企业对生育成本的分担;

  其二,建设托育服务体系需要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其中。“公办民营”或是托育服务的最优方向,在提供安全可靠、便利可及的服务的同时,倡导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向着“普惠”方向发展;

  其三,初育年龄后延,客观上增加了对生殖健康服务的需求。贺丹建议,制定公共服务政策时,应充分考虑加强生殖健康服务,“更具前瞻性的展望是,一些辅助生殖的技术也可以纳入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

  这一展望即将在北京成为现实。从本月26日起,宫腔内人工授精术等16项辅助生殖技术项目将被纳入北京地区医保甲类报销范围,这是中国首次有城市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范畴。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可被视作“制度的建设与完善”,具有一定示范意义。

  从去年年中以来,中国多地密集出台生育支持政策,积极探索建设、完善生育配套体系。例如,四川攀枝花、甘肃临泽县等地发放育儿补贴,苏州市对已备案的社会办普惠托育机构给予资金补助,吉林省支持银行机构提供最高20万元人民币的婚育消费贷款。

  贺丹表示,从“控制生育”到“支持生育”的转变是一次体系重塑,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到底应该建设一个什么样的生育支持体系?应该把有限的财力精准地投放到哪个方面会更好?这是目前我们的决策者、研究人员、地方上的实践者共同努力的一个方向。”

  可以确定的是,中国的人口发展已经进入重要转折期,面临人口与家庭的双重变迁,二者之间相互影响。贺丹指出,家庭文化对社会的影响根深蒂固,这也是她以“家庭友好”破题“如何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出发点。

  从孩童时代体会家庭温暖,到成年后组建家庭、学会处理亲密关系,再到步入老年享受天伦之乐,贺丹认为,“家庭友好”涵盖了“生育友好”的各个方面。“三孩生育政策的核心目标并不是说要生多少孩子,而是促进家庭的和谐幸福,帮助有生育意愿的家庭实现愿望。”

  在她看来,优化生育政策的导向,首先是要满足家庭需要,从微观层面汇聚效果,最终达成“实现适度生育水平”的宏观目标。但无论如何探索,其核心都是由三大“支柱”撑起的生育保障基本制度,其他政策均要在此基础上进行体系搭建。(完) 【编辑:孙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