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车老将”曾庆洪:应对智能驾驶专门立法
(两会速递)“造车老将”曾庆洪:应对智能驾驶专门立法
中新社广州3月4日电 (记者 王华)全国人大代表、广汽集团董事长曾庆洪,4日抵京参加即将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为一辈子沉迷“造车”的汽车行业“老将”,曾庆洪对新技术充满热情与敏感,此次他参会的议案提出,应先就“智能驾驶”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并实现专门立法。
曾庆洪的工作经历基本围绕着“造车”与广汽展开。此次参会,曾庆洪带来了1项议案、5项建议,涵盖汽车行业与国计民生领域,唯一的议案直指汽车行业的风口——智能驾驶。
随着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迅速递增,智能驾驶从梦想照进现实,成为行业风口。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自动驾驶相关企业融资金额超400亿元(人民币,下同);2022年伊始,国内外无人驾驶领域有超过15起重要投融资事件,披露的融资总额超60亿元,其中中国企业有13家。
智能驾驶发展如火如荼,却缺乏法律保障。曾庆洪表示,国家计划于2025年实现智能驾驶汽车规模化生产,但智能驾驶汽车至今没有“合法身份”,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较大空白,道路测试难以推进,且将来智能汽车正式上路前也必须解决责任划分等问题。
广州是中国三大汽车生产基地之一,汽车产业是该市经济支柱之一。自动驾驶也成为广州汽车产业探索新方向,该市拿下中国自动驾驶建设9项第一,包括:第一个批准5G远程驾驶测试的城市、第一个发放载客测试牌照城市等。目前广州11个区中6个区有智能网联汽车开放测试道路,共计79条,总长156.29公里。
曾庆洪认为,当前智能驾驶汽车上路缺乏法律依据,其责任主体与传统汽车有别,无法简单套用现行法规进行责任认定,因此有必要先行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条、第76条进行修订。
他建议增加“机器驾驶人”定义,有助厘清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增加“智能驾驶汽车应当安装关键数据存储黑匣子或关键数据云端备份”的强制性规定;在现行交通事故归责的基础上,明确智能系统责任由生产者承担;增加“将智能驾驶汽车产品责任保险纳入强制保险的范围,分散相关责任主体的风险”的规定。
曾庆洪强调:“更重要的是,要实现智能驾驶立法从无到有的突破,启动对智能驾驶专门立法。”(完) 【编辑:苏亦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