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突发火灾脱身常识

1993年2月14日13时15分左右,唐山市东矿区商业局所属的一幢3层、营业面积2980平方米的林西百货大楼发生火灾。火灾是由于施工人员违章电焊溅落的火花引燃海绵床垫引起的。火灾初期阶段,由于工作人员处理不当,并且未及时报警(起火18分钟后消防部门才接到报警),以致火势迅速蔓延,浓烟很快弥漫了整个大楼。2层和3层大量人员被困,多数人员因吸入烟气窒息死亡。火灾共造成81人死亡,54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400余万元。

当天,百货大楼在其主楼东南侧的一层家具营业部顶板上接层扩建,砸开多处孔洞,一边由无证人员明火焊接钢筋,一边照常营业。施工人员既未清理现场,也未采取监护措施。11时,掉落的电焊火花曾引燃家具营业部办公桌上的纸盒子,被营业员用水浇灭。1小时后,施工人员再次动焊,13时15分左右火花溅落在一人多高的海绵床垫堆垛上并起火,邻近营业员找来一个灭火器,因不会使用交给顾客,扑救无效,酿成大火。

由于大楼营业厅存放着大量易燃商品,起火后造成立体燃烧,急剧蔓延,仅十几分钟即由一层烧到三层。大火首先从50余张海绵床垫、40余捆化纤地毯猛烈烧起,产生大量有毒烟雾;门窗又处于封闭状态,楼梯间变成了烟火通道。由于一楼出口很快被烟火封住,二楼的人往上跑,三楼的人往下逃,人群大量拥挤在大楼西侧2至3层的楼梯间和平台上,吸入烟气窒息死亡。灾后从此处就发现尸体50多具。

然而,一位着火时正在三楼购物、名叫刘丽英的妇女竟神奇般地逃了出来,仅腿部受了一点轻伤。她的逃生术其实很简单:当她发现楼梯口浓烟翻滚、全楼一片混乱时,当即趴倒在地,顺着楼梯匍匐爬到二楼,拼着最后的力气扑到窗口纵身跳下。虽然受了点伤,却捡回了一条命。她的聪明之处在于既没有站着跑也没有从三楼跳,因为站着跑不出几米就会被浓烟窒息,而从三楼及三楼以上跳楼的生还希望是很小的。

其一,失火后没有及时报警是造成重大损失的原因之一。其二,如果营业员掌握了基本的消防常识、能够熟练使用灭火器,一场大火也许就能够避免。其三,第一次焊接时造成的小事故未引起施工方和大楼管理人员的警惕,致使第二次焊接时引起大火。被困人员在逃生过程中的慌乱和缺乏逃生常识增大了人员伤亡。幸存者刘丽英得以逃生一是靠保持冷静,二是注意了在浓烟中匍匐爬行的基本常识,三是利用现场一切有利条件逃生,比如从二楼窗户跳出。